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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斗心 (第1/2页)
陆宅。 临时夯下去的一根柱子上,拴着一匹与这个院子的气质绝不相衬的七花马。 陌生的环境,在一旁犬视眈眈的大黄狗,都让这匹奢华的宝马有些不安,不时地转圈,打着响鼻,似乎是在警告着什么。 陆洵背着手,认真地打量它。 严骏站在他左边,陆老爹陆老娘和陆温站在他右边。 个子稍矮一些,看它的时候甚至需要仰着头。 陆氏父子两个都是愁眉紧锁。 古代也有奢侈品,也有超跑,这就是。 西唐之长安,大宋之汴梁,有的是数不清的豪门世家,专爱这样的高头大马,而且要求纯种,最好是从西域进口的。 顶级好马,还要装扮它,分九花、七花、五花、三花共四等。 寻常贵家,能得一五花马,已经视若珍宝。 其价值、其牌面,绝对是超过现代社会的一辆法拉利的。 骑着那等大马出去,是相当有面子的一件事——为此,权贵之家不惜千金求购,丝毫不夸张的说,一匹五花马已经可以在寸土寸金的开封城买个小院子了。 一辆跑车换一套房,这一点都不夸张。 至于面前的这种七花马,市价就更是夸张! 可以说,尽管在这个世界,是有仙人,而仙人们又是有各种各样的御空法门的,单论速度,那些仙家坐骑的速度,早已秒掉了这等大马,但是却丝毫都没有影响到凡俗世界对它的追逐。 直升机售价几何,影响不到法拉利的。 它的属性已经不是交通工具,是奢侈品。 看了许久,陆洵苦恼地扭头看向陆老爹,说:“奈何?” 陆老爹也愁眉紧锁,“又能如何?” 陆洵是无论如何都不曾想到,郭家兄弟俩居然会拿这东西作为回礼送给自己——东西当然是顶级的好东西,而陆洵最近也的确是想要弄个代步工具,然而,这东西太扎眼了,骑出去基本上就别想安生不说,关键是郭家为了养它,是单独有一个大大的马厩的,而且有三个人就负责日夜照顾它。 陆家哪来的那个条件! 别说照顾它了,陆洵要早起去蔡家习武,都没人给做早饭,要出去到路边摊随便对付两口——买三个仆役专门照顾它?可能吗? 也没那么大的院子给它建马厩啊! 所以,现在我有法拉利了,但是还缺一个车库,缺三个替我每天给它加油、把它擦亮的服务人员。 很扯淡的感觉。 但这是「初读」的回礼,又是无论如何都不好回绝的。 而且也不可能卖——把人家的回礼给卖掉,很不礼貌。 陆洵隐隐怀疑,这大约是郭芬那家伙给自己出的一个小小难题? 下一步估计他正好要送一套院子了? 后面光是他知道的,就还有一首三星之诗《小松》,和一篇四星之文《读孟尝君传》的「初读」呢! 到时候主动把院子一送,既显得知情知趣,又显得文雅。 多好! 如意算盘。 陆洵很欢迎他们兄弟拉拢自己、拍自己马屁,送礼物更是越多越好,但这一次,他觉得郭家兄弟俩的小心思有点多了。 不过也无所谓。 陆洵想了一阵子,扭头:“娘,家里的剪子在哪里?” 陆老娘倒是一时没想明白,陆老爹可是第一时间就吓了一跳,“你要作甚?你这夯货,你知道这一匹马价值几何?” 陆洵愣了一下,明白自己老爹弄错了意思,赶紧解释道:“我把它鬃上的七朵花给它剪了去!省得太扎眼!” 既然送我了,那我就当五菱宏光开呗! 车库是没有了,服务人员也是没有的。 陆老爹愣了一下,还是有些心疼,但是也不知道他想到了什么,最终却是点了点头,示意陆老娘去拿剪子,却犹自道:“马身如此高壮,便是剪去了那花,也依然是绝世宝马!” 这就无所谓了。 反正现在估计全城都认识我了。 让那帮世家公子们吵嚷了一路,谁还不认识邺城第一美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