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福帝姬(共3册)_第十四章 高宗赵构此花幽独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十四章 高宗赵构此花幽独 (第2/14页)

倒要看看究竟有何妙处。”

    婴茀便又把那阕《风入松》背诵了一遍。韦太后凝神聆听,待听到“画船载取春归去,余情付、湖水湖烟”时忽然笑了笑,对婴茀说,“这一句,你大概也很喜欢吧?”

    一时不解太后何意,婴茀垂目不敢接话。

    “听潘贤妃说,你最得官家眷顾,常独自随官家游山玩水。”韦太后道,再侧目瞥婴茀一眼,继续说:“绍兴元年,官家送隆祐太后灵驾往会稽县上皇村。据说你为劝官家节哀,特邀官家乘画舫出游镜湖,一夜未归……当真是个懂事之人,很有心思呢。”

    婴茀默然听完后,眼圈已红了,起身在太后面前跪下,泪落涟涟,再拜道:“母后明鉴。这十几年来,臣妾随侍官家,自不敢不尽心,但臣妾绝非那等狐媚惑主之人。臣妾虽无甚学识,讲不明白大道理,可孝道二字是懂的,岂会在隆祐太后葬仪过后未久就请官家出游,且逾夜不归……”

    韦太后见她哭得伤心,不像是说谎,便蹙眉问她:“那么,是他人虚构此事诬陷于你,还是当初陪官家出游的不是你?”

    跪着的婴茀深垂首,一面以丝巾拭泪,一面轻声答道:“臣妾不敢欺瞒母后……随官家游镜湖的人并非臣妾。”

    2.密谋

    “不是你,那又是谁?”韦太后冷道:“这事宫中人可都知道,你自己不也亲口承认过么?”

    婴茀摆首,只坚持说“确实不是臣妾”,却又不答那人是谁。韦太后再问,婴茀仍不明说,转视两侧宫人,面露难色。

    韦太后越发好奇,见她神情知她不欲宫人听见,便挥手命宫人都退去,唯留下杨氏,再对婴茀道:“你说吧。香奴不是外人。”

    婴茀这才说:“那时与官家游湖的是……福国长公主。”

    这答案令韦太后大感意外,与杨氏对视一眼,两人一时都愣了。少顷,韦太后才半信半疑地问婴茀:“你是说,官家与福国长公主两人一同出游?若依别人所说,他们还未带随从,在画舫中过了一宿?”

    婴茀颔首低低称是,脸倒先红了,仿佛做这事的不是柔福而是她。

    “贵妃娘子慎言,”杨氏见状从旁道,“此事非同小可,若有一些不实……”

    “母后,”婴茀当即又向太后叩了次首,接着郑重道,“若有半句虚言,臣妾甘愿受凌迟酷刑。”

    见她如此严肃,韦太后与杨氏均已信了八九分。韦太后此刻便不知如何应对才好,唯手指连续轻击身侧桌面,喃喃自语:“这,这……”好一会儿才定了定神,又问,“那你当初为何要对潘贤妃等人说是你?”

    恻然一笑,婴茀答道:“臣妾明白,福国长公主那时年轻,行事率性,一时玩心重,也就忘了顾忌,邀官家同游。官家一向疼爱这妹妹,见她兴致高,不忍扫她兴,故此答应,本意也必非要与她在湖上逗留这么久。后来,恐怕是被雨耽搁了,不得不留宿于画舫上……本来知道此事的人也不多,无奈次日那船家知道了官家身份,又想当然地把福国长公主认作妃嫔,立马就把他们同游的事传得沸沸扬扬,也不知为何会说是臣妾……潘姐姐、张姐姐听说了就来问臣妾……”

    韦太后渐渐明白了:“你怕让她们知道真相后会影响官家清誉,所以才冒认?”

    婴茀点点头,却又很快补充道:“臣妾知道官家与福国长公主均磊落守礼,虽同处一舟,也必不会做出什么逾礼之事。但宫中向来有一些长舌之人,这事如果让她们知道了,只怕会有些风言风语传出。如此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既然人都认定是臣妾,臣妾也无须向她们解释这么多,只要无损于官家清誉就好。”

    听了这些话,韦太后看她的目光才柔和起来,温言道:“你认下此事,想必无端惹来许多人妒忌,难免在背后攻讦于你……倒是委屈你了。”

    婴茀摇头道:“臣妾不委屈。能侍奉官家是臣妾前生修来的福分,但凡能为官家略做些事,臣妾抛却性命也是愿意的,何况这一点点名声。今日是母后亲自问起此事,臣妾不敢应以虚言,这才多嘴几句,若换他人问,臣妾是打死也不说的。”

    韦太后轻叹一声,亲手牵她起来让她在自己身边坐下,握着她手道:“好孩子,之前是娘错怪你了。官家身边有你这样温良贤德、深明大义的人,真是幸事。”

    “母后切勿如此说,臣妾惶恐。”婴茀立即应道,眸中隐约又现莹光,“臣妾粗陋愚笨,官家一向是看不上眼的,只是见臣妾抚养两个孩子略有些苦劳,才赏了个贵妃的名分。臣妾感念万分,又无计报答,唯有诸事循规蹈矩,力求少出差错,不给官家添乱、令他烦心吧了,贤德之誉哪里担当得起!”

    韦太后朝她微笑道:“若这后宫之人都如你这般懂事,这天下也就太平了。”回想她说的话,忽又问道,“你说官家一向疼爱福国长公主,他待她很好么?”

    “是。”婴茀颔首,“自长公主南归以来,官家待其之优渥非其他宫眷所能及。经靖康之变后,国力非比从前,起初那几年,就连宫中人都过得颇拮据,而长公主下降时,官家仍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