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五章 陈冠希炸裂全场 (第1/3页)
“大家好,我叫陈冠希,目前正在美利坚上学。 我是启明哥的粉丝,听说他发起了这次选秀节目。 我觉得我实力不错,所以就来参加了这次选秀。” 在陈启泰的一段广告过后,最后一名选手陈冠希登场。 这家伙不愧是一上来就敢坐第一个坐位的人,气场很强,一上来就游刃有余的介绍起自己。 “你很有自信。”几个导师早就看出了他的自信。 如果不自信,他也不会上场便直奔第一座位而去。 “你已经看到了,目前的a级区域已经没剩几个名额了。 那么,你打算唱一首什么歌曲来征服我们?”张国荣指着座椅后面代表着剩余坐席的标示询问道。 “我带来的是一首英文说唱,埃米纳姆的《LoseYourself》。” 台上的陈冠希看了一眼陈启明,开口说道。 “英文说唱?” 听到陈冠希的话,包括陈启明在内的几人都提起了兴趣。 “这首歌可不好唱,埃米纳姆作为美国这两年新晋说唱天王,他的说唱素来以快嘴著称。 这首《LoseYourself》同样如此,虽然在他的歌曲中只能算中等快歌,但也不好唱,你真的能驾驭好它?” 张国荣虽然对陈冠希的狂妄有些不满。 但他还是很看好陈冠希,所以,一开口他就给了陈冠希一个重新换歌的机会。 “我有信心。”陈冠希一脸自信。 张国荣张了张嘴,只能说道:“那舞台交给你。” 灯光变暗,陈冠希走到舞台中央,跟着音乐开始晃动身体。 “怎么样?台风不错吧!他一点都不怯场。” 陈冠希还没开始演唱,张国荣只看了他在舞台上那自信的台风,便忍不住侧身跟陈启明说道。 “不错!”陈启明也很赞同。 后世陈冠希能成为男人的梦想,除了超高的颜值,他自身的魅力也是其中的重要因素。 美国长大的他从小接触匪帮说唱等叛逆文化,这让他自身自然而然的带上了一种桀骜不驯的痞性。 这种风格对女人的杀伤力是无与伦比的。 在娱乐圈,这种风格也非常的吃香。 陈启明当初出道时,便以这种风格戏份无数,让无数少女深深为他着迷。 而此时的陈冠希的风格便与当初的陈启明非常像。 这不,台上的陈冠希刚刚唱第一句,中森明菜便忍不住看向陈启明。 “陈桑,你有没有觉得,他很像刚出道的你。” “是很像,这种痞帅的风格,我只在他身上看到过。 不得不说,这家伙虽然狂妄自信,但的确有狂妄的资本。”张国荣插嘴道。 此时,台上的陈冠希已经杀疯了。 一首《LoseYourself》直接在他的演唱下,让全场观众都忍不住跟着节奏嗨了起来。 “好好听,这是什么歌曲来着?” “牛逼啊!好酷!” “啊啊啊,帅死了,我决定了,以后陈冠希就是我继明仔以后的第二偶像。” 除了台下观众。 选手席上的众人,看着台上酷炫吊炸天的陈冠希,也是纷纷面色凝重起来。 特别是几个已经获得a级定级的,一个个都将陈冠希视为了最大对手。 “Look!听着!!” “IfUhadoneshot.如果你有做过尝试。” “Oroneopportunity.或者你有一个机会。” “ToseizeeverythingUeverwanted.去抓住所有你想要的东西。” “Onemoment.就在一瞬间。” “WouldUcaptureit你能否抓住这个机会?” …… 陈冠希一边演唱,一边在台上游走,时不时的摆出一些说唱歌手才会比的手势。 说唱这几年虽然随着陈启明的出现,已经在整个亚洲风靡。 但时间毕竟还短,所以对于普通观众来说,这种曲风与演唱方式还是非常新颖的。 再加上现在的传播方式慢,普通观众又很少去特意听英文歌曲,这首《LoseYourself》在这些观众眼里,便几乎相当于一首新歌了。 为什么九十年代的香港歌手会被后世称为搬运工? 很大原因其实就是这个时代的传播速度慢,很多外国的经典歌曲普通观众基本没听过。 歌手们通过翻唱后,这些普通观众没听过的歌曲便相当于新歌,很容易在港台这些地方火起来。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