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章 关键证据(求订阅,求月票!) (第2/2页)
书杰的。 赵婉婷却说,父亲不会把赵氏集团丢给弟弟管理。 她们两人谁在说谎? 目前的线索,李想还不能判断谁在说谎,因为两个人都有嫌疑。 这桩案子,无疑将豪门争斗赤裸裸地展现在眼前。 随着案件的深入,专案组遇到的压力却越来越大,调查之中,也遇到了很多的阻挠和抗拒,这对证据的搜集工作,增加了一些难度。 但也只是增加一些难度而已。 因为案件影响恶劣,短短两天时间,就死了两人,还是在专案组已经着手调查的时候,凶手杀人灭口,这无疑是在挑衅警方的权威。 官方对这起案子非常重视,给予专案组的权限很高,所有涉及到这起案子的人,都被警方进行了调查。 「李队,有情况。」 就在这个时候,负责调查丁翔的那一路刑警拿着一个U盘走了过来。 「是不是丁翔那边有线索了?」 丁翔被灭口以后,李想原本以为他这条线断了,好在他没有完全放弃,命令专案组的人,继续对丁翔的家进行搜查。 每个人的作案都有动机,他到现在也没有明白,丁翔的作案动机是什么。 他不像周小凤一样为钱,那他为什么? 「是,我们在他家里搜到一个U盘,里面有一段音频,你听一下。」 办案人员将U盘塞到了电脑里,然后放了出来: 「二少爷,你到底想怎么样,就明说吧,不用和我管弯抹角的。」 听到这个开场白,李想便知道,凶手就是赵书杰。 这是丁翔故意开始录音了,显然他也没有完全信任赵书杰,便留个录音保护自己。 只可惜,最后还没能保护得了自己。 「爽快,那我明人不说暗话,你自己什么身份,你比谁都清楚,就你也配喜欢我姐?你不过是赵家的一条狗而已,我姐只是可怜你,才给你一份工作,你和她永远不可能的。」 「我知道自己的身份,我一直不敢有任何非分之想,我明天就辞职……」 「这就放弃了?我看你也没那么喜欢我姐。」
「不,我喜欢婉婷,我是真心喜欢她的。」 「你也不是完全没有机会,我姐都三十了还没找对象,大家都挺为她着急的,她是标准的女强人,我们一家人也都希望能有一个疼她爱她的男人,来照顾她的一生,但到目前为止,都没有一个男人能走近她的身边,更别说走进她的心里了,只要你听我的,我就有把握,让我姐嫁给你。」 「真的?你要我怎么做?」 「你放心,不会让你去做一些违法的事,但这事你不能和我姐说,要不然,你就永远没有机会了。」 「好,我听你的。」 录音结束。 「李队,看来凶手就是赵书杰,咱们抓不抓?」 「慢着。」 有了这份录音,基本就能确定,丁翔和赵书杰之间有关联,但还不能完全确定,凶手就是赵书杰。 「为什么?」 「证据还不够,这些都只是间接证据,用来推理还行,但想要定罪,缺乏关键性证据。」 「那什么是关键性证据?」 「自然是控制手机后门的病毒和这些控制器的控制软件,这些才是直接证据。」 「可是,这些证据我们怎么获得呢?」 「我想赵书杰的电脑里,应该能找到一些东西,我们的专家组能不能入侵赵书杰的电脑?」 李想觉得,当时保姆将赵老爷子的手机拿出来,交给了丁翔,后者应该转交给了赵书杰,而后由赵书杰来植入的病毒,只要有cao作,他就会留下痕迹。 这就是犯罪的直接证据。 「对方也是一个高手,我担心外部入侵的话,会被他发现,再好的办法还是内部击破。」 「怎么个内部击破?」 「我制作一个木马程序,只要通过U盘插入电脑,就能绕开防火墙,自动拷贝电脑数据,但这需要有人去插这个U盘。」 「谁去?」 就在众人一筹莫展,讨论谁去的时候,李想突然灵光一闪:「赵婉婷,我想她应该有办法,接触到赵书杰的电脑。」 「她会帮咱们吗?这会儿她还在拘留室关着呢。」 「额。」 李想这才想起来,自己昨晚上将她带 回来后,给她拘留了24小时,并且不让保释。 「我去找她谈吧。」 李想也没有把握,毕竟前脚刚把她关了24小时。 但他还是选择试试。 走进拘留室,就看到赵婉婷把头趴在桌子上睡觉,一滩口水顺着嘴角滴落在桌子上,形成一片汪泽。 梆梆~ 敲了敲桌子,将赵婉婷吵醒了。 后者迷迷糊糊地抬起了头,下意识地擦了擦口水道:「回家了吗?」 直到看清是李想后,她顿时清醒了:「你什么时候放我出去?我告诉你,我要投诉你。」 赵婉婷非常生气,她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被人关了24个小时。 不,是第一次被人传讯到公安局接受调查。 自己怎么说也是赵氏集团的总裁,是有社会影响力的人,这事要是传出去,对企业的影响非常大,她还怎么服众? 李想没有理她,而是从桌上抽了一张纸递给她:「把口水擦擦。」 「你……」 「我过来就是来放你的,你的问题我们查清楚了,你可以离开了。」 「查清楚了?是谁杀了我爸?」 听到李想这个说,赵婉婷好奇地问道。 「目前还不能告诉你。」 「为什么不能告诉我,我是受害者家属,难道连我也没资格知道吗?」 「凶手也是受害者家属。」 听到这个答案,赵婉婷一愣,有些失望地问道:「真是我弟弟?」 「看来你也怀疑他了。」 「你们有证据吗?」 「有证据,但都只是一些间接的证据,不能直接定他的罪,警方还缺乏最关键的证据,而这个关键证据只有你能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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