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好yin_第九十七章 不会迷失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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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七章 不会迷失 (第1/2页)

    “云天,来尝尝我新学会的菜――糖酸笋。”

    盘子被端到桌上,秦轩向自己的儿子介绍最新学会的一道菜。竹笋切成了节状,一节节的被红糖染过了颜色,经过酸醋的浇滤,成了似黑非黑的颜色,与白色的盘子产生了鲜明的对比。

    吃起来的时候,那种属于竹笋的鲜嫩最先从口感上面传出来,像丝一般的柔滑,随后糖和醋的味道,甜和酸交错着混杂而来,最直接的刺激着味蕾,那种属于舌尖上的美味,在舌头上面爆炸开来的香,甜而不腻,酸而不厌,只吃一口就让人忘不了这种味道。

    “儿子,觉得香的话就多吃点。”说着,叶灵夹住一筷子的糖酸笋放到秦云天的碗里面。

    老爸做的饭菜,还是那么的好吃。

    一家人在餐桌上面吃饭,有说有笑,好不热闹。

    饭后秦轩在洗碗,而秦云天在看电视。叶灵正在给这个四岁的儿子削苹果皮,一条条的果皮掉在垃圾桶里面,然后一个光溜溜的苹果递在秦云天眼前。

    这份安详,一直都是秦云天所喜欢,想要珍惜的。

    等秦轩把碗洗完了,一家人出门散布,饭后走一走,活到九十九,老一辈的人一直都这么说着,而这个却也是一个锻炼长寿的好办法。

    永定河畔,晚归的大雁在空中盘旋,一轮红日在天边染透了半边天色。永定河,京城地区最大河流,海河五大支流之一。上游源於山西省宁武县的桑乾河,在河北省怀来县纳源自内蒙古高原的洋河,流至官厅始名永定河,全长650公里,流域面积5.08平方公里。流经山西、河北两省和北京、天津两市入海河,注渤海。

    在这里,传说唐僧取经就路过这里,以石景山上的晾经台和石景山曾称湿经山、石经山为依据。这些都是石景山最具代表性的讲述人是曹玉兴,由于老人现年已经95岁,十分年迈,要是在不抓紧记住这些民间的传说,那或许就会失传了。

    傍晚的时候,暖风吹过还有些许的温热,走了一圈的秦云天一家打算回家。听秦轩两口子的谈论,原来秦轩是一家公司的经理,叶灵则是家庭主妇,而现在住的房子是祖上留下的。秦云天的父母,都是普普通通的,平平凡凡的老百姓。

    或许,这里的确不是真实的世界。这是秦云天不想承认,也不愿意承认但是却又不得不承认的事实。但是,他依然愿意留在这里,哪怕永远的沉睡在这个梦里,永远都不要醒过来,那就好了。

    走着走着,经过一条黑暗的小胡同。

    “抓小偷啊!”

    忽然从胡同的另一头传来一个女子的惊呼声,紧接着一个黑影飞速的奔过来,一把闪闪发亮的匕首在他的手里,仿佛在警告秦云天一家子不要多管闲事。

    “爸,快帮忙啊。”眼看那个小偷越来越近,秦云天焦急的喊秦轩帮忙。

    虽然帮助别人还是好事,可是这个时候还是保护自己的家人比较重要啊,这是身为一个男子的责任,秦轩必须对自己的妻儿负责。

    语重心长的叹了口气,秦轩摸着儿子的头说道:“算了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回家吧”

    说着,秦轩就拉着秦云天和叶灵,打算让开这个歹徒。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句话好像一个巨大的铁锤,狠狠的敲在秦云天的心里。在秦云天的印象里面,秦轩一直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从来都不会害怕任何的威胁。也因为如此,所以秦云天一直把秦轩当做是自己的偶像,一生想要去超越的目标。如果没有被自己的孩子当做是偶像的话,那么这个父亲就是一个失败的父亲。

    “可是,为什么啊?”甩开秦轩的手,对于秦轩为什么会这么做,秦云天十分的不解。

    “你不懂。”虽然被秦云天甩开了手臂,但是秦轩也没有生气,“作为这个家里面的撑梁柱,我很清楚我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这个时候,你和mama的安全才是最为重要的,所以,保护你们才应该放在第一位。毕竟,爸爸mama也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啊。”

    只是一瞬间的事情,那个持刀的小偷就已经来到了秦云天他们身旁。秦轩赶忙的把秦云天和叶灵拉到墙角给小偷让路。

    “你不帮忙我自己来!”

