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之飞蛾善拂灯七(二合一,秦苏完) (第1/4页)
从一天去到另一天,从一个车站开往另一个车站,从一座城市辗转到另一个城市,从一个早晨虚度到一个黄昏,从一个小孩到变成一个大人,我们都在慢慢成为当初想要成为的人。 她们不是同类,从开始张雪就清楚地知道这一点。与秦望舒相处的每时每刻,所有的细节都在提醒她,猛兽与家禽就算短暂地成为了朋友,也只是因为偶然的同路,之后便是殊途。 但秦苏不是,她和自己一样,是家禽。 她自嘲地笑了一下,放弃了争辩。她想起了这个年纪的自己,眼界有限,不知道天高地厚,所以心高气傲,好话歹话一同都不放在眼里,这是一个成长的过程。 她换了一个话题道:“你想过以后吗?” 以后是个很咫尺天涯的词,它被装载了太多的期许,美好又光明,同样不真切。至少在秦家村生活了十多年的秦苏,很少去奢想这种事,太过残酷的现实,会让人连平庸蹉跎的勇气都丧失。 秦苏想了一下,梦想将要实现后,反而是nongnong的不适感,茫然空虚卷席了她并不丰富的精神世界,她只得道:“先识字吧。” 秦家村识字的人屈指可数,环绕的群山是天然的保护屏也是与世隔绝的源头,这把双刃剑成为不了勇士的阻碍,却能斩断普通人所有不切实际的幻想。 “秦凯叔识字,他年轻时当过报童,我挺羡慕的。”她眼神飘忽地在脑中努力构建那个画面,可惜没见过就是没见过,怎么也无法想象。“可能在你们这些人眼里不算什么,甚至不屑,但对我来说,是当初能想到最好的出路。” “识字。”她双手捧住了脸颊,稚嫩的面容在昏暗的地窖里也遮掩不住光。“我也想成为你们这样的人,穿着漂亮的衣服,住在好的屋子里,和有学问的人来往,这样很体面。” “所以,识字是第一步。” 她垂下了眼,手电筒在张雪身边,光打在不平整的地窖墙上,或许是因为刺眼,张雪扭过了头。她只能看见一头散乱的头发和线条优美的侧面,赏心悦目。 她家里没有镜子,但借着水中的倒影不少次看过自己,她对美丑概念并不清晰,只是从村中人的窃窃私语中确定了自己模样应当是好看的。 张寡妇清秀的模样生不出自己这样水灵的女儿,可同样过于狭小的秦家村也毫无参照物,好看就像是山中的大雾,朦胧又模糊,透着些半遮半漏地勾人。 她见到张雪第一眼,就惊为天人,对方完美地契合了她所有幻想——体面、昂贵、精致、让人却步。她想成为张雪,这个念头扎种在了心里,还未长成时她又见到了秦望舒,她小小的世界里从此又多了一种可能。 女人的路有很多条,身边的人都在用重复的人生告诉她——结婚——生子——老去。张雪和秦望舒为她展示了两条完全不一样的道路,现在又多了金伊瑾。 “我其实挺喜欢你的。”昏暗中她扯出一抹笑,有些庆幸。“比她们两个都喜欢。” 张雪的心像是被猫爪子挠了一下,不疼但痒痒的。她想转过脑袋,却端着矜持,故作平静道:“为什么?” “你可爱。” 张雪的小虚荣心突然被安抚了,她美滋滋的决定短暂和秦苏好上一阵,毕竟对方只是个孩子,她应该大度些。于是她清了清嗓子,小得意道:“识字是最基本的,你jiejie学问好,又是大作家,在报社也有人脉——比如我,你日后要是走这条路,可以少碰些弯道。” 话起了头,也就多少掺杂了些真心,她担心秦苏不了解其中利害,又补充道:“报社的作家很多,三教九流,名不副实都有,说到底都看一个关系。出名要趁早,来得太晚,快乐也不那么痛快了。” “我是报社出了名的花瓶,花瓶这名头听上去不大好,但盛名之下总不缺追求者。我喜欢光鲜亮丽的生活,哪怕是鲜花烹着烈火,只要人传人,就是真的。望舒就更好了,权势和金钱都不缺,当得都是人上人,名声于她不过是锦上添花,谈不上多欢喜。至于金伊瑾,金家的唯一大小姐——” 她迟疑了几秒,直接略过道:“三条路摆在你面前,都是可以参考的例子,如果都不想选,那也可以摸着石头过河,走一步算一步,鲜少有人会在年轻的时候就清楚地知道自己要什么,并且不犯错。” 一个人真心与否,很容易看出来。她不怀疑张雪的好心,但她更好奇那少数人的生活。于是她问道:“那你说的鲜少人,到最后又怎么样了。” 张雪转过了头,直白的目光对上了秦苏的视线。对方不似在玩笑,这个念头让她感到危险,但她更清楚这样急需证明自己的孩子逆反心有多强,所以她决定祸水东引:“你可以去问问你jiejie或是金小姐,我想她们一定很愿意和你详说。” 这真是个不愉快的讨论。秦苏率先移开眼,驴唇不对马嘴道:“你知道我为什么觉得你可爱吗?” 人都有虚荣心,以张雪最盛。她竖起耳朵道:“为什么?” 秦苏咧开嘴笑道:“因为你最好骗。” 血缘是个很奇妙的东西,能把两个毫无情感的人捆绑在一起,并且赋予她们更多的共同点,然后成甩不脱的烫手山芋。张雪得承认,秦苏在某些程度上恶劣地与秦望舒一致,这种一致性让她生不起气。 她闭上眼睛,平静道:“我知道,但如果你想成为一个体面人,这种有辱斯文的话还是少说。” 像是故意,她又道:“你jiejie,骂人都格外有学问,这点以后你可以讨教讨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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