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福帝姬(共3册)_后序 一曲哀感顽艳的悲歌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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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序 一曲哀感顽艳的悲歌 (第3/3页)

野利者,灭契丹首擒天祚者即其人也。

    这则史料除了向人们提示了准确的时日、事件、人物外,还昭示了两个重要信息,一是柔福当时深受宠爱,随从众多,而且生性倔强,敢于在金兵陷城之后率众出入;二是柔福后来被迫嫁给了金国大将泽利。

    至于香囊一事,《南征录汇》中记载略有不同,其中赠香囊的是金将野利,作者选用这段内容,改写进小说中:

    野利代聘多富帝姬(柔福),见归帅府,求赐释付。二帅大诧,询帝姬,云:“出城轿破,时番将胁入民居,令小番传语云:‘兄为北国大王,不异南朝富贵。’使受香囊,未解其意。”二帅怒,斩野利于南薰门。

    其后史料皆付阙如。倒是有关“伪柔福”的事件,一再被人提起。罗大经在《鹤林玉露乙编卷五》中说:

    靖康之乱,柔福帝姬随北狩。建炎四年,有女子诣阙,称为柔福,自虏中潜归。诏遣老宫人视之,其貌良是,问以宫禁旧事,略能言仿佛,但以足长大疑之。女子颦蹙曰:“金人驱迫如牛羊,跣足行万里,宁复故态哉?”上侧然不疑其诈,即诏入宫,授福国长公主,下降高世荣。汪龙溪行制词云:“彭城方急,鲁元尝困于面驰;江左既兴,益寿宜充于禁脔。”资妆一万八千缗。绍兴十二年,显仁太后回銮,言柔福死于虏中久矣,始知其诈。执付诏狱,乃一女巫也。尝遇一宫婢,谓之曰:“子貌甚类柔福。”因告以宫禁事,教之为诈。遂伏诛。前后请给锡赉计四十七万九千缗。

    这段文字详细标明“柔福”南归年月,以及当时词臣所行制词言语、赏赐之数,颇为可信。考诸《宋史》《宦者》列传也有类似史料可作为印证:

    先是,伪柔福帝姬之来,自称为王贵妃季女,益自言尝在贵妃閤,帝遣之验视,(冯)益为所诈,遂以真告。及事觉,(冯)益坐验视不实,送昭州编管,寻以与皇太后连姻得免。(绍兴)十九年,卒于家。

    看来有关“柔福回归”的事件,在南宋初期确实是件颇为轰动的事。问题在于,宋高宗对这位比自己只小四五岁、仅别四年的妹妹,唯有“足长大”一点值得怀疑,而身为“康王邸旧人”的老宦官冯益,为何也会被轻易瞒过?

    叶绍翁《四朝闻见录乙集》“柔福帝姬”条更是耐人寻味:

    柔福帝姬,先自金闲道奔归,自言于上,上泣而具记其事,遂命高士荣尚主。一时宠渥,莫之前比。盖徽宗仅有一女存,上待之故不忍薄也。及韦太后归自北方,持高宗袂泣未已,遽曰:“哥被番人笑说,错买了颜子帝姬。柔福死已久,生与吾共卧起,吾视其敛,且置骨。”上以太母之命,置姬于理。狱具,诛之东市。或谓太后与柔福俱处北方,恐其讦已之故,文之以伪;上奉母命,则固不得与之辩也。然柔福自闻太后将还鸾驭,即以病告。尝以尼师自随,或谓此尼曾事真帝姬,故备知畴昔帝姬俱上在宫中事。伪帝姬引见之顷,呼上小字,尼师之教也。京师颜家巷髹器物不坚实,故至今谓之“颜子生活”。

    这就是说,所谓“伪柔福”事件,全凭宋高宗生母韦太后一人之言。叶绍翁的“或谓太后与柔福俱处北方,恐其讦已之故,文之以伪;上奉母命,则固不得与之辩也”,绝不是空穴来风。只要我们将上面两段文字联系起来,就不难看出:后来冯益之所以承认自己当初“验视不实”,原来是他已得到将来会有补偿的承诺。果然时隔不久,他就与皇太后韦氏“连”起“姻”来。一个痛遭贬谪的宦者,竟能与皇太后结为亲家,从此轻而易举地进入国戚之列,不仅罪过得以豁免,还享受着一般宦官做梦都想不到的富贵荣华,难道此中没有不可告人的隐秘吗?

    《宋史公主传》在徽宗诸女之后,专门记载了所谓“伪柔福”的来历,依据应是当年的结案文字:

    又有开封尼李静善者,内人言其貌似柔福,静善即自称柔福。蕲州兵马钤辖韩世忠送至行在,遣内侍冯益等人验试,遂封福国长公主,适永州防御使高世荣。其后内人从显仁太后归,言其妄,送法寺治之。内侍李忄癸

    自北还,又言柔福在五国城,适徐还而薨。静善遂伏诛。柔福薨在绍兴十一年,从梓宫来者以其骨至,葬之,追封和国长公主。

    只要将这段文字与《南渡录》对比,就会发现疑窦重重。既然柔福帝姬后归金将泽利所有,如何又嫁得汉人徐还?“显仁太后”(高宗母韦氏)之“归”与徽宗“梓宫”之“来”系在同时,为何要分两处立论?官方结论矢口不谈柔福与韦太后的纠葛,却以“内人”“内侍”的举证为凭据,更有欲盖弥彰之嫌。

    另有《随国随笔》,也曾直言道破韦太后诛杀柔福的原因:

    柔福实为公主,韦太后恶其言在虏隐事,故亟命诛之。

    由此益发证实,所谓“伪柔福”事件,分明是一桩让人难以信服的扑朔迷离之案。

    人为遮掩让历史蒙上烟尘,史料缺失更让人扼腕而叹。

    正因为此,小说家才有了极为广阔的想象和推断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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