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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三章 罗律师:头次见被判死刑还敢当庭嘬嘬嘬挑衅!  (第1/2页)
    “我是不是可以理解这个人彻底没了?死刑缓期执行!他这辈子挣到的所有资产估计都得全部赔出来,底~裤都要赔了!    人得死,钱得赔!真是令人愉悦的一个后续结局!”    “爽了,我不知道别人有没有爽,反正我看到这个结局是爽了!    前两天我看到300住户受害者里面有个头发花白,只剩个智力有问题独儿子的老奶奶……    抱着老伴黑白照片,在废墟里面嚎啕大哭,我就控制不住我的怒气!”    “恶人就应该有这样的结局!!其实我觉得死刑缓期执行已经给他一小点改过的机会!    他只要在里面踩缝纫机的时候,乖乖的两年就会转化成为无期徒刑,我记得好像是那谁,也判死缓,在里面蹲了15年就出来了……”    “我觉得不太可能,有些人就是天生的坏种!    有网友不是找出这個人从初中开始就开始打人!    高中时候就辍学,各种惹事,大大小小,有过将近10次进宫的记录!捂脸笑。”    “嘶,好家伙,楼上的兄弟细说一下……”    有网友直接甩出了一个链接……    大概就是健身房老板早年的生平。    打架斗殴,小偷小摸,各种惹事儿。    嗯!    好家伙。    这是什么张三?    但是这样的恶人即将迎来法律最终的惩罚:    以危害公共安全罪,社会影响巨大,近乎顶格判刑。    判处死缓的同时,并且要求他赔偿10.7个亿。    剥夺了各项的权利……    健身房老板引以为傲一生的积蓄财富金钱全部都付之东流。    不但如此,他本身也得进去。    他现在差不多50周围。    出来的话。    估计都已经快70岁了。    70岁出来能干什么?    再说了,能不能活着出来都两说呢?    对于这样恶人的最好惩罚,就是让他每天都活在看不见希望的牢笼里面,逐渐死亡。    在绝望当中腐烂。    有了这样的结局,怪得了谁呢?    网友们可谓是等了一个满意到了极点的后续。    ……    “被告xx,36岁,男,系本案的中的从犯帮助犯,为某某装修公司的法人,没有拆迁装修的资质,动用不合法的重型机器上楼拆墙拆柱子……判处有期徒刑20年!”    “被告xx,42岁,男,为某某小区物业公司法人,在本案当中被被告人1号收买,本该有管理小区的义务但是却不履行,构成不作为的犯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被告xx……”    法庭之上。    法官继续宣判。    一个都不放过。    挨个根据每个人犯的过错进行处罚进行判刑,量身定制。    死刑缓期执行。    判处有期徒刑20年……    12年……    就连动锤子砸墙的人也被判了三年……    拆除承重墙一案中的人。    只要是参与的有联系的,全部都在这里了。    加起来30多个人。    执法人员在这4排人两边。    有人瘫倒在地之后就被架了起来。    有人晕厥过去也被按人中让其苏醒……    继续听从法官的宣判。    听从正义的宣判。    从今天开始,他们这些人的身份就从嫌疑人转变成为犯罪分子。    没有人同情这些犯罪分子。    成年人就应该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    没道理做了错事之后还可以逍遥法外……    法律的铁鞭会狠狠的抽打在这些人的身上,让他们知道什么叫做……    人间自有正义在!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被告方如对本次宣判有异议,有新的证据,可提起二审终审!”    “……以上宣判即时生效,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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