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我成了大文豪_第一百五十三章 年少有为不轻狂(雪中原著党慎订啊!)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一百五十三章 年少有为不轻狂(雪中原著党慎订啊!) (第2/4页)

诛江湖魔头谢灵,这是和他同品境界的修士。

    接着因善心起在野牛群中救出牧民,被龙树圣僧赞曰:此子大善,赠大金刚血液,徐凤年得以顺利晋升为一品金刚境。

    后又为保牧民,战拓跋春隼及两名金刚境的高手,奈何寡不敌众,生死关头,徐凤年终于说出了自己内心一直想说的话,姜泥,老子喜欢你啊!

    至此证明白羽冯子杰的前期预测的伏笔又猜中了一个。

    在濒死之际,被御剑赶到的姜泥所救,姜泥在徐凤年二次游历的时候被旧国臣子曹长卿救走,这次来北莽说是商谈旧楚复国之事,其实是来救主角的,不得不说这两位是真的相爱相杀。

    二人再次分离后,徐凤年来到了北莽敦煌城,得见红薯(北凉暗子,女主之一),此时的红薯已经是城主,期间红薯穿上了龙袍,主角坐上了龙椅,度过了这一段快乐的时光。

    羞羞的事情做完之后,徐凤年离开城池,不想这时城中发生叛乱。他可不是穿上裤子就不认人的男人,于是徐凤年单骑返城,一人一刀一剑对五百铁骑,为自己的女人独守城门。

    待红薯平定城主府叛乱,下令打开城门后,入眼不见城外之敌,只有徐凤年一人血衣背剑,拖刀入城。

    虽一切平息,然而魔道第一人,被称之为天下第四的洛阳来截杀主角,两人的恩怨情仇要从前世说起....就不多耗费笔墨了。

    洛阳其实这次来是另有目的,为逼迫桃花剑神邓太阿现身一战,要和他争一争天下第三的名头。

    因为邓太阿少年时曾受过主角母亲的恩惠,所以很照顾主角,曾帮助徐凤年登临武帝城城墙,撒酒敬老黄,并赠十二飞剑,说是还恩情。

    当时他说,凤年啊!我可就帮这一次啊!

    于是他就有了一个昵称,就帮一次邓太阿。

    可这位真的只是说说而已。

    这次他又出手了,与洛阳一战,结果天下第三还是天下第三,第四还是第四。

    洛阳不敌!

    徐凤年继续北行,最终见到此行的目标徐淮南,与其孙徐北枳南归,在返凉途中遇到了此行最大对手,北莽指玄境高手第五貉。

    一柄出鞘春雷刀在手,携刀势如洪水泄湖般倾洒而出,剑九黄的六千里与李淳罡的一剑破千甲在徐凤年的脑海中一一浮现。

    大莽吞天龙!

    他最终以六年的阳寿和大黄庭为代价,以自身金刚境强杀指玄第五貉。

    而自己却满头青丝刹那白发如雪,境界跌落伪指玄境,同时也说出了那句专属于他的雪中名句。

    “我曾醉酒鞭名马,我曾年少掷千金。我曾春秋换春雷,我曾溪底杀指玄!”

    至此徐凤年第三次游历结束。

    黑发入北莽,白发归北凉!

    主角徐凤年的这次游历,因其孤身一人杀死众多北莽高手,是彻底摆脱了他纨绔子弟的身份,真正获得了北凉铁骑的认可,也改观了雪中粉丝心中的形象。

    在之前,因为雪中的其他角色被塑造的太过成功,反而显得主角徐凤年不是多么出众,北莽这一行算是他的翻身战!

    .....

    “道然,这一章你看完了吗?写到老剑神了没,啰里啰嗦几千字了,还是说的北莽的事情。这弘文不会要做个标题党吧!”

    这一章是个大章节,杜怀文看了七八分钟才看了一半。

    “还没看完,刚刚看到温华到京城与人比剑...”

    李道然抬头回了一句,他也感觉这一章写的有点杂乱,倒像是过度章节,和章名根本对不上。

    “有温华?嘿嘿,我兄弟啊!”

    听到有文化,杜怀文的兴趣又被提起来了,他嘿嘿笑了两声,继续低头看书。

    李道然有些无语....果然是臭味相同。

    .....

    却说徐凤年游历结束后,奉离阳朝廷的旨意入京,而他的好兄弟温华此刻也入了京。

    这位落魄寒酸的游侠儿,最近却时来运转,他在游历江湖的时候,遇到了算尽春秋的黄龙士,雪中里春秋有十三甲,这位独占三甲,所以又称黄三甲。

    黄三甲和《悟空传》里的唐僧一样,靠着一张嘴游说天下,挑动春秋九国大战,连主角的父亲徐晓都曾是他棋盘里的棋子。

    这次黄三甲看中了温华,其实也是想再落下一枚棋子。他告诉温华,自己可以传授他两招剑式,代价是学成后替他杀一人。

    这两招剑式无名,需要温华自己参悟,待两剑并称一剑,可成陆地神仙。

    温华答应了这个条件,这两招剑式虽是别人传授,但剑意终归是自己的,接下来的日子里他疯狂练剑,有所小成后跟随黄三甲来京城比剑。

    期间连续比了三场,先败吴家剑冢剑侍翠花,再败京城第一剑客祁嘉节,三败于东越剑池白江山,三战三败,被人戏称为温不胜。

    .....

    “哈哈!我兄弟扬名京都了啊,不亏是你啊!温华,温不胜,笑死我了!道然,这个家伙绝对是个人才,乐死我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