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彼知我亦知 (第2/2页)
领一言而决的情况还要延续很久。 司马与左右笑谈: “胡言乱语,世间焉有人高之大狼,怕是他狗眼昏花,看错了东西。不过前方可能确实有异……这样,尔等传令兵士,叫他们拿好了刀戈,提起防备。” “喏!” 一堆人喏喏连声,这些人都是现在的越骑司马的亲信部曲,在军中有着仅次于司马的重要地位,司马的军令得以伸展都要依靠他们的监督。 而他们获得这样重要的权力的责任是保护好司马的人身安全,到危急时,他们就要为司马替死。 司马在,他们在;他们若亡,司马可能还在。 他们随司马而动,并不是朝廷的武装力量,司马到了哪支军地,他们就要跟着到哪支军队。 就是这样个情况,他们对司马是有着一层人身依附关系在的,司马是根,他们则是枝叶,这也是汉时代的特色军制之一。 而在其后的晋时代,这种部曲的制度会因为世家权力的膨胀而更加‘焕发光彩’,造就一个家家有部曲的‘盛世’。 而在狼骑这边,典韦似乎也嗅见了异常。 一个华十二赠与他的特性亮起了红灯——【战争:知己知彼】。
效果是敌人要是知道了‘我’的存在,那么‘我’也一定能知道敌人的存在。 他停住马蹄,极目远眺,果然看不见什么,但是那个特性一直在他脑海催促,好像在急叫:警告!警告!战争将至!警告! 典韦在心里道:‘我就不该向先生讨要这样东西,现在好了,敌人没见到踪影,我却被这东西吵的不能安生。’ 但在特性的作用下,典韦的心,或者可以称作是某种灵感,已经感应到了敌人就在右前方二三里处,亮堂堂的一大片,也数不清有多少人。 “正是个战功!” 典韦转念一想,其实能乐的起来,战功就意味着奖励,他早眼馋贾风修炼的【金丹术】了,可那术太贵,因为是个能长生延年的法门。 就因为贾风比谁都更早跟随先生,所以就得了先生的赏赐。 典韦心里其实对贾风,很有点嫉妒呢。 “狼骑,前方有敌,先随我走,遇见了敌人,就立即冲锋!” 这就是典韦的战法了,简单,却常常有用,因为狼骑的特异。典韦也得益与狼骑的这种特异,使他不用费心的思考需要使用什么样的战术方法来取得胜利。 他的大脑因为这种情况,已经很久不转动了。 不过放弃思考,辣是真的快乐。 狼骑兵因为典韦的命令而转换,变为了冲锋时的姿态。 而领军入已吾的越骑司马仍然不知道正有一支军队往他这里气势汹汹而来,依旧如同散步般领军慢走。 …… “再往前行十来里,就是妖人的巢xue了,我再提醒诸位,不可闹事,以至于坏了赎回大王的事宜,如果发生这种事情,休怪我不留情面!” 那个从已吾败回陈国,又被骆俊遣来已吾的败将大喝,希冀能用一遍遍的言语来提升此行的顺利程度。 他已经不厌其烦的说了十几遍这样的话了,从刚入已吾县境就这样说,现在还是这样说,除了话头里的距离,其他语句几乎完全一致。 真是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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