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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章 華隆案 (第2/2页)
何育華是在調查之後,才發現,現在柯賜海就很活躍。台北地檢署常常接到柯賜海寄來的告發狀。只不過他經常告發些亂七八糟的瑣事,只是給地檢署增添麻煩。 何育華覺得,給他一個機會,說不定會很有趣。如果財訊沒公佈,地檢署又不受理,那麼將資料給科賜海,哄他出頭,何育華便不用直接面對媒體,有間不會直接曝露出來。科賜海應該會很高興有出鏡的機會的。 事態發展至此,何育華便靜觀了。接下來的事情,需要時間。地檢署接獲檢舉後,立案調查,需要一點時間,何育華會持續關注,適當地時候提供更多的罪證。 在這裡順便提一下,通常地檢署接獲檢舉後,會將案件發給檢察官調查。不一定發給誰。不過某些比較嚴重的案件,會指定某位有經驗的老資格檢查管調查。另外,檢察官也可以自行對某些案件發起調查。而華隆案,屬於第一種。 前面提到過,科賜海已經成為台北地檢署的麻煩,但是規定又不能不受裡,最後發給了檢察官許阿桂。 在華隆案爆發後,何家夫妻鬆了一口氣,因為那位鄭經理,再也沒有出現過。他只是個檯面上的人物而已,如果翁大名不出面,他根本指使不動那些黑白兩道。而翁大名,現在正忙著呢。 在靜觀的時間,何育華便忙開了。首先是被收購的大衛數位藝術公司,老實說,何育華實在對這個名字很膩歪,又是大衛,又是藝術,感覺上土到掉渣了,可是原老闆陳耿彬很喜歡。為了尊重對方,也不讓自己每次提到這個名字就感覺到很倒彈(台語,反感),最後折衷,變成楓華數位藝術。 被楓華傳媒合併後,除了改名以外,原先的大衛數位藝術,一天三變,除了人手大幅擴充外,待遇也提高了,然後…也更辛苦了。林容容接手了整個楓華的管理工作,陳耿彬就是負責原畫的監督。 何育華每天下了課,或是有假期,便往這裡跑,<美女與野獸>要加緊趕工了。要不然會趕不上年底上映。 基本上,何育華對動畫製作基本上是,七竅通了六竅,一竅不通。所以只能每天針對風格部份,不斷進行要求。只要跟原版有一點點差異,都會被他挑出來,盡力要求到最好。 『不行,這邊的動作不夠順暢了,給我拿去加張數。』何育華把原稿推了回去,『你豬頭嗎?這個人物都變形了,不要給我找藉口,給我重畫。』這回是不客氣得扔回去了給原畫師。『這裡不行,你記住,這個鏡頭是從這裡往這邊走,你畫得幾乎都是原地了。』何育華說的是連筆帶劃,務必要讓他們瞭解。基本上這樣的場景,幾乎每天都要上演。 何育華每天要上課,下了課就拼命往這邊趕,督促他們的進度,畫師們累,何育華更累。何育華每天待到九點鐘才回家,回到家又要做作業。早上六點半又要起床,準備上學。那些畫師們,每天至少還可以睡到七點半,因為何育華基於照顧員工,有替他們在工作場所附近,準備員工宿舍。 哪怕現在趕工期間,他們還可以每天睡得比何育華早,起的比何育華晚,看到大老闆都這樣了,底下的話師門,再辛苦也得忍了。 連陳秀琴都忍不住抱怨了,『你好歹要注意身體,每天都要這樣拼。』。何育華只能苦笑已對,這是他自找的。他實在不放心交給人家做。他現在也只能祈禱,完成這一部動畫後,這些畫師能夠像漫畫家那般,磨練出師了,不用他這樣緊迫釘人。 時間來到了四月初,喧騰一時的華隆案,似乎有塵埃落定的樣子,被媒體質疑收賄的張建邦,沒事了。 看起來好像沒事了,因為,作為當事人的張家宜,人在美國,張建邦解釋說,有人冒用了她的印章,意思就是說,張家宜被當了人頭。 此外,翁大名也跳出來解釋了,國華人壽在去年底除權後,每股淨值九十元,以一百二十元賣出,還高過淨值三十元。跟媒體計算的不同。 事情,好像就要這樣過去了,如果不是四月初爆發了另外一樁相關事件,說不定就給他逃過一劫,很可惜,何育華相信,打牌的時候,總要留一手,這關鍵的一手,成為致命一擊,終於逼的張建邦請辭,翁大名可能面臨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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