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第1/1页)
十一:论后于行 关于我的追求、我的目标,建立在那之后的认知,在我没有真正实现它之前,永远也只能算是一种预判,只能算是带有盲目性的认知。 所以,对于一件还没有彻底执行完成的事,到底能不能做成,会是什么样的结果,只有在彻底行动之后才能做出真正的评论和彻底的解析,否则无论是认同还是否认、无论是赞赏还是贬低都是片面的、不实际的。 即便,我有必胜的方法论和恳切地思维方向。 十二:从前,我总在被自己的欲望所控制,并且使得自己的本心蒙昧,在许多事情上变得方寸大乱、麻木不仁、患得患失,甚至怨天尤人、虚妄轻浮。 或许,这就是为什么,自古以来,贤明圣人们常常倡导要清心寡欲、淡泊名利了吧。 虽然古人对此早有见解,但是我毕竟对此知之甚少,现在先来讲讲我的领悟,至于贤圣先见只能留待日后思量。 回想起曾经受欲望牵制的种种,我不曾放弃过寻找彻底明悟控制自我欲念的方法论。 在寻找的路途中,或许先前已经知道的,“制欲”的观点是一种正确的方法。 但,也只是一种方法,它并没有彻底解析欲望的根本,更加不能让人从根本上掌控自己的欲望。 现在思量起每每欲望占据意识的主导地位时,就会不难发现,人体的各方面行为都会归于某一种特定的实际的行动。 而人类欲望自身的反制就是在这种强制下个体难以再自我主导的做其他事或者完全投入其他事。 然而仔细研究不难发现,欲望反制自我时,最初所强迫人类自身所做的都是以个体自身为中心所必不可少的、必须去做的事,只是在不断的演化延伸的情况下,才使人变得迷失和疯狂。 这样看来,欲望本身是有正面意义的,只是过度的欲望,会让人迷失自我、变得疯狂。 那么,这个“度”在哪里呢? 上文说过,欲望牵制下人类所做的都是对于人自身而言所必不可少的事及其延伸。 所以此时我要大胆提出一个言论:欲望源于刚需,正义范围内对刚需的达成是控制欲望的上限,刚需的必不可少是满足欲望的下限,而这就是欲望自制的“度”,凡是处于这个范围的欲望都不会使人受制,更不会使人疯狂。
那么,如何用此方法实现对自我欲望的控制呢? 首先,便是在认知上明晰自我的刚需,并对其选择合理的达成方式。其次,如果是需要长期积累才能满足的刚需,则应当明晰目的并创造出充分的规划进而逐步践行。 既然如此,“刚需”又是什么呢? 在我眼里,刚需的基本定义指的是以生命个体为中心满足一切基本生命活动所必不可少的条件要求。这种条件要求有三种特性: 第一,总体上的缺一不可性,即关于生命体的任何刚需都不能缺失和忽略。 第二,具体上的意义绝对性,即关于生命体的任何刚需其本身的达成标准是绝对的,过多或过少都不行,这一点,用我的思维方法论分析就是“量化唯一,质量合一”。 第三,刚需对于生命个体而言的必不可少性,即关于生命体的任何刚需都必须有所满足。 (暂止未完) 备注: 刚需的概念源自于经济学,后续对此的研究要对于经济学上的刚需和我所谓的刚需做出明晰辨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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