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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瞬间 (第1/2页)
时间一去不返 回忆总会消散 猛然回头一看 我们快乐但短暂 花曾开得灿烂 笑曾点亮夜晚 然而双眼一眨 今夜我们一样孤单 哦~哦~ 我们遇见,我们相恋,我们说再见 哦~哦~ 你的出现,你的告别,都在一瞬间《瞬间》,g.e.m 走进“蚁巢”的中央广场,进入通往病房的隧道,樊狸坐在克拉姆.杨的代步车上,听到前方传来熟悉的歌声和不熟悉的旋律。一转弯,他看到倪梓琼坐在隧道边上的小椅子上,抱着一把血红色的民谣吉他弹唱着。 看到樊狸出现在视野里,倪梓琼的手掌按下琴弦,声音戛然而止。 “你们不是出任务了吗?” “没错啊,我们是在出任务。”倪梓琼对着自己一笑。 “那你怎么还在这?” “我的任务就是看着你。”倪梓琼回答道。 樊狸从代步车上走下来,克拉姆.杨继续往前开。樊狸跟着倪梓琼走出隧道,跟着她左拐右拐,走到一间银色的小屋,打开门,发现里面放着一些吉他和钢琴。 “这是你的练歌房?”走进房间,樊狸瞅着墙上的海报问道。 “没错,那阵子一边筹备音乐上面的事情,一边给蓝帕出谋划策,我就干脆在这里设下一个练歌房,有时候有了灵感,就编曲,为了新专辑做准备。我出道的年龄不大,需要有质量的专辑来充实力,但是疲于蚁巢带来的压力,只能在这里宣泄。有时候,看着网络欺凌带来的无奈,我也只能对着自己的吉他哭。”倪梓琼将手中的吉他递给樊狸,樊狸看到吉他琴桥后面刻着“efq”三个字母。 “这吉他是秦子扬为你定制的?” “不。是秦子扬亲手给我做的。那个时候,我和子扬的关系很好,我们经常在这里交谈,她一高兴就给我做了这个。” 樊狸试了试音。他不是内行,听不出什么,只是觉得很悦耳,就认为是不错了。 “叶雨凝最喜欢哪首歌曲?”倪梓琼坐在钢琴边上问道。 “《斑马斑马》。”樊狸不假思索地回答。“她没说过,但是一个人高兴的时候唱。忧郁的时候唱,这应该就是她最喜欢的歌曲吧。” “来,飚两句”倪梓琼说完,樊狸一个劲摇头。 “不行,在你面前唱,我不是班门弄斧吗?” “你还在叶雨凝面前唱过呢。”倪梓琼说着已经奏起了前奏,那熟悉的前奏,瞬间就将他拉到了迷城里的某个练歌房内,叶雨凝出现在面前,抱着吉他对着自己笑着。倪梓琼用钢琴弹出的声音又是另外一番风味。好像曾经那忧伤的调子里多了几分清纯和童真。 樊狸一气呵成,音符在跳动的指尖上蹦出来,配合着倪梓琼的伴奏,将这首歌唱完,倪梓琼拍了拍手。 “声音实在不怎么样,但是就是有一种感觉,感觉里面有故事。” “叶雨凝的故事。” “叶雨凝和你的故事。”倪梓琼补充道。“你觉得叶雨凝变了吗?” “没变。”樊狸干脆地回答。 “呦,看来你的自愈能力不错,比我强。还记得那段黑暗的时光,我一面要给蓝帕充当军师。一面又要面对来自娱乐圈的压力。当我的名字和歌曲突然出现在大街小巷的时候,流言蜚语也就像炸弹一样炮轰在我身上。经验丰富的音乐人说得对,他们说我经验不够,需要有人指导。还有一些人说,我耍大牌,污蔑音乐,没几年就会完蛋。开始我觉得认真去写歌唱歌就是一个音乐人的全部,和作家和画家差不多,就是一个感觉上的问题。可是后来我发现不对,也许真的是我的年龄太小,太在乎别人看我的感觉,负面评论如火朝天,我整体活在水深火热之中。那个时候,秦子扬并没有可怜我,反而痛斥我的懦弱,她说我不敢抛弃蚁巢给我的限制去奋力一搏。因为好友的背离,我也就抑郁了,每天将自己埋在练歌房里,用梦境来麻醉自己,天天想着自己开演唱会,新歌烂在肚子里,烂在纸上,拦在垃圾桶里。可是见过叶雨凝,我发现,我那段黑暗的日子和她的相比,根本算不上什么。” “我觉得,你们每个人都有一段故事,就像这一首首歌曲,每一首都是一段故事。” “没错。在efq里,在叶雨凝还没有出现的时候,你觉得谁会和秦子扬合唱?” “舞媚焱?” “猜得没错。舞媚焱是个非常出色的吉他手,但是怪就怪在她并不爱音乐,而是舞蹈。她那奢华糜烂的生活你很清楚,所以她的那段黑暗的日子,必定会和这方面有关。她比谁都渴望清纯,但是她曾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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