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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初涉军戎 (第1/2页)
说是郡城,其实也不怎么的。城墙才5丈高,据说朝廷严格控制高度,都城才6丈。雁门是因为边塞才特准加高了一丈。“还不是胡人闹的!南匈奴内附没几年就故态复萌,特别是这三四十年来闹得更凶,伙同着鲜卑、乌桓、羌这些杂碎一个劲的抄掠。朝廷怕事,又舍不得花钱添兵,就命各边郡治所南迁,本来郡所是在桑干河边的阴馆,现在迁到了这勾注长城(雁门郡第二道长城)南滹沱河西北边的广武。(关于这一点我是根据史料推测)”秦虎忿忿地说。 进了城,我发现汉代对百姓的管制比我后世知道的要严得多,整个城以太守府所处为中轴线,分居民居住的里坊和商业买卖的市集,里坊有总大门让人进出(必须从此进出),单个住户不得另外对中街开门(这很不方便)。我先去拜谒许郡尉,由于太守和秦家事先都打了招呼、送了礼,许郡尉打了几句官腔就过了。我又送上一把藏刀(铜制刀鞘),许郡尉乐得合不拢嘴(那当然,多了一件保命的利器呢)。经过几天和许郡尉推杯换盏的交流,我弄明白了秦庄主的意思:自和帝以来,各族胡人内附,与边郡汉民争扰日多,朝廷怕生事,竟将各郡所内移了不少,可胡人得寸进尺,sao扰越来越多,秦家的产业也多受损。特别是牧场,虽然家丁一再增加,仍然防不胜防。故作为郡内豪族的秦家盯上了郡兵。以前只是用钱收买,可是相比起钱来平常人更要命,所以这回秦家趁着刚和世家大族王家攀上亲、女婿又是郡守的机会,按插上自己这么一个“勇悍”的庄客。目的就是让我当护院兵。“好好干,小子!只要你下功夫,不出一年,这军司马就是你的了。”许郡尉拍着我的肩膀说。 话说到这份上,卖命吧!我先集合起两百兵丁------许郡尉看着秦家和郡守的面上照顾我,给我的是大编制二百人。兵器也还可以,三石到六石弩齐全----这可是朝廷正规军的制式装备。我到现在才知道原来东汉初年的军事制度与西汉有很大差异,边郡太守兵权被削弱,郡都尉也曾一度撤销(以后又陆续恢复),朝廷在各战略要冲驻扎野战军,以所处地名为名,称为“某某营”,后来战乱日多,这才渐渐恢复西汉制度(东汉的做法很像后世北宋赵匡胤的军事改革,原因主要是乱世刚统一、人心尚不稳,需要集中兵权;后来明、清朝的兵制应该是这种制度的极致------兵户世袭,又称经制兵;这种做法缺点是明显的------缺乏竞争容易腐败,黄鼠狼生耗子------一窝不如一窝)。 我在校场上检阅我的第一支军队,发现老弱还是不少,于是大手一挥------汰弱留强,留下一百名二十四到四十的壮汉,删下的打到别的部曲去(反正朝政糜烂,军队吃空饷普遍,雁门郡按需要应该保持三部五千人的郡兵,实际不足三千,同二千四百屯兵和障塞兵配合起来经常捉襟见肘)。我又给秦庄主去了一封信,请他挑选一百精壮家丁补充进来,还特别提到要十名秦牧那些猎户村的田客。因为我知道,郡兵属于二线部队(1),战斗力比不上招募有胡人的边将兵,而我身处边郡,必须训练出一只骑射不弱于胡骑的精兵,再配以远优于胡人的装备和后勤,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人到齐后我就开始训练,先训话:“弟兄们!李某有幸与各位同袍泽,当了个头,废话就不多说了,只有一条,一切唯我之命是从;从命的,喝酒吃rou、娶美娇娘,不听招呼的,且看此刀!”我说着就抽出开山刀劈向一把环首刀,结果可想而知,这把汉代铁制刀被我的全钢刀轻易砍断------全场肃然。 接着三个月我就按着后世解放军野战部队的规程来练体能,并遵从汉代军制特别加强弓弩的训练,确定六石弩为标准、弓二百斤,又补齐了两百余匹马(多数是秦家给的),习练骑射,弓七十步(97米)、弩百八十步(250米),连射十二箭,中靶八箭及格,超过有赏。营养当然要加强,每天杀一只羊、每旬宰一只猪、每月宰一头牛,并与士卒同吃同住,三个月下来我的兵一个个肌rou鼓鼓,骠悍轻捷。开始的时候,大少爷秦明还一个劲地向他爹埋怨说我养兵太浪费,秦老汉听后连笑不止,嘱咐秦明不要计较。现在秦大公子看出点门道来了,也不时来向我请教,我对他说:“兵法云,兵贵精不贵多、将在谋不在勇,领精兵、知进退、偶出奇,此乃为大将者不二法门。精兵如何出?严纪律、明赏罚、精战技、cao利器耳。精兵即成,当为锋矢,或千里奇袭、或夜半扰营、或不(等敌人)阵而战、或击敌薄弱贯阵而出自背反击,孙子曰:乱而取之,乃此理也。”秦大公子非常佩服,连连称是,不久就和我成了好友。(2) 光和六年正月刚过半,我就开始着谋划着主动出击立大功了。我不能不急啊,黄巾起义明年就要爆发,再过四五年灵帝就要驾崩,我到那时要是还不能有一州之地就危险了。这时汉军已有马鞍(不过不是标准高桥)和单马蹬(普通的也就一个绳套,帮助上马用的;大官才有金属的,不过大官更喜欢让仆人跪作板凳踩踏),我让所有兵丁都用双脚马蹬,马蹬用厚硬木板制作。在派出细作打探清楚后,我选择了一个名叫落罗的小部落作为首战目标,选择这时出兵是有道理的,经过冬天的折磨,游牧部落马匹普遍瘦弱,可以说人畜都在最低状态,而我军由于有农业提供粮食饲料,马匹都膘肥体壮,这就是农业文明后勤的优势。我选择的这个部落有千人,估计可战之士不超过三百,兵器比我军差了不止一个档次,正好用来首战练兵,首战必胜! 早春的时节,大地母亲那白色的外衣刚刚褪下,原野上星绿点点的一大片,“遥看草色近却无”。我领着二百余名精骑飞驰在广袤的黑土地上(那时自然环境还没破坏,又是河流纵横的沃野,应当是黑土地)上。“秦牧!” “属下在。” “离落罗部还有多远?” “据探马报还有四十里,他们这几个月在治水边宿营。” “传令,下马歇息!” “喏!”我叫来庄主派给我的庄护头领秦虎,再次商议进攻细节:落罗部有千余人,控弦之士二百多人,兵力与我相当;秦虎建议我夜袭,我一直不同意,因为我想真刀真枪面对面检验我的练兵成果;奇袭就已经占了三分便宜,再搞夜袭有个屁的参考价值啊;再说夜袭的话人畜趁夜逃脱的比较多,我还指望抢很多来补充军实和孝敬上头呢!于是就采用我提出的秦虎认为是中策的办法:先由我率领一百精锐沿河上游进攻,敌人必定一边派少量精锐抵抗一边将人畜往下游移动,同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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