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武侠中的法律学_/第三章 婚姻家庭视野下的金庸武侠小说/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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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婚姻家庭视野下的金庸武侠小说/ (第2/14页)

出生之日,距前婚解消之日未满302日者,到底应该推定为前夫婚生子女还是后夫婚生子女呢?在此推定冲突场合,民法无特别规定,只能由法院根据事实,判断其所生子女属于何人的婚生子女。所幸现在dna技术发达,在母亲无法确认的情况下,鉴定孩子父亲为谁的难度并不大。还有更加出奇的例子——“双胞胎同母异父”。从生殖原理上来讲,这是有可能出现的。双胞胎分为两种,同卵双生和异卵双生,前者是由一个受精卵分裂形成,后者则是同时有两颗卵子受精形成受精卵。据介绍,精子的存活时间为72小时,卵子在体内保存的时间是48小时。如果女子在排卵前后72小时之内先后和不同男子发生关系,而此时她同时排出两颗卵子,则可能先后与不同的精子受精。美国一个调查显示,美国已婚白人女性所生的异卵双胞胎比例为1/400.这样,双胞胎都有可能在认定婚生子女身份上存在差异。

    妻子外遇生子,夫能否推翻其父子关系?妻子外遇生子(如刀白凤生下段誉),法律上虽推定为夫之婚生子女,但夫若有反证证明妻非自夫受胎者,仍可予以推翻,对于妻外遇所生的子女,得提起否认子女之诉,不承认有父子(女)关系。唯为保护子女,提起否认子女之诉,亦应有所限制。比如我国台湾地区法律就规定:第一,限于夫或妻始得提起,第三人均不得为之;第二,必须以起诉方式行使;第三,须具有确实的否认原因(即妻非自夫受胎);第四,须在法定期间内提起(即应于知悉子女出生之日起一年内为之)。否认子女之诉,由夫起诉者,以妻及子女为共同被告;由妻起诉者,以夫及子女为被告。但妻或夫死亡者,以子女为被告即可。若子女已经死亡的,其否认权即消灭,故对已死亡的子女,不得提起否认之诉,其已起诉者,就其本案诉讼应即终结。显然,本案例中,刀白凤外遇生子段誉,段正淳有权提起否认之诉。但如段正淳情愿“绿帽罩顶”,刀白凤有无救济之道?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台湾地区民法增加了“妻亦得提起否认子女之诉”的规定。当然,法律虽同时赋予妻的否认权利,但妻如欲提起否认之诉,无异必须先承认自己不贞的事实。但基于血统主义、子女利益(比如段誉的性命)的考量,妻在权衡利害得失之下,法律上赋予妻的否认权,亦属进步的立法。

    3.2不忠的爱:田、南、马三姑娘抉择

    【情节】

    《雪山飞狐》和《飞狐外传》是两部内容有关联,但故事结构却又各自基本独立的小说。可以说,《飞狐外传》是《雪山飞狐》的前传,也可以合为一本来读。《雪山飞狐》发表至今,是金庸作品中争论最多的一部。其中的男男女女之间糊涂的爱、不忠的爱,令人感到这个世界婚姻家庭关系的不可靠。除了《连城诀》外,这两部书对人物阴暗面的描写,已达极致。

    《雪山飞狐》第7回记载天龙门几个人在争夺掌门之位的时候,将田青文(陶子安未过门的媳妇)与曹云奇未婚生子的事情暴露出来:

    “你逼我将掌门之位传给你,这时候可已经迟了。”又听这位阮士中阮师兄说道:“我怎敢逼迫师哥?但想云奇与青文做出这等事来,连孩子也生下了。如此伤风败俗,大犯淫戒,我门中上上下下,哪一个还能服他?”

    殷吉说到这里,忽听得咕咚一声,田青文连人带椅,往后便倒,已晕了过去。陶子安拔出单刀,迎面往曹云奇头顶劈落。曹云奇手中没有兵刃,只得举起椅子招架。陶百岁听得未过门的媳妇竟做下这等丑事,只恼得哇哇大叫,也举起一张椅子,夹头夹脑往曹云奇头上砸去。

    《雪山飞狐》第10回则记载了苗人凤的妻子南兰,因嫌丈夫不够温柔体贴,在英俊潇洒的天龙门弟子田归农的勾引下,抛夫弃女随其私奔的事情。

    胡斐奇道:“我的母亲?”苗若兰道:“是啊。我爹跟令尊比武之时,你妈妈英风飒爽,比男子汉还有气概。我爹平时闲谈,常自羡慕令尊,说道:‘胡大侠得此佳偶,活一日胜过旁人百年。’我妈听了虽不言语,心中却甚不快。后来天龙门的田归农到我家来做客。他相貌英俊,谈吐风雅,又能低声下气地讨人喜欢。我妈一时糊涂,竟撇下了我,偷偷跟着那人走了。”

    胡斐轻轻叹了口气,难以接口。苗若兰话声更咽,说道:“那时我还只三岁,爹抱了我连夜追赶,他不吃饭不睡觉,连追三日三夜,终于赶上了他们。那田归农见到我爹,哪敢动手?我妈却全力护着他。我爹见我妈妈对这人如此真心相爱,无可奈何,抱了我走了,回到家来生了一场大病,险些死去。

    《飞狐外传》第3回“英雄年少”中,飞马镖局老镖头马行空之女马春花生得美貌可人,父亲把她许配给师兄徐铮为妻,父亲去世之后夫妻俩苦苦经营镖局。京师贵公子福康安路经商家堡,无意中看见马春花,为着贪她美色,稍作停留,略经安排,轻易地引诱了这个女人,作为他一个下午的消闲玩意。这件事改变了马春花的一生,这段露水姻缘也彻底地破坏了她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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