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_第十一章 / 只求了解与认识而已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十一章 / 只求了解与认识而已 (第2/7页)

己老死的,我经常抱着她睡。”我们都一愣。

    “如果现在付钱给你,让你踩你自己的那只猫呢?”老范试探地问。

    “这个如果不存在,她在十几年前就已经去世了。”

    “如果有如果呢,你就当是一个心理实验。”

    “我会收下钱,让人把她带走,不要让我看见。”

    “如果一定要你看着,当面踩死呢?”

    “如果……钱高到一定程度的话,可以。”

    老范是个七情上面的人,脸上明明白白挂着伤心。这时候李开始反问她:“如果你也养猫……”

    她打断:“不用如果,我就养着一只猫。”

    “如果他们付给你足够高的价格呢?”

    “绝不可能!”她说得斩钉截铁。

    “五百万。”

    “绝不会。”

    “一千万。”

    “不会。”

    “五千万。”

    “不会。”

    “一亿!”

    她脸上像有个顿号一样,很短地迟疑了一下。

    “不会。”她回答。

    他诡谲地笑了笑:“如果更多呢?总有一个能打动你的点吧?你只是不会那么轻易地动摇你的底线,这是你和我的区别。”

    知道我们要做这期节目后,有人在我博客留言:“我们要维护一条道德的底线。那条底线,是对生命的尊重,一个社会是有规则的,不是随性而为,不是暴力、滥交、背叛、屠戮!”

    在同一页的留言里,另一个人说:“到底什么是道德的底线呢?曾经有人问过我,我说因为每个人的道德观不同,所以这个底线是没法规定的。他说至少要有个底线嘛,像孝敬父母什么的。我说,每个人的处境不同,遭遇不同,所以想法不同,你怎么知道你的底线就一定是别人的底线呢?他没再回答。”

    道德是什么?

    采访完,深夜里,我和老范人手一本日记,埋头刷刷写,面对这让人迷惑的古老问题。

    孟子说,“仁”就是“道德”……那么,什么是仁?他说,恻隐是“仁之端”。但恻隐是什么?对象是谁?在什么范围内存在?每个人有自己的理解。

    我写过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德国医生施韦泽的故事,他在非洲丛林为黑人服务五十余年。在书里他写道:

    “无论如何,你看到的总是你自己。死在路上的甲虫,它是像你一样为了生存而奋斗的生命,像你一样喜欢太阳,像你一样懂得害怕和痛苦,现在,它却成了腐烂的肌体,就像你今后也会如此。”

    在那篇文章的最后,我写道:“如果我们对一只猫的死亡漫不经心,我们也会同样漫不经心地蔑视人的痛苦和生命。”

    李的同事说他曾经救过四个人,高速公路上发生了车祸,四人受重伤,他路过,把几人陆续送到医院。

    我问他,他说因为“看不过去”,但他对一只猫的死不以为意,“网上说我杀了猫,接下去就会杀人,杀完人就会变成希特勒,搞种族灭绝。”他笑了一下,说:“其实对动物不好的人不一定对人不好,对动物好的人也不一定对人好。”

    踩猫的视频被放在一个叫“crushworld”的网站上,这网站一个月的注册量超过四万,事发之后李听到了无数的声讨,可他收到的信里,还有一些,是通过新闻报道知道他的地址后,向他买光盘的。

    “不要以为他们离你很远,他们当中有官员,有商人,什么人都有,他们就是你生活里的普通人。”他说,“事件过去之后,这个市场还会存在,因为需求存在。”

    他解释:“因为如果规则只是道德的话,人的道德底线是不一样的。”

    “假如当时这个行为是违法的,有明确的法律规范,你觉得你会做吗?”我问。

    “不可能。”

    “绝对不会?”

    “这个底线坚决不能超越。”

    十九世纪初,英国有人提出禁止虐待马、猪、牛、羊等动物。提案在国会引起巨大争议,最终被下院否决,这是人类历史上首次试图从法律上肯定动物以生命体存在。一八二二年,世界上第一个反对虐待动物的法案在英国出台,之后,陆续有一百多个国家通过《反虐待动物法》。不过中国目前还没有此项法律。

    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霍尔姆斯说:“法律不是一个道德或是伦理问题。它的作用是制定规则,规则的意义不在于告诉社会成员如何生活,而是告诉他们,在规则遭到破坏时,他们可以预期到会得到什么。”

    我们问李,看视频的到底是什么人?

    他说:“我不知道,知道我也不能说。”

    我们在杭州找crushworld网站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