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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_第十二章 凯勒王 (第1/1页)
天亮后,几人吃过早饭走出了饭店,对于外面多姿多彩的世界,他们还是感到新奇的,把魔兽留在了饭店门口,几人步行走进了街区。 清晨,小镇上的人已经开始了一天的忙碌,宿禹毕竟是比较年轻的,又不会像蓝月冥一样去掩饰他的兴奋,所以一路走来,不停的问这问那,皮卡丘渐渐的开始觉得厌烦,借故逃走了,跟这几个狂族一起逛街,不要了他的老命才怪。 宿禹疑问的对象,就从皮卡丘转移到了蓝月冥。 走过一家家的商业街,几乎所有的店铺都已经开始营业了。在这样的情况下,一家门可罗雀的店铺就显得实在有些特殊了。 “老大,那个是什么店?”宿禹指着一家挂着粉红色灯笼的叫做“绮梦阁”的店问道。 蓝月冥看过去,在别的店铺都开始忙碌的时候,这家店前却只有一个老头打扫着门前的卫生,店内冷冷清清的不见一个人影。 蓝月冥也好奇,他也不清楚那是一家什么店,不过从门口隐约看到里面的桌椅等摆设,应该也是饭店吧。 “笨蛋,那是饭店。”蓝月冥把自己的结论告诉了宿禹。 “饭店吗?”宿禹挠了挠脑袋:“老大,这家饭店的生意怎么这么差,连一个客人也没有。” 蓝月冥也觉得奇怪,难道这家是新开的?所以没有自己住的那家生意红火? “老大,怎么连一个客人都没有?宿禹继续问。 头上莫名其妙的挨了一下:“现在这个时间早过了吃饭的时候。” “老大,我们去光顾一下他们的店吧?”宿禹提议道,谁叫他的肚子还真没有吃饱。 点了点头,蓝月冥率先抬脚向绮梦阁走去,完全没注意到几人进门时,扫地老头那看怪物一样的神情。 店里,一个四十几岁的女人正在柜台后面算着帐。看到几个人进来,尤其看到蓝月冥那张俊脸后,笑容马上爬上了她的眉梢。 “哎哟,几位客人,来的还真是早啊。”边说着,边迎了出去。 几人自顾的坐下,好奇的打量了整个大堂,与暮野的店完全不同,这里主色调都是粉红色为主,让人看了有种类似于温馨的感觉。 “老板娘,你这生意怎么这么冷清啊。”宿禹忍不住问道。 掩嘴笑了一下,老板娘回答道:“这位客人还真是性急,咱这店是晚上红火,现在还没到时候。” 宿禹的眼里满是疑惑,晚上营业的饭店?夜宵吗? “不管那么多了,老板娘,有什么好吃的,快上。”宿禹的肚子渐渐有了种空荡荡的感觉。 “什么?吃的?”老板娘一时间没反应过来,第一次见进这里的客人开口就是要吃的。 “是啊,这不是饭店吗?难道没有吃的?”宿禹问道。 “哈,哈哈,你们居然把绮梦阁当成了饭店?”老板娘禁不住气的发笑,开店这么久,见过傻的,但这么傻的,她还真是第一次见到。 这时候她才注意到几人身上的衣服,都是由魔兽皮做的,刚刚她只注意到蓝月冥那张英俊的脸了,完全没有意识到,这几个人,就是传说中的乡巴佬。 不客气的一挥手:“出去,出去,要吃饭去饭店吃去。”毫不客气的把几个人哄了出去,“神经病,一大早跑到妓院来吃早饭?”老板娘的话惹的街上的人一阵哄笑。 几个人还是不明白,妓院是个什么东西?只是本能的觉得,自己好像做了什么可笑的事情。 当蓝月冥问皮卡丘“什么是妓院的时候”。皮卡丘差一点把嘴里的酒喷出去,难道自己才走开一下,这几个家伙就跑到妓院那样的地方去了? 终于忍住了咳嗽,皮卡丘组织了一下自己的语言:“妓院嘛,那里可以说是男人的天堂。”看他眯着眼睛一脸向往的样子,蓝月冥可以肯定,这家伙一定想去。 “既然是男人的天堂,那老板娘为什么把我们赶了出来?”宿禹一副不相信的神情。 “哪有人白天逛妓院的?要去也是晚上去,才有情调。有佳肴,有美酒,再加上有美女作陪,相信光明神都羡慕吧?”皮卡丘一副色相的说道。 如果哪个光明教徒听到皮卡丘居然把伟大的光明神同妓院联系在一起,相信一定会马上找他拼命的。 从皮卡丘的描述,蓝月冥也大概猜出了妓院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他心里暗暗觉得好笑,现在的皮卡丘,想来也是有心无力 在焦急的等待了两天后,蓝月冥再次来到了洛克的小屋,看洛克一脸自豪的拿出一把印象的长剑,蓝月冥接过长剑,心里不禁赞叹起矮人的手艺,无论从分量,外挂,还是手感上,它和真正的绝天相差无几,唯一不同的,就是绝天外面那蓝色的火焰,即便是再厉害的能工巧匠,也很难制造出绝天那样的剑来。 “洛克大师,矮人的手艺真是精湛,简直让我称奇。”蓝月冥发自内心的赞叹道。 挺了挺胸脯,洛克猛灌了几口烈酒:“那是当然,矮人是工作最认真的种族。”光是这把剑,就已经被他融化又重新打造了十几次,现在他的眼睛里还泛着血丝,但这一点也影响不了他的情绪,晚上一项高挑战的工作,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 “唉,”轻轻的叹了口气,洛克又些遗憾的说:“本来可以更完美一些,可是剑里面的魔法阵是我模仿不出来的。”他的脸上,不再是刚刚的那份自豪,而是一种落寞。 蓝月冥笑着把剑收进了空间戒指:“别这样,洛克大师,您的作品我很满意,如果绝天是那么容易铸造的一把剑,相信大陆上就不会有人对它垂涎了,况且,魔法阵本就不是矮人的特长,这些,还是交给魔法师来做。”虽然是简单的几句话,可总算是打开了单纯的矮人的心结。 满意的看着洛克脸上变换的表情,蓝月冥问道:“亲爱的洛克大师,不知道这把剑需要多少报酬?”蓝月冥暗自祈祷这不要太多,他会负担不起。 “两个金币吧。”听道价格,蓝月冥差点一头栽倒,皮卡丘一直讲矮人的兵器是及其难求的,因为他们不喜欢与外界的人打交到,所以在大陆上,矮人铸造的兵器,价格要比普通的贵上许多,难道是他讲错了? 其实他不知道,除了洛克的这个小店,矮人与人类的社会可以说是没有任何交集的,他们只会把装备卖给商会,在他们看来,商会至少不会太过的jianian诈。 在林云大陆,只有一家大的商会,叫做“凌云商会”。意思很明显,凌驾于林云大陆之上。凌云商会的老板——林风旭,可以说他是整个大陆最富有的人,即便是四大帝国的君主,也未必会比他更有钱。 正因为如此,矮人的兵器好多时候是千金难求。 从空间戒指里拿出两个金币递给洛克,蓝月冥微微行了个骑士礼,表示了一下对洛克的感谢。 “谢谢伱亲爱的洛克大师。”说完,走出了洛克的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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