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劫良缘_第三章 半年之约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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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半年之约 (第1/11页)

    他终于拾起了已被自己丢弃多年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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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夜,大雨如注。

    一匹黑鬃马拉着辆马车在莽莽野道上疾驰,道路泥泞,马蹄溅起尘泥无数,身披蓑衣、头戴斗笠的高大男子却扬起马鞭,又给了马屁股一鞭子。

    黑马吃痛,跑得越发快了。

    马车帘子被掀开,平澜拿着把油纸伞,屈身从车内走了出来。

    驾车的陆鹤轩听见声响,给了她半边冷峻侧颜。

    “里面,有点闷。”

    平澜讷讷地比画解释道。

    陆鹤轩一句话也不说,收回了那半边侧脸,只留给平澜一个好看的后脑勺。

    他这样缄口不言,已经有半日光景了。

    自他在闭眼等死的祁玉面前收回剑,将昏迷不醒的叶逊背出天香楼,一路上从租赁马车到冒雨疾奔,他都没有说过一句话,也没有说这是要往哪儿去。

    他不说,平澜和王小二也就不敢问。

    王小二是有点怵。

    他这几日突遭大变,先是被弦月神教的人找上,眼看着卧病在床的老母亲被弯刀割喉,连句完整的“救命”都没能喊出来。他惊惧又悲愤,却被打得鼻青脸肿,浑身是血。被迫带着弦月神教的魔头找到了陆鹤轩一行人,结果发现他那一向沉默寡言看着好欺负的东家,居然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武林高手,连叶逊那个瞎眼老头子也能以一敌三。

    而他从一个混吃混喝的小二变成了逃命天涯的倒霉蛋。

    王小二觉得,这世界实在是太玄幻。

    可是一旦接受了他东家这个崭新的设定,再去看对方,就发现对方真不是之前他以为的那样了——时常半垂的眼皮并不是在偷懒打瞌睡,而是对敌人的一种无声蔑视,不爱说话并不是因为性格木讷,而是因为作为一个高手,只要能动手解决的事,绝不多废话。

    现在他东家眉峰紧蹙,脸色黑得像锅底。

    可怕,简直是太可怕!

    王小二自认没有那个本事去招惹他,所以只能窝在马车里同昏迷的叶逊待一块儿。

    而平澜的情况,就稍稍有点复杂。

    当年她一家三口被匈奴掳去后,其实只是被软禁了,除了行动不自由以外,并无其他威胁。

    因为当时的匈奴大单于是个十分有政治远见的人,早就意识到杀了嘉敏太子一家人,与大晁结下梁子于他们匈奴并没有多大益处。他只想用嘉敏太子一家三条人命换取最大的利益,譬如凉州的十三城,又或者是大晁每年献上岁币十万两、绢二十万匹,双方以月儿沟为界,百年不兴战事。

    可事情的变故起于凉州太守,他将嘉敏太子一家人卖给匈奴人,本就犯了诛九族的大罪,眼看匈奴和大晁都有议和的倾向,假若嘉敏太子得以回朝,那么登基后的第一道圣旨,必定是砍了他的项上人头。

    凉州太守每日每夜地睡不着觉,冥思苦想、殚精竭虑数个夜晚之后,他又做出了一个愚蠢的决定。

    他私放了匈奴人入关。

    玉门关一破,中原就犹如决了堤的河道,洪水一泻千里,九州大乱。

    匈奴人杀红了眼,大单于眼看拦不住,干脆破罐子破摔,下令要杀了嘉敏太子一家祭旗。

    平澜一家三口的性命这才真正地悬在了刀尖之上。

    朝廷上下忙于应付匈奴大军的进攻,焦头烂额之际,嘉敏太子的生死已被众官员抛之脑后。而最后,真正救了他们的,是江湖人士。

    剑圣陆无名携妻祁昭昭、其子陆凛深入大漠,于一个暗夜里悄悄潜入匈奴军营,救走了嘉敏太子一家。

    在那个令所有人都心弦紧绷的深夜里,风沙、追兵、对地形的不熟,所有的不利都纠结在了一起。

    陆凛和当时只有四岁的平澜落了单,两个半大孩子没了父母的帮扶,居然也在那广袤沙漠里,深一脚浅一脚地走了出去。

    后来,已经是雍王爷的嘉敏太子告诉平澜,当日陆凛背着年幼的她走出大漠,两只手臂上全是小刀的划痕,用撕碎的衣裳布料潦草裹着,伤口还未愈合,将他的白衣染得血迹斑斑。

    而昏睡的平澜唇边有血,雍王爷说,那应该是陆凛将自己的血喂给了她。

    当年的陆凛,也不过是个九岁的小小少年。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陆凛放血为她止渴,救了当时她的一条小命。

    然而玉门关下匆匆一别,平澜又年纪尚轻不通人情,连一句“多谢”也未能说出口。

    眨眼数年,昔日那个白胖丫头已经出落成一个窈窕淑女,才情满天下。而那个将她背出大漠、割腕放血的正直少年,却成了人人口中罪恶滔天、恶贯满盈的杀人魔头。

    物是人非事事休,未语泪先流,世间百转千回,不过如此。

    平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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