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4.打猎 (第1/2页)
虽然莫顿嘴上说着不管,但还是经常来指点一下。 张凡在马背上颠了一天,感觉五脏六腑都快要移位了。 好在骑马并不是一项很难的技能。 经过这一天,张凡掌握了一些基本的骑马技巧。 至少说,现在马能骑走了。 从早上到黑夜,这一天至少也没有白费。 带着腰部的酸痛,和强烈的呕吐欲望,张凡沉沉入睡。 ......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张凡便被莫顿叫起床了。 昨天的高强度训练,让他现在的腰部还隐隐有些酸痛,不过好在没什么太大的影响。 “准备好了吗。”莫顿翻身上马,对张凡说道,“今天打猎的首要目的,便是赚你买马的钱。你能买到好马还是劣马全看你自己的表现了。” “你现在骑的马,是西恩以前的马。“ 难怪昨天练习骑马的时候,西恩一脸不爽的样子。 如果说在西部,手枪是牛仔们的兄弟,那么马则是牛仔的爱人。 以前的马,那就是前妻。 昨天自己骑了西恩的前妻一天。 别人能不难受才怪。 这也是没有办法,毕竟是西恩同意张凡留下来的,他总要为此负责。 “我们今天去哪打猎?”张凡跟着翻身上马,问道。 “加纳斯平原。”莫顿回答道,“那里有很多野猪和熊,你的手枪对他们是不起作用的,所以我在你马鞍上装了一把霰弹枪。” “不过轻易别用它,被它打死的动物,皮毛很难卖出个好价钱。” 张凡低头看了一下,果然马鞍上别着一把黑色霰弹枪。 不过他的注意力并不在此。 加纳斯平原是靠着卡门镇的一个平原,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张凡对此行的收获已经很有信心了。 在骑行接近两个小时后,终于到了目的地,加拉斯平原。 “就到这吧。”莫顿停在了一个天然岩洞面前,岩洞很大,足够四五个人并排而行。 地上还有一些马粪,和拴马的木桩。 看莫顿轻车熟路的样子,很明显他不是第一次来这了。 “把马赶进去,现在要开始步行了。”莫顿取下马鞍上的枪,拍了拍马的屁股,对张凡说道。 张凡学着莫顿的样子拴好马。 然后俩人又捡了些树枝和野草盖住洞口,又撒了些掩盖气味的药物在周围。 免得狗熊或者狼乘他们俩不在时,来把马吃了。 完成了所有准备之后,俩人便顺着河开始寻找猎物。 今天的天气很好,不冷也不热,昨晚有一场大雨,空气中弥漫着雨后特有清醒的味道。 河边的野草有齐膝这么高,清晰的倒影在水中。 “嘘!弯腰!”莫顿突然俯下身子,对身后的张凡轻声说道。 他指了指左前方,张凡顺着方向看去。 一直成年雄性麋鹿正在河边喝水。 “拿出你的左轮,照门和准星,以及猎物,三点一线,控制好呼吸,右手持枪,左手托住右手。” 莫顿对张凡叮嘱道:“全身上下,除了鹿角不能打,其他部位随便。” “当然最好还是打头。”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