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九十年代升职加薪_226,凶手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226,凶手 (第2/5页)

人家都说瘦了才好看。”

    “你胖了更好看。”周辞白认真的看着陈知年,“你是珍珠,要圆润才更好看。”

    “好吧。我努力。”陈知年摸摸脸颊,的确瘦了。

    “我休息了。”陈知年揉揉眼睛。最近都睡不好,陈知年已经很久没有好好的休息过了,睡不着。

    即使勉强睡着了,也梦到林萤光满身青紫色的倒在地上,然后跳醒,再也睡不着。因为陈知年作息不好,所以照顾儿子的事情全部落在周辞白和保姆身上。

    白天,有外公和周辞白。晚上,有周辞白和保姆。

    陈知年干什么?

    每天被周辞白照顾着,宠爱着,还时不时的作一下。

    “先喝汤再睡。”

    “好。”陈知年靠在沙发上,看一眼还在翻看《诗经》想名字的外公,然后问外公对林萤光的凶手怎么看?

    陈知年想要听听别人的意见。

    外公经历的事情多了,而且睿智,应该会有不同的看法。

    陈知年现在就像钻牛角尖一样,怎么也不愿意相信凶手的说辞。陈知年也知道,可能自己是关心则乱,所以想要听听外公的意见。

    在凶手落网前,陈知年希望尽快抓到凶手,给林萤光一个交代。等到凶手落网了,陈知年又怀疑凶手的说辞,觉得他背后有人......

    陈知年觉得自己可能是当局者迷了。

    外公抬起头,摘下鼻梁上的老花镜,语气平静,“杀人动机不外乎那么几种。平时没有交集,所以没有仇怨。两人没有交集,也不可能有感情......”

    没有恩怨,没有感情,那就是求财了。

    如果过不是求财,就必定是有其他的必须杀人的理由。具体是什么?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但是,这个案子有疑点、疑问是必然的。

    虽然凶手说求财,但林萤光家有那么多现金,还有那么多值钱的贵重的首饰、手表,但他却一样没拿就很让人怀疑了。

    “当然,也可能就像凶手说的那样,他就是手头紧了想要求财,但意外被林萤光撞见了。惊吓之下的林萤光失去了平时的冷静......当然,这件事本身的疑点也是必须调查清楚的。”

    陈知年说的这些疑点,也是大部分人的疑点。

    自从公布了谋杀林萤光的凶手后,大部分人持有怀疑的态度。聪明有才的林萤光怎么可能死得这么憋屈?

    一个聪明人,怎么可能会和凶手面对面?

    “我也觉得很可疑。”凶手给出的理由根本就不能让人信服。

    如果说他刚从小山村出来,并不知道林萤光的那些手表、首饰有多值钱还能推脱过去。但他在羊城好几年,而且在那个被称为羊城最高档的小区当保安一年多,见过的有钱人不知凡几,怎么可能什么都不懂?

    就算没有见过,也听说过。

    再说,小区里的有钱人那么多,为什么就选了平时很少在家的林萤光?

    凶手给陈知年的感觉就是为了杀人而去的。

    根本就没有什么意外。

    就是故意杀人。

    “他最后在离开的时候,从林萤光的钱包里拿走一千多......”突然,陈知年瞪大眼睛,“不可能......”

    凶手说,他掐晕林萤光后,很害怕,准备匆匆从窗户离开,但不甘心空手而归,所以匆匆的从林萤光的钱包里拿了一千多就跑......

    陈知年了解林萤光。

    林萤光会在前一天晚上准备好第二天出门的所有东西。烫好的衣服会整齐的挂在衣帽间,然后还有和衣服相配的手提包、高跟鞋。

    手提包里装着钱、锁匙、纸巾、口红等等一些日常的小东西。

    林萤光死在卧室,钱包在衣帽间,凶手是怎么‘顺便’的?如果凶手从房间出来,路过小客厅到了衣帽间,他不可能没看到林萤光放在客厅墙柜里的照相机、摄像机,还有其他的东西。

    如果凶手到了衣帽间,却对林萤光收藏的手表和手镯视而不见......

    越想越可疑。

    这个凶手......可能不过是个炮灰而已。

    “周医生,把手机给我。”

    周辞白看着像被打了鸡血一般的陈知年,认命的去拿手机,但也约法三章,“不能超过五分钟。”

    手机有辐射,自从陈知年怀孕后,周辞白就严格规定她打电话的时间。平时也不能把手机带在身边,尽可能的距离陈知年远一些。

    远离辐射,身体健康。

    陈知年给负责林萤光案子的警察叔叔打电话。

    负责林萤光案子的是方谨言大哥方慎。因为方谨言和周辞白的缘故,在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下,方慎愿意和陈知年聊一聊林萤光。

    方慎觉得陈知年作为林萤光最好的朋友,对林萤光熟悉,也方便他们更详细的了解林萤光。以前,他们知道的林萤光只是一个很美的女主持人,但随着了解,林萤光的人格魅力让大家都觉得可惜。

    这样美好的一个人,竟然就这样莫名其妙的被杀。

    接到陈知年的电话,方慎并不意外。因为这段时间,陈知年一天三次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