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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古代度量衡 (第1/5页)

    秦汉时期的度量衡

    ——《新编简明中国度量衡通史》第四章

    吴慧

    一、度量衡制度总述

    秦王朝统一全国后,修水利,筑长城,辟驰道,建宫殿,发展农业,扩大商业,支付黄金,铸造钱币,征收赋税,发放俸禄,各方面的需要使度量衡的作用越来越大。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海内既定,立即推行“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的旨在加强统一的措施,以商鞅的度量衡为基础,制发了大批度量衡的标准器。器上刻有始皇四十字的诏书,以后又加刻秦二世的诏书,并实行了定期检查、违者受罚的办法。各器的单位量值一般都很接近,说明其制造和校量技术有了进步。

    西汉度量衡沿袭秦时旧贯。当时由廷尉掌度、大司农掌量、鸿胪掌衡。官府和民间制作的众多铜器、漆器上有重量、容量和尺寸的铭记,甚至一些普通的陶器上也有记容之辞,其量值和秦时基本一致。西汉末年律历学家刘歆总结了先秦以来度量衡的发展,把单位量值、进位关系、标准器的形制,以及管理制度等详细记录下来,后被收入《汉书律历志》。这是我国第一篇完整的度量衡专著。

    由于铜“不为燥湿寒暑变其节,不为风雨曝露改其形”(《汉书律历志》),故度量衡标准器自古以来大都用铜制造。检定度量衡器从来十分强调时令,都选择在春分秋分节进行,因为这时“昼夜均而寒暑平”,校正度量衡器具不受温度变化的影响。

    西汉时私人经商的度量衡器由官吏发给,《黄律》规定,如使用不合标准的衡器要罚服徭役。(《图集》144页)

    王莽建立新朝,颁发了一批制作精致的度量衡标准器。他虽大骂暴秦,但实际上并未完全改变秦制,尺度量器的单位量值仍同于秦时,其有所改作的只是一斤的重量小于秦制。所制的铜嘉量,设计时采用的圆周率为3.1547,比“径一而周三”的旧说又进了一步。见于著录的新莽铜卡尺,其用途和现代卡尺基本相同,这是一项创造。(《图集》序言3、7页)

    东汉仍由官府颁发标准器,定期进行检查。尺度量器用莽制,实际上略有增大之势;衡制恢复秦和西汉之制而大于新莽时的单位量值。东汉初曾下令度田,简核垦田顷亩数。地方官如京兆尹第五伦“平铨衡,正斗斛”,即为深得民心之举。东汉已使用陶范铸造铁权(每次铸六枚),度量衡器的生产已相当普遍。由于发现金属纯度不高,影响精度,改用一立方寸的纯水作为重要标准。

    东汉章帝时奚景于冷道县舜庙下得玉律度,于是天下以为正度,各郡县摹仿制造。虑俿县于章帝建初六年(公元81年)造一铜尺,长23.54厘米,人称虑俿铜尺(原藏于孔府)。东汉尺度有加大倾向(可多收实物赋物);但尺度尚不过23厘米多,并没有达到24厘米多的黍尺之长的。许多较大之尺可能即是仿造玉律度下的产物。尽管如此,度量衡基本上还是处于变动不剧的较为稳定时期,不能和后来魏晋南北朝时期度量衡的变化之大同日而语。

    二、小尺、大尺,小亩、大亩:汉代的尺制与亩制

    尺制概述

    秦国自商鞅变法后采用23.1厘米长的尺度,一直施行。秦始皇统一六国,仍以23.1厘米为尺—小尺,用于日常交易之中,长度单位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宣告统一,秦王朝办事雷厉风行,这次统一是有成效的。