    挣脱开秦轩的手,秦云天向前探去,因为现在的他只是一个小孩子,根本就没有办法去抗衡一个成年人,所以只能智取。趁着小偷高速奔跑的时候,秦云天伸出了脚。

    被绊住的小偷,下身停止了运动,而上半身因为具有着惯性向前扑去,所以重重的摔倒了地面上。

    “好痛啊,你这个混小子!”吃痛的小腿慢慢的爬起来,亮出了手里面的到恶狠狠的看着秦云天,“看来你是非要多管闲事了。”

    恼羞成怒的小偷,这个时候准备破罐子破摔了,你坏我的好事,大不了最后大家一起完蛋。随后,这个家伙举着刀就朝着秦云天捅过去。

    现在的秦云天,根本就反应不过来,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逼近的刀,死亡尽在遥尺。

    哧――利刃划过肌肤,鲜血涌溅出来,洒在地面上,也染红了叶灵一身纯净的白裙。

    “啊―――――”见到鲜血的叶灵,首当其冲的尖叫出来。

    “要伤害我儿子,你也得问问这个当老子的我答不答应啊。”看了一眼手那条长长的血痕,伤口约莫一厘米深,秦轩缓缓说道。

    甩了一下手,秦轩没有多余的话语,趁现在小偷还在发呆的时候,冲上去就是一拳直冲小偷的面门。

    回过神来的小偷来不及反应,就被这一击直拳打蒙了。

    痛打落水狗,是人都知道这个道理。正好趁热打铁,乘胜追击,趁你病要你命,秦轩一把夺过小偷手里面的刀刃,然后一脚踹在小偷的肚子上面。

    捂着肚子的小偷蹲在地上,却没有想到突然一个陶瓷的花瓶砸在了他的头顶。

    咚的一声,小偷软绵绵的倒在了地上。

    而这个时候,叶灵还拿着碎了半截的花盆。

    “为什么,你不是说不会帮忙的吗?”明明之前秦轩都已经说了不会帮忙,可是这个时候为什么却又这么神勇的打到了小偷,虽然最后一下子是叶灵干的。

    “因为,”背对着秦云天,只能够看到秦轩一个伟岸的背影。

    “因为,你是我儿子啊。”

    这一句话,是秦轩和叶灵同时说出口的,他们仿佛有着天生的默契,不约而同的说出了同一句话。

    哪怕,我是弱小而胆怯的,我害怕黑夜的孤独,我害怕火焰的温度,我害怕利刃的接触,我害怕一切可以让人害怕的事物,但是只要是为了你,我可以不惧怕任何危险。

    这是作为一个父亲与母亲的责任和承诺。

    “哪怕,我是这个世界上面最最胆怯的人,但是如果有人要伤害我所珍视的人,那么,就先请跨过我的尸体。”

    这时候,那个男人的背影,是如此的宏大,宽阔。仿佛,只要他站在面前,任何危机都可以被轻松解决。

    哪怕,我是这个世界上面最最胆怯的人,但是如果有人要伤害我所珍视的人,那么,就先请跨过我的尸体。对了,这不就是我所要做的事情吗?秦轩的这一句话,点醒了秦云天,他的目的是要战胜心魔,然后变得更强大,然后,才可以保护那个少女啊。

    原来如此,原来我,差点迷失在这个温暖的地方了吗?

    想起来了,我一切都已经回想起来了。我来这里的目的,不是为了迷失在这个地方啊,我是来打败心魔的,我是来变得更加强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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