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_〔第三十二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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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章〕 (第4/7页)

里当乖孩子。此时,他们自己不会想到,他们马上就要干出一件震惊世界的大事,这件事足以使中国历史的走向发生变化。

    他们来到被英法联军焚毁的大水法遗址上,历尽沧桑的残碑断碣倒卧在萋萋荒草中,一百多年前的国耻触发了少年们的历史感和社会责任感,他们横七竖八地躺在巨大的残石上,开始讨论中国的命运和中国的前途。少年们书生气十足地背诵着伟人的词句:“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此时一种神圣的使命感便油然而生,父辈们金戈铁马、叱咤疆场的伟业和雄风通过遗传基因在他们的血液中沸腾起来,而且迅速转化成为难以自抑的激情和冲动:天下者,我们的天下;国家者,我们的国家。我们不说谁说?我们不干谁干?领袖说过,“你们这一代青年,要亲自参加埋葬帝国主义的战斗”。猪圈里岂能养出千里马?花盆里能栽出万年松吗?少年们越说越激动,他们深切地认识到,自己毫无疑问是这个国家未来的栋梁。使他们愤愤不平的是:对于济国安邦的栋梁之材,怎么能用那浑蛋的考分把他们束缚在学校里当乖孩子呢?他们天生是干大事的呀。于是他们作出了一个历史性的决定,大家一致同意成立一个组织,这组织的名称叫作“红卫兵”,意思是伟大领袖毛主席的红色卫兵。

    少年们做梦也没想到,两个多月后,毛泽东穿上脱下十七年的军装,戴上红卫兵袖章站在天安门城楼上喊出“我支持你们”的震惊世界的声音。整个世界在伟人响彻天宇的声音下震颤。一场席卷中国的红色风暴从伟人的舌底喷涌而出,成千上万的青年学生加入了红卫兵,红卫兵运动已成燎原之势。整个中国沸腾了,六亿五千万国民的激情一旦被释放出来,产生的巨大能量和巨大的破坏力令整个世界目瞪口呆。大批身居高位的党内元老猝不及防地纷纷中箭落马,落入早已为他们准备好的、万劫不复的炼狱之中。刚刚从饥饿中恢复过来的中国人,一霎间都像中了邪,发起了高烧。红色成了最时髦的颜色,红色的袖章,红色的语录本,红色油漆刷成的标语,还有受难者红色的鲜血……整个中国沉浸在红色的海洋中。

    李云龙的大儿子李健在中学里也参加了红卫兵,好像还是个头头。原先儿子见了他这当爹的,总像耗子见了猫。可自打戴上了那三寸宽的红箍,李健便有了些莫名其妙的优越感,总在李云龙眼前晃来晃去比较放肆,大有要和他平起平坐的意思。这要放在以前,李云龙早揍这小兔崽子了,他不能容忍这么没规矩的孩子。可眼下他却有些底气不足,未敢轻举妄动,因为他还没闹明白,这个红卫兵组织是咋回事。看样子这些浑小子不像在胡闹,不然毛主席他老人家怎么也戴上这红箍啦,还八次接见这些毛孩子?李云龙可太了解李健这类小浑蛋了,三天不打就上房揭瓦。也许毛主席有自己的想法,把这些无法无天调皮捣蛋的浑小子组织起来干点儿正事,省得他们无所事事,到处胡闹。所以李云龙一时还没考虑好,是否该管教管教李健。

    其实和那些当了红卫兵的半大小子一样,李云龙的骨子里也不大安分,这种枯燥乏味的生活早让他厌倦了。他喜欢有刺激的生活,譬如战争,就总能给他带来难以言述的快感,问题是,战争不可能总有。和平环境也许对所有人都合适,唯独对李云龙不合适。

    他看见那些半大小子穿着父辈们穿旧的黄军装,腰扎武装带,戴着红袖章,表情严肃地排着队,嘴里唱着不知是哪位快手创作的“造反”歌曲:

    拿起笔做刀枪,

    集中火力打黑帮

    …………

    谁要敢说党不好,

    马上叫他见阎王

    …………

    这些半大小子哼着这类歌去抄家,“破四旧”。站在大街上拦截自行车,用改锥卸下被认为是“四旧”的商标牌。除“飞鸽”因代表和平,“永久”比较中性外,其余牌子都是“四旧”,需要扫除。红卫兵一言九鼎,一开口就成了评判是非曲直的标准,连警察们见了他们都点头哈腰,邻里间出现纠纷也要找红卫兵去评理,红卫兵的声望简直如日中天。

    看到这些,李云龙的心里便有些莫名其妙的躁动,既有几分羡慕又有几分失落感,觉得如今连堂堂解放军都靠边站了,偌大的中国成了这些浑小子的天下,让他们撒着欢、打着滚、由着性子折腾,还落个“革命”?世上哪儿找这等好事去?

    当红卫兵要有行头,那天李健理直气壮地向李云龙要军装穿,这小子对新换发的国防绿军装不屑一顾,专找1955年发的人字呢黄军装,肩膀上还必须要有佩肩章的扣眼儿,衣服不能太新,最好是洗得发白。武装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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