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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报名成功 (第1/2页)
金芒力透纸背,浮空于诗上,将原本那张洁白的纸张都染成了耀眼的金黄色,如同镶嵌在空中的金辉。 诗成! “金芒足有一寸有余,品质甚至超过金句。”古明阳激动不已,再也不能淡定,一屁股坐起来,如狼似虎从秦墨手里抢过送别诗。 只一眼,古明阳的目光便被金色纸张吸引,严格的说,是被秦墨这首送别诗吸引。 口中不自觉的念道: 金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 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上阙,写景。 对仗工整,交代了时间,地点,景色。 点睛之笔,在下阙。 一连念了三遍, 古明阳仿佛看到两位老友离别之时的场景,没有鸿蒙大愿,更没有挽留与不舍,只是淡淡勾勒出一副画卷—— 老友 再干了这杯酒 待你将来凯旋而归 西出阳关的时候 恐怕已不能再看到我了 惟有这 金城的细雨 青青的客舍 以及随风而舞的扬柳 还会像今天一样 在此恭侯 …… 直击心灵。 古明阳站在原地,他没想到秦墨写出的这首送别诗,竟然如此触动他。 当时在宴会中,老友告知他即将前往妖魔空间抵抗妖魔入侵时,古明阳根本无法想到这一天会来的这么快,那是一处刚刚开辟出来的异次元空间,妖魔凶悍,神秘诡谲,老友实力虽强,进入其中却也九死一生。 古明阳听到整个消息没有挽留,也没办法挽留。 军人的职责,便是服从命令。 更何况,异次元空间这头,是华夏国无尽的子民,倘若妖魔攻破异次元空间杀来,华夏国伤亡将难以预估。 甚至有灭国之灾。 古明阳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觉得语塞,随后借着酒劲立下豪言,要作一首送别诗为他践行。 今天的小考,古明阳恰巧想到当初跟老友之间的约定,便以送别为题,让林幼音和卓凡写一首送别诗。 两人现场分别作出的送别诗,古明阳很满意。 虽然不成金句,却也是难得的佳句了。 只是,他没想到,秦墨竟然作出这样一首送别诗。 如果仅仅是书成鸣金,甚至绝句,还不能这般让他犹如神怔。 真正让他目不能移的,是这首诗所表达的诗意,太契合古明阳心境了。 还在低头思索有何处可以改善的林幼音,被一道纯粹的比她所作诗耀眼不知道多少倍的金色光芒唤醒,没来得及反应,随后便从古明阳口中听到秦墨所作的这首诗。 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她的感触不如古明阳那么深刻,却也知道,比她作的那首好十倍,当为绝句。 这秦墨,还是他认识的秦墨吗? 当初负责收集秦墨情报的情报人员,该扣除一个月奖金。 卓凡在听完最后两句时,震惊的说不出话来。 以他的才气,怎么可能不明白这首送别诗的意义? 仅仅凭借这首诗,秦墨的名字在金城诸多文师中,必定占据一席之地。 良久之后卓凡才不可置信道:“这,真是秦墨你作的诗?!” 古明阳和林幼音同样抱有疑问,虽然这首诗百分百是从秦墨笔下诞生的,可秦墨身上,没有丝毫才气,怎么可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