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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就是你偷了我的睡衣?】 (第1/2页)
一个凶悍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让甘晓萱一个踉跄。 “你们别伤害他,说,要多少钱,我都给。” 电话那头又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说道: “每天早上10:00之前,往银行卡里转账一个亿,不许报警,不然我们就撕票。” 接着,对面一一念的银行卡号。 “喂,喂,让我再听听他的声音。” 嘟!嘟!嘟! 电话已经挂了。 任千秋端起咖啡,到了嘴边却又放下。 “傻妞,将甘老师的所有资料全都给我找出来,越详细越好。” “是!” 为了一个学生,她这是为了什么? 值得吗? 二十亿,那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任千秋以前就心有疑问,却一直苦于没有办法调查。 如今有了能力,自然是想要知道真相。 傻妞的效率很高,眨眼功夫,资料已经全都找到了。 甘晓萱,26岁。 双学位博士后。 从小天赋异禀。 小学三年级开始逐渐表现出优异成绩,后,越级初中高中,九岁参加高考。 十岁,以满分650分,保送海外深造。 两年时间,先后研究出多项世界顶级成果,破格升为博士。 再一年,其年龄十三岁,拿到医学诺贝尔奖,升为博士后。 同年,欲回国,遭刺杀,无恙。 回国第二年,继承二十亿家产。 却从此消失在大众眼中。 大概看完相关资料,任千秋仍旧无法相信这个事实。 如果不是傻妞亲自查找的资料,他都快以为自己在看小说。 为了资料的详尽,傻妞甚至已经入侵了很多公司集团,以及海外的高校官网内部。 这才查到真相。 只是,这怎么看着都像是……小说。 一句话,这样人的人生,绝对开挂了。 可是,她既然这么厉害,干嘛跑来教书,对他为何那么特别。 这些困惑,资料上却没有一点蛛丝马迹。 任千秋查了自己的祖宗十八代,和甘晓萱的祖上,却还是没什么关系。 那她为什么那样关注自己? “傻妞,陪我出去走走。” “好的,千秋哥哥。” 傻妞上前挽住任千秋的手臂,两人走出别墅,沿着小溪边缓缓走着。 也不知走了多久,两人来到一处公园。 公园里,凉亭下。 陆小千在和一个女生有说有笑。 别人任千秋或许不认识,但这个女人,他一眼就认出来了。 化梅。 和陆小千是同一届大学毕业生,魔幻手机的女二号之一。 对这个女人,任千秋之所以记得这么深刻,那是因为,在他那个时代社会,大部分女生,都是化梅的翻版。 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看两人相处的模样,陆小千似乎是喜欢上了化梅。 却可惜,注定舔狗一场。 男人只有足够强大,名声和爱情,这些都不过是附属品罢了。 反之,如果一事无成,碌碌无为,却不过美梦一场。 “傻妞,醍醐灌顶!” “是!” 公园里,陆小千头痛欲裂,不断在地上打滚。 衣服上沾了很多落叶灰尘。 头发乱糟糟的。 什么也顾不上,只是捂住头,不断来回滚着。 “啊,啊,啊……” “小千,你怎么了,你别吓我啊。” 陆小千什么也听不进去。 此刻,他的脑海之中,一个个文字,就像一把把锋利的刀,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