    汉承秦制,以秦时尺值为汉尺长度,广泛用于日常交易的,仍是23.1厘米为标准的秦小尺,但实际有些出入。以西汉而言,据《图集》所载,由各地博物馆珍藏的传世实物有:西汉木尺长23厘米,错金铁尺长23.2厘米,铜尺23.5厘米,竹尺长23.6厘米,又一木长23.2厘米。又据罗福颐《传世历代古尺图录》,汉尺之被著录于书者有:牙尺三支、铜尺一支及镂鸟兽形花纹铜尺,皆长23.3厘米,画彩牙尺长23.38厘米(日本嘉纳氏藏)。《隋书》所载十五等尺的汉官尺长23.809厘米。不祘少的实物和记载,说明西汉之尺除个别外,都超过23.1厘米的标准数值。

    鉴于西汉尺的长度已渐趋紊乱,王莽改制时,对此进行过整饬,重新发布了23厘米许的尺度标准。从新莽铜嘉量之深测量算,可知当时尺长23.08864厘米(四舍五入为23.1厘米);又据始建国铜方斗之深测算,尺长为23.0275—23.0288厘米。这些是新莽尺长标准的间接物证。直接的标准新莽尺实物存世较少,罗氏《古尺图》记王莽货布尺一尺长23.1厘米,系据壬莽货布泉推算而得,尚非真正的尺度实物。近年来北京发现的新莽时较精确的铜卡尺(藏于万寿寺艺术博物馆),其活动尺长23.1厘米,固定尺长23.25厘米,符合新莽的尺度标准(见邱光明,《中国历代度量衡考》尺度部分)。甘肃定西过去出土的新莽铜丈,每尺其实并没有23.1厘米长,实测其一丈(折为两截)仅长22.92厘米,不合标准,当为折断,变形以及拓纸伸缩等原因所致。

    新莽常用之尺长23.1厘米,以其九寸为“黄钟”之长——20.79厘米,短于黍尺九寸的古黄钟之律——22.167厘米,实质上已如上述这正是后者的大吕之长。这一套黄钟其名、大吕其实的作法,原系袭用秦制,并非王莽的新创。新莽时“黄钟”之龠之所以小于古黄钟之龠,就因为新莽之尺短于古黍尺(24.63厘米),其一尺的标准长度只有23.1厘米。

    进入东汉,尺度又常突破23.1厘米的标准,而且其差距往往更略大于西汉。据《图集》所载,在23厘米以上的有十三例,如:菱形纹铜尺二支分别长23.29和23.46厘米,鸟兽纹铜尺二支分别长23.39和23.63厘米,龙凤纹铜尺23.72厘米,鎏金铜尺23.6厘米,铜尺二支23.7和23.75厘米,残铜尺二支推算尺长23.75和24.08厘米,骨尺二支23.7和23.8厘米,牙尺23.5厘米。尚有东汉尺十四支列入《图集》而作为附录者,超过23.1厘米者有九例。最长者达23.83厘米。此外还有建初六年的铜尺长23.5厘米,画彩牙尺长23.9厘米(日本嘉纳氏藏)。

    两汉之尺传世实物大都超过23.1厘米的标准长度,这个问题该如何解释我分析,少数是制作粗糙的一般日常用尺,增益讹替,不可能要求很精确;更重要的是经济上的原因。西汉时官方要征购均输帛,为弥补损耗,有意把尺子稍为加大;东汉时因铸钱渐趋恶滥,布帛有返于货币的倾向,政府的税收本用钱币者(算赋口赋),也有改收布帛的事实(已出现“调”这一名词),官方更有加大尺度的要求,因此与西汉比,尺子显得更长一些,致《隋志》有“至于后汉尺度稍长”之语。但加大幅度尚属有限,不易发觉,还可以用允许的制作误差及其他理由(如以发新发现的玉律尺为造尺的根据)搪塞过去,至于与征税无关的天文尺.如现存的袖珍式的东汉铜圭表尺,尺长就合23厘米,并未有超长现象,与常用尺长并不一致。总之,从西汉到东汉,尺长虽略有出入,但与23.1厘米很接近,仍短于黍尺之长,为简单、概括起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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