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正式成为高三尖子班的插班生 (第2/2页)
个时代没有个几亿,只怕是钱紧的结局。 最好的办法就是可以在高中阶段赚到更多的钱。 但苏翰现在手里能拿得出手的电影,其实已经没有多少了。 虽然好赖屋的电影多如牛毛,但绝大多数热门电影都有版权问题。 就算一些电影没有版权问题,以现在的电脑技术,还是无法完成拍摄的。 唯一可以挖掘的就是那些投资过亿的大制作。 不过就算他敢写。 别人也不敢拍。 看来想要指望从好赖屋那些葛朗台身上继续挖金矿希望不是那么大了。 …… 还有什么可以再捞一笔呢? 写小说? 在这个遍地都是盗版的时代。 写小说根本就赚不到几个钱。 哪怕是后期的热门网文也没用。 对了! 自己可以画漫画。 这个年代正是长岛国漫画崛起的年代。 而且现在的长岛国正版阅读率非常高,绝对是能大捞一笔的好时候。 苏翰很快有了决定打算对《海贼王》和《火影忍者》下手。 虽然他也考虑过《灌篮高手》和《名侦探柯南》但灌篮高手一个月后就要发行了。
这会应该已经在谈合同问题了。 说白了已经晚了。 《名侦探柯南》的作者虽然还没有创作,但人家前期的作品已经小有名气了,画风这会基本上已经订下来了,就算自己画出来也会被认为是模仿对方,他又没打算浪费时间去二次创作。 关键是苏翰不打算在漫画上浪费太多时间。 他打算捞一笔就算了。 最好是拿来主义快进快出。 有了决定以后苏翰马上开始创作了起来。 由于苏翰之前看过了很多专业的美术书籍。 绘画技巧这会已经达到了一个很高的高度。 想要复刻出海贼王和火影忍者还是非常简单的。 平时苏翰独处于教室最后排的一个角落。 和别人也没啥交流。 老师也不管他,也不提问他,几乎当他不存在。 在这种轻松创作的条件下。 海贼王一百页。 火影忍者一百页。 陆续的出炉…… 苏翰给谷洪波打去了电话,让他拿着漫画飞去日本找人发行。 谷洪波知道了以后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苏翰的才华有多牛逼。 他比谁都清楚。 之前他代理苏翰那点港圈业务就知道,苏翰在港圈已经是赚了不少钱。 但这点钱和对方在米联邦赚的钱比还是有很大差距的。 光是《小鬼当家》一部电影全球总票房就将五亿米金。 港圈几年的电影都加在一起都没有小鬼当家一部电影的票房高。 而苏翰在小鬼当家上至少赚到了一个亿圈币。 而《我为玛丽狂》虽然票房能低了点,但眼下也只是米联邦的国内票房,国际市场还没发力呢! 赚大钱的时候还在后面。 由于苏翰的业务核算都是谷洪波帮着代理的。 苏翰在可以说已经是他的老板之一了。 他一年在苏翰身上赚的钱,其实已经超过了给永生公司做法律工作的收入。毕竟永生公司是一个法律团队也不是他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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