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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1 永远不要分开 (第3/4页)
,论坛和表白墙上出现了不少祈福帖,祈祷学长平安健康。俏俏注册了几个小号,向那些祝陆骁身体健康的人真诚道谢。 谢谢你们给他祝福,希望所有祝福都能成真。 室友怕俏俏心情不好,小心翼翼地陪着她,连说话都不敢大声。 俏俏关闭电脑上的程序编译器,笑着道:“你们别这样,陆骁只是出国看病,病好了,就回来了,又不是要跟我分手。” 我们不会分开的,无论发生什么,都不会分开。 郑可彤冲过来给了俏俏一个熊抱,道:“姑娘,挺住,熬过这一关,你一定会特别幸福!” 俏俏用力点头,她说,没错,我也是这么想的。 熬过这一关,我和陆骁会拥有更加美满的幸福。 嘴上这么说,心里到底还是想念。 陆骁刚出国的那段时间,音信全无,俏俏连手机都不碰,她怕在通讯录里看见“陆骁”两个字,怕有些东西一旦泛滥,整个人都会崩溃。 俏俏更加努力地学习,不让自己闲下来,早起早睡,实在无事做时,就去操场跑步,一圈又一圈,数不清到底跑了多少圈,跑到汗流浃背,跑到四肢虚软。 俏俏想起运动会时,陆骁站在终点线上,天地之间是热烈而灿烂的阳光,他就在那里,等待着她,目光之中是满溢的温柔。 四周是金色的灿烂的阳光,一如她初次遇到他的时候。 那时他走到她面前,摘下她的耳机,伸出手,笑着:“是余俏吗?你好,我是陆骁。” 无数流光绕在两人周围,灿灿的,像星星。 俏俏在那一刻获得巨大的勇气。 有一次,俏俏在操场上跑步,听到身后传来呼吸声,程司湛慢跑过来,停在俏俏身侧,与她一起行进在跑道上。 俏俏用护腕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笑着问候:“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程司湛瘦了些,剪短了头发,也改了发色,不再是张扬的浅灰或亚麻金,轮廓越发明显。 两个人跑完一圈,沿着跑道散步,放松肌肉。程司湛伸长手臂递到俏俏面前:“春游时庙里求来的,据说能保平安。” 是个红色的平安符,保的是健康运。 俏俏接过来,握在手里,说:“谢谢你。” 程司湛没再说话,拿起扔在一旁的饮料瓶,转身离去。 周楚甜一脚踏进运动场,程司湛刚好从她身后走过,两个人都没注意到彼此。周楚甜叫了声俏俏的名字,俏俏摆摆手:“周楚甜同学,我在这里!” 程司湛脚步一顿,寻声回头,看到一个背影—个子小小的,梳着丸子头,抽出纸巾细心地帮俏俏擦汗。 周楚甜,原来是你。 在俏俏的印象里,没有陆骁的那个夏天格外漫长,她做了很多事,参加辩论赛,和唐青瓷一道旅行,加入越野俱乐部,认识了一个名叫季星临的向导。 那是个很特别的少年,十七岁,喜欢穿纯黑的运动套装,寡言稳重,眼角下一道横切的疤,短短的,颜色略浅,如同燕尾。 那个少年有着超脱年龄的英俊,在密林之中灵活穿行,黑色的眼睛仿佛星空,永远镇定,没有慌乱。他能说出很多植物的名字,知道每条山溪的来势和走向,告诉那些来露营的人,哪些可以吃,哪些不能碰。 他喜欢站在高处,俯视一切,伸出手,指间绕着风的颜色。 季星临的样子总是让俏俏想起陆骁,陆骁的十七岁,想必也是这样,沉着稳重。 除此之外,俏俏还成了英语演讲协会的主力,参加过很多场比赛,拿了很多奖。每当有人夸她口语好,发音标准时,她都会想起陆骁。 没有陆骁的日子里,她在学着独自成长。 她总是梦见陆骁,在夜空晴朗的梦里,那个人依旧是清朗温和的样子,谦谦如玉。 她在梦里抱住他,说好想你呀,小孩般撒娇耍赖哭鼻子,睁开眼睛,却只字不提。 有些情绪只能暴露在一个人面前,有些表情只能给那个人看。 秋天时,俏俏收到一封邮件,正文是扫描下来的病例报告复印件,末尾有医院的联系方式和地址—一座位于迈阿密的权威级眼科医院。 大量的专业名词夹杂其中,俏俏抱着字典一点点查,一点点看,过程虽艰难,好在结局是明朗的。她知道陆骁的右眼基本恢复,左眼的炎症也已经消除,角膜移植可以提上日程了。 他的状态很好,目前为止都很顺利。 俏俏高兴得不得了,可是笑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