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穿成男主他嫂子_第18章 娘家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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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8章 娘家 (第1/6页)

    林菀跑下沟渠,下面没有水,过去是一片灌木丛。

    灌木丛深处有个四岁左右的小男孩,只见他穿着蓝色的棉布长衣长裤,安静乖巧地坐在一块石头上。他胳膊上挎着一个小包袱,瞪着两只乌溜溜的大眼看着前方,紧抿着小嘴一言不发。

    他似乎已经等了很久,委屈得要哭却又努力忍着。

    在看到林菀的时候,他双眼一亮,立刻起身挎着小包袱朝她走过来,伸出小手紧紧拽住林菀的衣摆。

    林菀:“!!”

    999:“他干嘛这么自来熟,难道是宿主的儿子?”

    林菀:“瞎说,我婚都没结呢,前世只有一个干儿子。”

    她打量一下小男孩,因为呆在灌木丛里,头上身上都沾了尘土,却遮不住他漂亮的小脸蛋。

    “39,我瞅着跟我干儿子有点像呢。”

    林菀前世资助了好几个贫困学生,还给很多众筹治病的捐款。其中一个得白血病的孩子,叫小光。因为他得病导致了一系列的家庭矛盾,最后爸妈离婚,他跟着爷爷奶奶住,社区工作人员帮忙办理的众筹治病。

    林菀了解了以后经常去看他,给他送绘本、讲故事。小光很喜欢她,还画了很多和她手牵手的简笔画,悄悄地对着画叫她林妈妈。林菀听见以后就认他当干儿子。

    后来在她得绝症的那段日子里,反而是小光一直鼓励她安慰她。

    他曾经很天真地跟她讲:“林妈妈,你不疼,我替你疼。反正我生病呢,再生一个也不怕的。”

    因为这,她在药石无医之后决定放弃治疗,变卖房产和股票,然后把钱交给专业事务所请他们帮忙管理,一部分继续资助几个学生,其他的全部用于给小光治病。

    虽然死过一次,看开了生死,可想到小光她心里依然涩涩的,也不知道小光怎么样了,是不是能治好病顺利长大。

    999:“这应该就是陆明光。宿主和原主不是同一天回娘家,却都捡到了呢。”

    原主是三日回门的时候捡到的。

    林菀知道它的意思,也许是剧情中不可逆的部分。

    其实原主也不是第一时间把孩子捡走的,早上她借自行车去公社想打听陆正琦的消息,未果,然后去娘家,看到孩子她并没有管。傍晚她回大湾村发现那孩子还在这里,只是发着烧奄奄一息,她才把孩子带走的。

    这原是书中世界,有些背景就是硬性规定,她穿过来一切才成为真实,说她是有了自己思维的原主也没错。

    所以,这是她和孩子的缘分?

    她蹲下,问小男孩子,“你叫什么?”

    小男孩看着她,大眼忽闪,却不说话,眼中的委屈慌乱却已经褪去。

    她又问他父母、家住哪儿,他都没有回应。

    小孩子不说话,林菀暂时也没办法沟通,就看看他身上有没有线索。可惜小包袱里只有一身小孩子衣服,没有任何证明他身份的东西,连只字片言都没有。

    她看看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附近也没有农田,自然不会有农民来干活。要是她不把孩子带走,让他在这里一天,太阳火辣辣的,又饿又渴,那肯定还和剧情一样发烧得病。

    林菀:“你跟我走?”

    小男孩看着她,不说话,只紧紧地抓着她衣角。

    她只好把他抱起来,“走吧,这是咱们的缘分。”

    林菀把他抱回去,给陆正霆比划一下,把小男孩放在车上。

    陆正霆便问他叫什么,哪里人。

    小男孩儿看了他一眼,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东西给他。

    陆正霆看了一眼居然是个玉扳指,这种东西除非有家世的人是看不出名堂的,他摇头。

    小男孩儿就把玉扳指放在林菀手里,那意思给她了。

    林菀想起文中后期大反派陆明光手上一直戴着一个玉扳指,看来就是这个?她瞅了瞅,也看不出明堂,“我给你收着,说不定能找到你的家人呢。”其实剧情最后也没交代陆明光的身世,所以林菀也不抱希望,只是这么一说。

    陆正霆看这个小孩子,衣服虽然普通但是干净合身,不是乡下小孩子那种套个麻袋穿好几年。而且这孩子跟粉团一样,细皮嫩肉,一看就不是糙孩子,应该是城里人家的。

    再联系这时候的运动,也许他家里遇到□□烦不得不如此。

    陆正霆从小没得到爹娘疼爱,对遗弃孩子并不觉得多奇怪,反而是林菀有些愤愤不平,“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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