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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法庭内外 (第1/3页)
接着读第四十五节:四魔亚威听梦飞讲到这,插话说:“你回来后是否把从义乌带回的一箱游泳镜寄给回青了,你应该给要回来。”梦飞说:“好合好散,舍去一点也是一个小小的人情。”这五个根魔,老大叫亚利,老二叫亚文,老三叫亚凡,老四叫亚威,老五是男性,叫亚村。在魔族也是一个大家庭。 梦飞收回自己的思绪,不愿意用人类的情感和魔鬼们争辩是非,因为魔界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人情。他便问:“老魔头怎么样了?”三魔说:“前两天我们四个姐妹把老爸送到荷兰村北面的照化魔鬼养老院去了。因为这事老五正跟老二闹别扭呢!”老五愤懑的说:“我正想找个人作我们的仲裁,我要说说理。请你作一下我们的法官吧!否则我心里老也不平。”梦飞想了想,出于对义父最后命运的牵挂,同意开庭,作一次法官!但在魔界如何才能实现公正呢? 几千年来,中国的魔界法律自成一系,被世人称作中华魔法。它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岁月,留下了二千多年的历史印记。中国传统魔事审判,体现的是一种“法官的治理”艺术,法官的身份是“判官”,具有两层使命,一是在当事魔对簿公堂之时对当事魔之间的纷争给出一个权威性的结论,在这个意义上他是“裁判者”;二是他同时又担负“教化”职责,通过对纠纷的化解来维持和促进当时的魔界社会价值目标和秩序。在“法官的治理”机制下,对内“合当事魔意”,即保证当事魔在现有资源掌握状况和现实条件下获得可接受的裁决结果;对外“合社会目的”,即在既定的权力框架内尽可能地通过司法权的运作有效地吸收和消解魔界不公,从而有效实现“定分止争”的魔界社会控制目的。魔历二十世纪中叶,受贝加尔湖冰魔法的影响,采取的是超职权主义审判模式,通常可以实现如上控制目的。而近现代西方群魔的诉讼程序虽然也存在参与纠纷解决的各方相互交涉的情形,但交涉是被置于一个对抗性的、一旦启动便不能推倒重来的程序装置当中进行的,法官仅是纯粹的裁判者,他只需对程序本身负责,程序本身构成了对法官恣意的制约,同时也卸除了法官对裁决结果在魔界道德上的责任,因此这里展现的是一种“程序的治理”。这种立法取向,中国曾经借鉴过,因为没有陪审制度产生的土壤,没有成功,后师从大陆魔法系,但中国魔界也没有经历过法定证据制度的阶段,故也有水土不服现象,最后提出本土化的问题。魔法律是一种魔文化的表现形式,如果不通过某种本土化的过程,也就不可能从一种文化轻易移植到另一种文化。” 而就现实状况而言,魔界中的魔鬼对魔法意识和魔法知识是匮乏的,魔法工作者之间的魔法素养参差不齐。在大多数案件中,双方力量不是对等的,无法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对抗。当事魔主义根本不适应魔界,只沦落为魔法院或魔法官推脱责任的一种借口。当然,梦飞并不否认当事魔主义对魔界法制建设的意义。只是觉得,不要因噎废食,不要因为个别魔法官素质差可能产生偏袒一方的现象,就对魔法官内心公正产生怀疑,而提倡采取一种不负责的、漠视客观事实存在的消极审判,这不是魔界所追求的价值趋向。魔鬼们给予司法裁判案件的权利,是希望魔法院运用其强制力来维护魔界的公平正义;是想从魔法院给予一个公正的答复,而不是看当事魔双方博弈得出的结果。 梦飞还认为:证据失权制度是典型的普通法的制度,是当事魔主义的典型表现。要正确对待证据失权问题。就要认识到证据时限规则是为了提高效率,增强当事魔鬼的举证意识,是约束当事魔的,而不是约束魔法官的。魔法官对影响案件实体结果的证据应予认定。对于证据适时提出主义是可行的,但这只是一种倡导性规则,魔法官在审限内对重要证据的认定不存在失权,这实际上是在节约司法资源,减少当事魔鬼的诉累,符合魔界。 梦飞探讨来探讨去,觉得魔法理论太枯燥,也没有人情味。只不过是意识上的不可信的什么而已。可在魔类司法领域,还有一档伟大的案例:葫芦僧乱判葫芦案。我何不先模拟一下魔法官贾雨村。那梦飞敢想敢做,他便来到红楼梦中看一纸诉状。看他时而大喝一声,随后又冷静下来。他揣摩着,这薛家少爷,乃是两家争买一婢,各不相让,以至殴伤人命,无奈薛家原系金陵一霸,倚财仗势,众豪奴将对方打死。结果告了一年的状,竟无人作主。 梦飞正义之气又上来了,大怒道:"岂有这样放屁的事!打死人命就白白的走了,再拿不来的!"因发签差公人立刻将凶犯族中人拿来拷问,令他们实供藏在何处,一面再动海捕文书。正要发签时,只见案边立的一个文书使眼色儿,不令他发签之意。梦飞心下甚为疑怪,只得停了手,即时退堂,至密室,侍从皆退去,只留文书服侍。这文书忙上来请安,笑问:"老爷一向加官进禄,**年来就忘了我了?"梦飞道:"却十分面善得紧,只是一时想不起来。"那书生笑道:"老爷真是贵人多忘事,把多情之地竟忘了,不记当年长城之恋了?"梦飞听了,如雷震一惊,方想起往事。原来这书生本是回青的双胞胎jiejie的丈夫,有一次和回青在长城谈情见到过他。便忙携手笑道:"原来是故人。"又让坐了好谈。这文书不敢坐。梦飞笑道:"贫贱之交不可忘。你我故人也,二则此系私室,既欲长谈,岂有不坐之理?"这书生听说,方告了座,斜签着坐了。 梦飞因问方才何故有不令发签之意。这书生道:"老爷既荣任到这一省,难道就没抄一张本省`护官符‘来不成?"梦飞忙问:"何为`护官符‘?我竟不知。"文书道:"这还了得!连这个不知,怎能作得长远!如今凡作地方官者,皆有一个私单,上面写的是本省最有权有势,极富极贵的大乡绅名姓,各省皆然,倘若不知,一时触犯了这样的人家,不但官爵,只怕连性命还保不成呢!所以绰号叫作`护官符‘。方才所说的这薛家,老爷如何惹他!他这件官司并无难断之处,皆因都碍着情分面上,所以如此。"一面说,一面从顺袋中取出一张抄写的`护官符‘来,递与梦飞。 "梦飞听如此说,便笑问文书道:"如你这样说来,却怎么了结此案?你大约也深知这凶犯躲的方向了?" 文书笑道:"不瞒老爷说,不但这凶犯的方向我知道,死鬼买主也深知道。待我细说与老爷听:这个被打之死鬼,乃是本地一个小乡绅之子,名唤冯渊,自幼父母早亡,又无兄弟,只他一个人守着些薄产过日子。长到十**岁上,酷爱男风,最厌女子。这也是前生冤孽,可巧遇见这丫头,他便一眼看上了,立意买来作妾,立誓再不交结男子,也不再娶第二个了,所以三日后方过门。谁晓这拐子又偷卖与薛家,他意欲卷了两家的银子,再逃往他省。谁知又不曾走脱,两家拿住,打了个臭死,都不肯收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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