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朱三宝的狼牙棒 (第2/2页)
的‘猪脑袋’的天赋在哪里,索性去到哪里都带上他,遇到的事情也都跟他说一说,看他对什么东西更感兴趣,对什么东西有天生的才能。 “先生,俺知道了。” 这个朱三宝果然是个憨的,不知何时华十二从嘴中带出一个‘俺’字,他就牢牢的记在心中,从此就以‘俺’来代称自己。 华十二每每纠正,但究竟结果如何,此时就能看出。 华十二对这个问题的纠正,并不是因为一己之好恶,而是在这个时代,‘我’这个字已经成为了一种成文的代称,而‘俺’字却不常见,甚或可以说不存在这个代称。 因此,华十二要对该问题进行纠正。 奈何效果不佳,但华十二有着坚持不懈的精神,且看以后吧。 一路飞驰到事发地点,华十二和李宝都神情自然,唯有一个朱三宝累的上气不接下气。 这般情况的出现乃是因为华十二有滑板,李宝有甲马,而朱三宝却只有一双rou腿,更雪上加霜的,他还要扛起一杆【狮头狼牙棒】。 这杆棒,是华十二送他的武器。 其实华十二更想给他一杆九齿钉耙,使他更接近猪妖界大前辈——猪八戒的形象,然则没有。
这杆棒也是不凡,虽是凡人兵器,但属演义画风,重有一百二十九斤,挥舞生风,有着演义中的夸张描写,乃超过真正的普通兵器一头之地。 可谓是独一档。 好在他有造化,先是有【三宝御兽圈】的教化,后来又得了【帝流浆】的神机,才能勉力跟上,不被甩脱。 分仓院中糜烂着一堆rou酱,如此天气,早有苍蝇立上头,华十二皱眉,他问:“这是什么情况。是我粮官被如此。” 说道此处,他隐有怒气蒸腾。 是李宝疏忽,没能先将此事说明:“先生,这一地的,不是粮官,是恶贼中的一人。” “这么说,粮官的尸首都全在?” “全在。” 华十二这时才把怒火降下:“那还好,李宝,稍后你就叫人把死去粮官的尸首带回去,然后把尸首交给典衣,他自会去办理接下来的事情。” 因着典衣管着抚恤事宜,所以华十二才有此言。 李宝点头应是。 粮官的尸首不必看了,又不是破案,必须要一切证据齐备。而华十二只要血债血偿,再者,他也恐怕见景伤情。 他在院里面详细的看了看,没什么发笑,来到门口处,他停下脚步,目光锁定地面上的车辙,进院时,他就对这些个车辙注了意。 因着分仓粮食尽空,凶犯大抵需要车辆来运输这么重的粮食。 但也有一种情况,即是凶犯人手较多,可以通过肩扛背背的方式将分仓粮食搬空。 华十二很担心是第二种情况,因为这样的话,就给他找寻到凶手增加了相当的难度。 但很快的,华十二就振奋的发现,第二种情况并未发生,凶犯搬粮食采用的是用车搬运的方式,因为他观察到有些车辙的轨迹与其他车辙的轨迹截然不同。 粮队输粮,是重着进去,能留下车辙,然后轻着出来,留不下车辙;凶犯搬粮食,就是反着来了。 而他观察到的特殊车辙就是这么个情况,它与其他的大量的车辙的轨迹,是反着来的。 找到凶犯,似有曙光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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