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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百死不悔,法不容情 (第1/2页)
咚! 伴随最后一道鼓声落下,县衙公堂外头,已经聚集了大批百姓,探头探脑朝着里面张望。 可惜却被一副山水朝阳图的照壁,挡住了所有视线。 “有人击鼓了!” “这鼓都不知多久没人敲了,哪个这么大胆?” “多半是外地人来了,咱运城有青天,直接递交诉状就行了,不至于敲鼓。” “不管有没有冤情,敲了进去就得先挨脊杖,这谁受得了啊” “即是击鼓鸣冤,我等也有权进去观望,尔等为何聚集在此?”有书生挤过人群,大大方方走进了公堂,一旁衙役也并未阻拦。 “成弘乃是学府儒生,听他的没错。” 一众百姓轰然挤入公堂之内,在红线之外停了下来。 不是所有案件都会在公堂之上审理,而能够上了公堂的案件.....大都不会禁止平民百姓观看。 这是为了减少徇私枉法,本身也是一种监督机制,这也是县衙公堂设立在大门口的原因之一。 只不过许多百姓畏惧县衙,往日即便有案件审理,又有几人敢作死进去查看? 没这空闲不说,去看一眼可能还会惹上麻烦,正常情况没几人会去看公堂审案。 可击鼓鸣冤就不同了,一般都是有大冤屈。 而且这种大多不是本地人的案子,看几眼也不会惹到本地乡绅,麻烦少了很多。 公堂之内,两名捕役带着一位妇人和女童走了进来。 那妇人年约二十四五,衣衫褴褛,脸上带伤,眉目悲戚。 脚下还有一位年仅五、六岁的女童,眼中含泪,怯生生地躲在身后,拉扯着妇人破烂的裤腿。 “堂下何人,欲告何事?” 砰! 妇人拉着女童,重重跪在地上,磕头不止。 “请知县老爷做主!” “本官并非运城知县,乃是本地总捕头,你有何冤屈,尽管说来便是。” 妇人闻言猛地抬起头,两行泪水在她脏兮兮的脸庞落下,留下两道白痕。 “可是运城青天,铁总捕头在上?” 铁棠摆了摆手:“青天不敢当,不过运城总捕头,的确是铁某。” “民妇孟颖儿,乃是幽县凤泉乡,杨家村人士。 因幽县官官相护,民妇状告无门,听闻运城有位青天大老爷,特此赶来击鼓鸣冤。” “你欲告何人?” 孟颖儿垂泪:“幽县杨家村里正,以及村霸杨正业。” 里正,相当于村长,也算官,但不入九品十八级,属于流外编制。 铁棠沉默片刻,轻声说了二句。 “也就是民告民了!” “你可知....若是所告不实,当反受其罪?” “民妇读过几年蒙学,晓得这些。” “好!” 铁棠一拍惊堂木:“以民告民,当先受脊杖十下,你可考虑清楚了,是否真要告状? 若是就此撤诉,本官可以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 “只要能为我家良人讨个公道,民妇百死不悔!” 说完孟颖儿不停叩首,公堂之下已然出现斑斑血迹,犹如雪中之梅绽放。 “呜呜~哇”看到自己娘亲鲜血淋漓,旁边的女童吓得大哭,蹲坐在地,茫然无措。 “停!” “让她停下!” 两名青衣捕役快衙役一步,先行走到公堂之下,拉起了孟颖儿。 “请铁青天.....为草民做主!” 她已经走投无路了,最后的希望,就是运城这位‘青天’,可其人究竟如何,她也不知。 百死不悔么? 世间之人,求个公道,何至于此? 铁棠运转周身血气,将眼中雾气强行压了下去,伸手在签筒之上抽出一根红头签。 啪嗒一声,红头签落地。 签筒内有白头签、黑头签、红头签三种,分别代表脊杖一下、五下、十下。 轰! 后头观案的百姓忍不住了,那位名叫成弘的书生,率先开口:“铁总捕头,她们孤儿寡母,流落至此,已然无比悲戚,何不饶了她这回?” “铁青天,饶了她吧!” “饶了她吧,敲这副身骨,漫说脊杖十下,便是一下,都能去了半条性命。” “铁青天,求求你饶了她吧!” “铁青天,求求你饶了她吧!” ........ 孟颖儿几经周折才来到运城,本就清瘦的身躯,此刻更是宛如风中残烛,哪里还受得起脊杖之刑? 她是抱着必死决心,前来告状! 民众呼声很大,可铁棠却充耳不闻。 “法不容情,你既已击鼓鸣冤,当先受脊杖十下。” 自有衙役搬来一张长条凳,让孟颖儿趴了上去。 两位身着黑红袍的衙役,站在左右两边,手持上黑下红,上圆下略扁的齐眉水火棍,就要执刑。 “咳!” 铁棠一声清咳,让他们止住了手上动作。 “段县捕,不如由你来行刑?需得重打十下,切不可手软了。” 段景瑞从下首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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