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斗技的门槛 (第2/2页)
……… 额,越推论,似乎有些离谱? 难道斗师境界,斗技最多就是玄阶中级?原著里可是地阶低级呢! 嗯,貌似我的设定比原著更合理,可惜,我这里和原著差别太大了吧?这么巨大的差异,如果不考虑原著的情况,衍生同人可就太难写了吧! 所以,为了自圆其说,在地阶斗技以下的斗技里,不做太严格的限制。 至于地阶低级斗技?额,原著里,在三年之约里,萧炎和纳兰嫣然大打出手。可是按照他们这里才斗师的境界,想要发挥出来,实在是不合理。所以,他们能够使用的最厉害斗技,限制在地阶低级以下! 至于原著里,萧炎在“斗之力七段”就可以使用八级崩【堪比地阶低级】,这段原著剧情,本书就直接不予承认。 好吧,由此总结出来就是,斗技在地阶低级以下的时候,限制可以稍微放开一些,不足以按照上面推论那样。 所以,放宽之后如下: 境界不达标者,在使用高级斗技时,威力效率会打折扣! 也就是说,玄阶中级斗技效率本来是100%,可是如果境界不够,效率就会降低,以显得更加合理。 当然,他们是斗师境界,修炼功法也都超过了玄阶低级,所以他们合格。 也就是说,萧炎和纳兰嫣然,使用玄阶中级斗技,不需要打折扣。
那么,他们以斗师境界,催动【大斗师级】玄阶高级斗技,这就有些不合格了。效率降低,由115%,降低到108%,大家估计猜测出来了。108%≈(115% 100%)/2,近似于中间值。 同理,他们以区区斗师的境界,强行催动【斗灵级别斗技】玄阶顶级斗技的时候,由玄阶顶级的125%,降低到玄阶高级的效率,也就是115%。 同理,他们以他们以区区斗师的境界,强行催动【斗王级别斗技】地阶低级斗技的时候,本来就是不合理。 假设可以使用,效率也会严重降低,由地阶低级的150%,降低到玄阶高级和玄阶顶级中间值的效率,也就是120%。 ≈≈≈≈≈≈≈≈ 总结起来,境界不够的情况下,使用斗技是不合格的。这时候越级使用斗技,会降低本来的斗技效率。并且,越级越多,降低到幅度越严重。 目前他们是斗师境界,所以境界所匹配的斗技等级就是玄阶中级。 越一级,效率降低“半级”,也就是,取越一级的效率和本级的中间值。 比如(玄阶中级效率 玄阶高级效率)/2=(100% 115%)/2≈108%。 越两级,效率降低“一级”,也就是,取越一级斗技的本来效率。 比如,玄阶顶级效率降低一级,就是玄阶高级效率,125%→115%。 越三级,效率降低“一级半”,也就是在降低一级的基础上,再降低半级。 比如,地阶低级效率降低一级半,就是玄阶顶级降低半级,就是(玄阶高级 玄阶顶级)/2=(125% 115%)/2=120%。 最多就是越三级,并且越三级都已经是非常过分。 这样吧,三年之约对于整个小说都是重要剧情,是特殊剧情。所以,他们决斗时进入“超常发挥状态”,破格允许他们“越三级”,强行使用“地阶低级斗技”。 仅此一次,下不为例。 在地阶低级以下,越两级使用斗技,就已经不得了。 至于地阶中级,地阶高级斗技?想要越级使用?绝对不允许! 严格遵守限制,地阶中级斗技,必须要斗皇境界才可以使用。地阶高级斗技,必须要斗宗境界才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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