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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半年之约 (第6/11页)
阿蛮用苗语道:“别倒里面,血有剧毒,那里面有我养的蛊虫,会毒死它。” 王小二:“……” 这女人在睡觉的床边养蛊虫,真是不知让他说什么好。 阿蛮拿过王小二手中的陶碗,将毒血放到外面去处理。 陆鹤轩坐在床边,为叶逊掖好被子。 他垂着头,脸上表情看不太清,惹得王小二大气也不敢出。 平澜叹了口气:“真没其他法子了吗?” 阿蛮称自己医术不精,救不回叶逊的命,只能施以银针之术,每隔三日为叶逊放上半碗毒血,如此叶逊昏昏睡上十五个日子,便会醒来一回。 但即便是这样,也不过是将叶逊剩下的寿数延长至半年以后。 百日枯嘛,不管是百日还是半年,总归是要枯的。 恰逢阿蛮处理完毒血,走进屋,说了一句话。 王小二听了面色一喜,赶忙道:“东家,阿蛮说这世上还有一样东西可解百毒,是……” “不用你说,我知道。”陆鹤轩打断王小二。 他理了理叶逊灰白凌乱的头发,随后站起身淡淡道:“祁门每隔百年,便会出一名百毒不侵的女子,其血液可解百毒。” 语罢,他朝阿蛮深深一拜:“阿蛮姑娘,陆凛半年之内,定会寻回解药,还请姑娘在谷内多多看顾师父,姑娘大恩,若他日有需,陆凛当万死不辞。” 他言辞恳切,剑眉斜飞入鬓,双目亮若寒星,薄薄的眼皮不似平日里懒懒地阖着,脸上也脱去了往常的惫懒神色,清亮的眼眸里满是坚定。 阿蛮虽听不懂官话,却愣愣地点了点头。 平澜看着这样的他,不知为何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 昔日天香楼里,叶逊中毒倒地,仇人弯刀在侧,他拾起了曾发誓不肯再碰的逝水剑。 今日,在药王谷的小竹屋里,他拾起了已被自己丢弃多年的名字。 那个被平澜熟知的名字。 “十七”是乳名,后来剑圣独子丑名从江湖传至庙堂,她才知道他的名字。 从父姓陆,取名为凛。 陆无名为他取名为凛,大抵是希望他日后能成为凛然于天地间的大丈夫。 可惜这个名字与杀人如麻、冷血残忍挂上了钩。 好在,今日,陆鹤轩重新找回了他自己的名字,这个曾经他父亲赐给他的名字。 距离叶逊中毒,已经过去六七日,时间紧迫,不容陆鹤轩再耽搁,因此他决定即刻启程,平澜也跟他一起动身。 陆鹤轩说,他会将她送至附近城镇。 平澜听了此话,只低着头沉默。 王小二本也应该一起走,但他对陆鹤轩说:“东家,我娘被那群黑衣人给杀死了,我也没地方去,干脆留在这谷里,照顾叶师傅吧。” 陆鹤轩听了,并未多言,只随他去了。 因此,入谷的四个人,到了出谷时,只剩下陆鹤轩和平澜两个人。 路上,平澜打破沉默,问道:“陆兄,祁门不是人都死绝了?” 而且江湖上还盛传是他所杀。 “那我们去何处寻这个百毒不侵的女子呢?” 陆鹤轩道:“错,不是我们,是我一个人,阮姑娘,你该回家了。” 平澜吐了吐舌头,只当没听见。 她又问:“如果这个女子也死了怎么办?” “她是死了。” 平澜奇道:“陆兄为何如此肯定?” 陆鹤轩沉默良久,就在平澜以为他不会回答的时候,他却突然说道:“因为这名女子,是我母亲。” 陆凛母亲祁昭昭,表字蘅菀,出自祁门旁支,貌若雪山神女,清冷不染尘埃。曾有个闲人编了个劳什子《江湖美人排行榜》,祁昭昭不负众望荣登榜首,即可遥想当年美人风姿。 但红颜向来薄命,祁昭昭二十岁那年,即被剑圣陆无名拐去,其后遭受百般凌辱,苦不堪言,生下孽子陆凛造成日后的祁门惨祸。 卿本佳人,奈何从贼。 陆凛十四岁那年,祁门找回了祁昭昭,但她不堪受辱,自尽身亡。 以上,便是江湖中对祁昭昭的一些说法。 传言不可尽信,在平澜看来,这一番长篇大论里,也就只有关于祁昭昭外貌的描述是真的,其余全是鬼扯。 因为在她模糊的印象中,陆无名和祁昭昭的关系是十分亲近的。 世人未曾像她一样亲眼见过,不相信也是情有可原,但此种说法本身就是百般漏洞,试想一下,倘若祁昭昭真的是不堪受辱自尽了,那为何早不自尽晚不自尽,偏偏要等到孩子都十四岁了再自尽? 这不是很不合理吗? 所以说其中章节禁不起推敲。 但暂且不论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