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长安小坊正_第七章 善缘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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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善缘 (第2/2页)

爱争谁争,老衲只管得侍奉佛祖。

    居士有佛缘,谁敢说这不是佛祖借他之口提出的警示呢?

    善缘,就是这么你来我往,一丝一丝地加厚的。

    ……

    范氏木器作坊的一角,中男、中女们虽然汗流浃背,眼里却闪耀着一种名为“希望”的东西。

    范铮承诺,现在为坊中成婚的人承担多少,到他们成婚时同样负担多少。

    谁不希望自己成婚时,可以多上半扇猪rou、多添一两只鸡鸭?

    今年的收益帮衬这些赶婚的人,明年可以帮补孤寡,可以修缮坊中道路,可以让未来的娃儿们读上书。

    读书,在这个时代,是多么奢侈的事情!

    中男们去靖善坊,腰板挺得笔直,洋溢着自信的笑容。

    不打听不知道,东市等诸万年县市坊,隐潭游侠儿在其中若隐若现,总是游走在法与不法的边缘,县衙时不时也会高抬贵手。

    可这么牛皮的团伙,却在坊正面前低了头。

    十五贯钱虽然不多,却是隐潭游侠儿最近几年第一次赔钱。

    这就够了。

    一边是忙得热火朝天,一边是几家人同时开席。

    毕竟,成婚的次数太多,接近一天一次的频率,而唐人讲黄道吉日的习惯又让可以挑选的日子减少,只能几家一起联席了。

    穷人的亲朋,基本是穷人,即便是改朝换代了也没有太大变化,随礼就是一户十文钱左右,一些人家能拖七八口人来吃,没有范铮帮衬,好几家还真没法办下去。

    这不是后世办婚礼挣钱的时代。

    还真不是人家成心占便宜。

    与前朝的小户析家不同,唐朝是不赞同分家的。

    十恶不赦大罪第七条不孝,含:祖父母父母在,别籍、异财。

    《贞观律》一百五十五条:祖父母、父母在,别籍、异财,徒三年。

    徒指徒刑,强制劳作。

    不分家了,人口多那再正常不过了嘛。

    司户史廖腾,不偏不倚地管着户籍这一块。

    虽然肚腩很大,廖腾的胃口却不大,接过两只荷叶鸡,笑眯眯地给敦化坊办理婚姻转籍的事。

    “范铮啊,你事先就排查过了?这五十对新人,全部合乎《贞观律》,就是服纪已除,再嫁也没有纷争,这在各坊都少见呐。”

    廖腾很欣慰,有一种长辈眼见小辈茁壮成长的喜悦。

    “你这是赶在五月底,让他们全部成婚?”

    廖腾唯一没看懂的,是范铮如此之急切。

    “廖翁府上若有嫁娶,宜在此时段。”范铮小声提醒了一句,随即抬头望天。

    廖腾倒吸了一口冷气。

    这事,可不是黎民百姓能揣度的啊!

    不过,细细想来,那位的身子骨向来不好,去年又是高祖太武皇帝驾崩,难怪范铮这后生急着催坊民办婚事。

    这要一耽误,不又是一年了吗?

    高祖太武皇帝临终前倒是下诏:“既殡之后……其服轻重,悉从汉制,以日易月。”

    问题你好歹也得等高祖入献陵才敢办酒吧?

    高祖五月驾崩,十月入献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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