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经_52.chapter 52 救赎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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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chapter 52 救赎 (第2/3页)

屡禁不止;

    4、允许个人购买、占有多套住房,造成房屋空置率居高不下。加剧社会的贫富两极分化,使一部分有钱人及其后代坐享房租收入,并逐步产生中国的食利阶层。

    富人手中堆积着大量的住房而没有相关规定严加限制,导致房屋空置率不断升高,很多穷人则面临着无房住、住房窘迫、住宅环境恶劣的现实状况。

    北京市统计局发布的另一份最新数据显示,截止到2005年末,全市空置商品房累计面积为1374.2万平方米,比年初上升了31.6%。其中,商品住宅空置面积达到了799.7万平方米,超过所有空置面积的一半,比上年同期上升了10.5%。从空置时间来看,空置一年以上的商品房占27.7%。

    同时,国土资源部官方网站在今年还发文表示,我国房地产业已经被列入了产能过剩行业名单。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一份研究报告也称,当前我国房屋存在潜在过剩危机,商品房的施工面积相当于按目前水平计算5年多的竣工面积,商品房空置面积达1.14亿平方米。

    5、商品房的房价过高,超过国民的购买能力。

    世界上没有哪一个民族,像我们这样,被住房问题牢牢绑架,无数人为住房问题忧虑。当那些背负着沉重还贷压力的人们,在浑然不觉中失去笑容,生活的情趣和意义在哪里?现在,许多年轻人的梦想竟然是围绕着能够拥有一套住房展开的。人们选择爱情,有无住房会成为一个极重要的标准。而对于这样的现象,似乎已经没有人感到奇怪。当住房成为年轻一代价值观的核心,这个民族的未来在哪里?

    房价的持续快速上涨的速度远远超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严重脱离国情。土地出让制度存在的缺陷,加剧了住房价格的快速上涨。

    6、住房资源分配不公供给结构不合理

    1)我国形成了基本上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体制。房地产开发商以运用土地和资金进行房屋建设、商品房屋倒卖为主,是一种基本不创造任何社会价值的企业模式,实质是房地产中间商、皮包商。到2004年底,我国房地产开发和经营法人企业已达5.9万家,已经形成一个异常庞大、整体性获取超额垄断利润的利益集团(在中国房地产服务业里面,开发商所占利润和销售额占到90%),而且在政府政策决策中取得了越来越重要的话语权,左右甚至“要挟”政府决策行为。

    2)享有社会公共资源分配权的某些利益集团,包括国家公务员、国有垄断企业的员工等,因他们或者直接享有对社会公共资源分配权,或者是享有超过普通国民数倍的高收入,导致这些人不仅可以购买到超低价的商品房,而且可以很轻松地享有、占有、购买数套、多套商品房。

    7、国家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严重滞后,导致众多家庭无力购买住房。

    虽然国家已经开始建立城镇居民的住房保障制度,开始建设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限价房;但是,由于国家投入资金太少,地方政府仅仅是拿出土地出让金收入的5%用于建立城镇居民的住房保障制度;相对于广大民众迫切、急切要求改善居住条件,解决住房的问题无异于杯水车薪。

    由于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改善居民住房、在城镇居民住房投资建设上历史欠账较多。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老百姓的住房问题,就必须在近3-5年内加大国家住房建设资金的投入,提高地方政府从土地出让金提取用于建设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限价房的比例,个人认为至少要达到20%以上。

    8、土地违法批租与炒作使房价难以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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