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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九哥 (第1/2页)
这些捣碎的药草可是天楚这半年里,在蛮荒里不断拿自己实践,所总结出的,最为完美的一个配比。 在治疗外伤方面,能在最大程度加快组织的修复,而且几乎不会留下疤痕,不然天楚现在的模样,应该要用面目全非来形容。 “你们这群蛮荒边沿的垃圾,还不赶紧把这头蛮兽干掉。一群废物,七个疏经八层居然拿不下一头蛮兽,垃圾就是垃圾!” 一道怒喝声传来,接着又是一阵呼喝的打斗声。 这道声音让天楚很是不悦。 将刺月安顿在隐秘之处,天楚便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摸去。 四名十六七岁的青年,衣着都用上好的布匹精心裁制,为首的青年腰间更是悬着一柄宝剑,一副趾高气扬的模样,一看就知道是大势力出来的人。 另一处则是七名身着兽皮的中年男子,几人中间一头疏经九层角牛,正被七人缠斗住,却久久不能被七人拿下。 这种情况,为首的青年显然有些不悦,再次喝道。 “本少能征用你们来协助,是你们的荣幸! 只要你们能好好完成任务,出了这个蛮荒,我答应的事情自然会实现。 但你们的表现实在让本少失望,真不知道谁给你们的勇气,敢说自己是最好的猎手。 最好的猎手,就这副屎样?” 七人听着,心里别提多憋屈了,在蛮荒狩猎,可不是全凭武力办事的。 诱捕、陷进、毒药等,都是捕猎的方法之一。 不到万不得已,谁会愿意与皮糙肉厚的蛮兽正面硬刚。 看着这一切,天楚微微眯起眼睛,一股杀意溢出,但很快被天楚收敛。 天楚继续观察一翻,收拾这些来自血手帮的崽子,自然是轻轻松松,万一远处藏着某个实力高强的锻气强者,自己抢先出击无疑是找死。 七人虽然久久未能拿下角牛,常年一起合作,彼此之间的默契度还是很高的,知道手里的武器不足以对角牛造成实质性伤害,七人采取最笨的办法,那就是-耗,轮流缠斗。 这种战斗方式在天楚看来,是最为稳妥也最安全,同时还能保存最大战斗力的方式,无疑是上上之选。 但这在青年看来,就是在耗费时间。 “给你们五分钟,还是拿不下这头角牛,你们的村子,哼哼!今后的上贡翻倍!” 青年话一出,七人露出苦涩的表情,相视一眼,点点头,准备用最后的方式。 相比翻倍的上贡,拿几人的性命去换,在七人看来,还是值得的。 “血手帮就是血手帮,说起话来,都是这么的霸气!” 一道声音传出。 “谁?我血手帮的事情,还轮不到他人指点!” 为首的青年面色一变,右手不知何时已经握在剑柄上。 其他三人也纷纷抽出武器,互为犄角,做好战斗准备。 很强的战斗意识,青年们的表现,天楚还是比较佩服的。 前一秒还是纨绔子弟,下一秒就是拔剑的战士,这一点转变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在与角牛缠斗的七人,目光也朝着声音的方向看去。 一个偏瘦的小年轻走出,一米七的身高,一身不知名的兽皮衣,脸上的疤痕让七人为之一惊,这得经历多少生死战才能达到这般。 看到天楚的模样,为首的青年面色变得阴沉起来。 直接将天楚定位狠茬子,能做到这般的人,在血手帮的小辈里,也只有排名最靠前的那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