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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第1/2页)
经过简单的一番收拾,就是龙吟和以柔换了一身装束,便出发了,虽然龙吟不想让以柔跟着他吃苦受累,然而以柔也算是历经了千险,终于熬到了站在龙吟身边的机会,不想分离,哪怕是片刻都不行,所以今后的路,即便是荆棘密布,他们会并肩作战、披荆斩棘,携手走到最后。 推开香茗茶楼的后门,龙吟和以柔顿时睁大了眼睛,随后便是诧异,因为除了姚飞月和沐恩,还有一队二十人的士兵,神情肃穆,手持长枪,威风凛凛的守护在一辆马车左右。车子之前是两匹红棕马,龙吟不识马,但他从马的外形上可以看出该是良驹,高昂雄俊、四肢修长,鬃毛柔顺、整齐有光泽。 还没有等龙吟开口,姚飞月抢先说到“大哥,不用问了,这是最好的办法。我知道像你们习武之人的梦想是惩jianian除恶、济世为怀,不想落的个攀附权贵的名声,不屑与朝廷为伍。然而事宜从权,保命最为要紧。至于这些兵为什么会听我的派遣,大哥,我不想说。领头的,是个参将叫做金昂。” 龙吟扭头看了一眼,只见金昂正在对他行礼。一身干净明亮的铠甲,虽然没有戴头盔,依然是雄赳赳气昂昂,威武霸气,目光炯炯有神,脸色比平常人黑了些,硬朗了些。有些古话还是很有道理的,像面由心生就说的不错,什么样的人有什么样的面相,当然,除了善于伪装的人。龙吟站好身姿,立刻还礼。 龙吟明白,不管武林中多么有名的豪杰护送都没有比这样更安全、更可靠了。自古便是民不与官斗,身怀绝技的大侠又如何,没有官职就是民,脚下踩的每一寸土地是帝王所统治,武林在帝王的眼里只是疆土上一小部分的子民,若是有异动,便会大军压境,任何人都不会与朝廷作对,不会轻易招惹朝廷里的人。武林中,虽然表面上人人鄙视朝廷,然而暗地里,哪个不是羡慕。惩强扶弱固然好,定国安邦、名垂千史才是最好,哪一个儿郎不想光耀门楣,让后世子孙铭记于心,只有为朝廷效力,才会有更多的机会。 点点头,他从来没有问过姚飞月的过去。仔细想来,才发现他似乎对她的了解只有姓名,性格易怒、暴躁,却又善良,尤其是对小孩子,真真儿是看不得小孩子受丁点儿委屈,掉眼泪。他到现在都很清楚的记得第一次见姚飞月时的样子,那时的姚飞月已是身负重伤,连沐恩、聪耀华都是昏迷不醒,即便如此姚飞月怀里依旧护着个三岁不到的孩子,与一群凶神恶煞周旋,情形危急,仿佛顷刻间便会丧命。他没有多想,立刻决定救这三人,不为别的,只为母亲奋不顾身的爱。后来,他才知道,姚飞月不认识那个孩子,只因一个妇人临死前把孩子推到了她的身上,倒下去的那一刻拼尽全身力气说出最后一句话,孩子是江南海家的子嗣。她孤陋寡闻,不识江南海家,却为了那个孩子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伤还没有好,不忍心孩子离开亲人的害怕与无助,便跋山涉水,送孩子回家。龙吟是从心底里佩服姚飞月的,有多少人能为了不认识的人,可以豁出性命。 这是龙吟平生第一次做马车,没想到还挺舒服,铺着的毯子柔软舒适,绣着富丽堂皇的牡丹,龙吟都不忍心踩在上面了。马车的主人似是怕伤到自己,有棱有角的地方全部订上了兽皮,龙吟摸了摸,细腻光滑,这么好的皮子竟用在这种地方,不禁砸了咂嘴,真是有钱人。马车的中间有一个小巧精致的方桌,上面摆着水果、瓜子、小点心,不但有酒,还有下酒菜,炸花生米和卤牛rou。他想这些应该是沐恩准备的,姚飞月才没有闲情逸致去管琐事,她的心思更没有这般细致入微。 姚飞月招招手,金昂立刻走上前来,姚飞月又往前凑了凑,轻声说到“到叶阳县需要多少光景。” 金昂想了想,最后咬牙说到“快马加鞭的话,四天就可以。” 姚飞月看着自己的脚尖,想了片刻,抬起头,狡黠一笑“你就照着十天半个月走,一个月更好,多去风景优美的地方转转,吃些好吃的。他要问起来,就说是我的意思。此刻,他还是消失几天,让武林正道多恐慌些时日,最好是急死他们。再来个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十大家族不是好对付的。” “下官遵命。”金昂抱拳行礼,他不知前因后果,不明白其中的含义。管他呢,这趟公差很值啊,姑娘给的银子足够他们挥霍个一年半载的。 姚飞月又从袖笼里拿出来一个小小的牛皮纸包,悄悄递给金昂,“这是软筋散,他要是执意加快速度,就往饭菜里下一点,别伤及性命。这些日子发生的事太多了,他需要多休息些时日,好好筹划筹划自己的将来。” 金昂算是蒙圈了,给自己大哥下药的妹子,他是第一次见。 姚飞月望着渐行渐远的马车,心中陡然生出落寞之情来,神色黯然了许多,又剩下她一个人了。良久,转身走入热闹的街市,桃树还在昭平楼,她的女儿最喜欢吃桃子,下次见面的时候,她要送给她的女儿。 昭平楼依旧热闹,比起昨日的疯狂失去了喧哗与嘈杂,低语声不断,若不细听,根本听不清在讲些什么。伙计们从忙乱变成了井井有条的忙碌,细细的汗珠迎着午时的阳光在额头、鼻翼闪着点点光芒。食客们对余浩然大婚变故的亢奋没有一丝消退的迹象,估计要持续到下一个大事件的发生。然而迫于余家的声望,没有人敢肆意妄为的谈论,却难以掩藏心中的欢欣雀跃,只能小声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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