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版权洽谈 (第2/2页)
十万张,一百张专辑就是上千万的销量。 那恐怖的数据以及带来的利润,是任何唱片公司都不可能拒绝的。 因此,这才会有唱片公司牢牢握住旗下歌手的歌曲版权这事。 而以陈启明现在的人气,以及他目前的金曲数量,他已经完全具备了发行精选集,甚至销量还会非常不错的实力。 这个时候,陈启明要拿回自己的歌曲版权,这不是直接断了福隆这方面的财路嘛! 因此,葛福宏想都没想,直接拒绝。 不过,拒绝完以后,葛福宏的面色又难看了起来。 唱片的重复利用发行的确是她不愿意放手的。 但同样的,陈启明她也不想放走。 其实她可以选择利用合同来强制压陈启明。 但这种方法对别人有用,对陈启明…… 要知道,现在外界可是有大量唱片公司在等着挖陈启明的。 只要她用合同压迫陈启明。 陈启明振臂一呼,绝对会有不少唱片公司抱着违约金上门签陈启明。
所以,利用合同来压迫,这种办法现在对陈启明根本没用。 这也是拥有顶级人气与号召力的大牌艺人的专属权。 “五年!前五年的版权可以由公司与我共有,五年后,歌曲版权归我個人,公司不再拥有这些歌曲的版权! 另外,飞碟那边,他们只能拥有发行权,歌曲的版权不能授权给他们。” 就在葛福宏有些两难的时候,陈启明开口了。 说实话,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陈启明也蛮担心葛福宏不会同意 但只要一想到前几天在破碎梦境中梦到的那种听歌方式,陈启明心里就立刻坚定了下来。 那种不用买唱片,直接在一个电话上就能听全世界所有歌曲的方式,既让他感到不可思议,也让他知道了其中蕴藏的利润。 所以,他绝对不能容许自己的歌曲版权落在其他人手里。 本来陈启明以为葛福宏会拒绝。 只是,让陈启明没想到的是,葛福宏沉思了一会后,居然点了点头。 “可以!” 葛福宏既然同意了,那陈启明也没什么说的了。 在刘慈伟出去打印好合同回来,陈启明找来楼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忙查看了一番合同,确认没什么问题以后,这才在上面签上自己的大名。 如此一来,短时间内,他算是彻底绑在福隆公司的战车上了。 跟公司重新签完合同后,陈启明找了个空闲,给罗大佑打了个电话。 他既然已经决定留在福隆了,那自然要告知那边一声。 这对双方都有好处。 罗大佑那边在接到陈启明的电话后,似乎没想到陈启明这么快就决定留在福隆。 他还尝试了一下继续加筹码。 最后,在得知陈启明已经跟福隆签了新的合同以后,这才作罢。 不过,双方的关系倒是没有因为这件事产生什么矛盾。 最后,罗大佑还祝愿了一番陈启明,希望他在福隆事业大顺。 随后,还约陈启明有空一起吃饭,这才挂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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