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俗通义校注_第29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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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9节 (第2/3页)

其形状。肱卧于幽闇,以被韬面,言感眩疾,不欲出风。工竟不得见之。中常侍曹节等专执政事,新诛太傅陈蕃、大将军窦武,欲借宠贤德,以释众望,乃白征肱为太守。肱得诏,乃私告其友曰:吾以虚获实,遂藉声价,明明在上,犹当固其本志,况今政在阉竖,夫何为哉乃隐身遯命,远浮海滨。再以玄纁聘,不就,即拜太中大夫,诏书至门,注引谢承书曰:“灵帝手笔下诏曰:肱抗凌云之志,养浩然之气,以朕德薄,未肯降志。昔许由不屈,王道为化;夷、齐不挠,周德不亏。郡以礼优顺,勿失其意。”肱使家人对云:久病就医,遂羸服闲行,窜伏青州界中,卖卜给食,召命得断,家亦不知其处。历年乃还。”抱朴子逸民篇:“桓帝以玄纁玉帛,安车轺轮聘姜伯雅,就拜太中大夫、犍为太守,不起。”事类赋六引高士传:“姜肱十辟公府,九举有道,皆不就。灵帝时,曹节白帝征肱,隐身遯命,浮桴人海也。”

    〔一三〕诗召南小星:“肃肃宵征。”

    〔一四〕何本“唯”误“淮”。

    〔一五〕左传僖公二十三年:“民不见德,而唯戮是闻。”

    〔一六〕后汉书韦彪传:“豹子着,字休明,少以经行知名,不应州郡之命,大将军梁冀辟不就。延熹二年,桓帝公车备礼征,至霸陵,称疾归,乃入云阳山采药不返,有司举奏加罪,帝时原之;复诏京兆尹重以礼敦劝,着遂不就征。灵帝即位,中常侍曹节以陈蕃、窦氏既诛,海内多怨,欲借宠时贤以为名,白帝就家拜着东海相,诏书迫切,不得已解巾之郡,政任威刑,为受罚者所奏,坐输左校。”袁宏后汉纪二十三:“陈、窦之诛,海内冤之,曹节善招礼名贤,以卫其罪,乃言于帝,就拜姜肱为犍为太守,韦着为东海相,诏书迫切,肱浮海遁逃,卒不屈去。着不得已,遂解巾临郡,为政任威刑,妻子放恣,为受罚家所告,论输左校。”后汉书皇甫规传注引汉官仪:“左校署,属将作大匠。”

    谨按:易称:“君子之道,或出或处,或默或语。〔一〕”传曰:“朝廷之人,入而不能出;山林之士,往而不能返。”言各有长也〔二〕。孔子嘉虞仲、夷逸〔三〕,作者七人〔四〕,亦终隐约〔五〕。姜肱高尚其事〔六〕,见得思义〔七〕,岂不绰绰然有余裕哉〔八〕韦着迈种其德〔九〕,少有云补〔一0〕,可也;虐刑以逞,〔一一〕民心怨痛,德薄位尊,力小任重,古人惧,鲜能不及矣。〔一二〕

    〔一〕系辞文。

    〔二〕注详愆礼篇。

    〔三〕论语微子篇:“逸民:伯夷、叔齐、虞仲、夷逸、朱张、柳下惠、少连。谓:虞仲、夷逸,隐居放言,身中清,废中权。”

    〔四〕论语宪问篇:“子曰:贤者辟世,其次辟地,其次辟色。子曰:作者七人矣。”集解引包曰:“作,为也,为之者凡七人。”皇疏引王弼曰:“七人:伯夷、叔齐、虞仲、夷逸、朱张、柳下惠、少连也。”后汉书黄琼传注引论语注:“七人,谓伯夷、叔齐、虞仲、夷逸、朱张、柳下惠、少连。”殆即王弼释疑说,群辅录载七人后说,即参用王说。据应氏此文,以虞仲、夷逸等为七人,盖汉师旧说。

    〔五〕汉书司马迁传:“诗、书隐约。”师古曰:“隐,忧也;约,屈也。”

    〔六〕易蛊卦:“不事王侯,高尚其事。”

    〔七〕论语季氏篇载孔子语,子张篇载子张语并同。

    〔八〕诗小雅角弓:“绰绰有裕。”孟子公孙丑:“岂不绰绰然有余裕哉”

    〔九〕左传庄公八年:“夏书曰:皋陶迈种德。”杜注:“迈,勉也。”

    〔一0〕文选陆士衡答贾长渊诗注引汉书应劭注云:“云,有也。”器案:云犹所也。汉书诸葛丰传:“有未云补。”文选傅长虞赠何劭王济诗:“进则无云补。”俱言所补,与此义同。

    〔一一〕左传僖公二十三年:“yin刑以逞,谁则无罪。”

    〔一二〕拾补曰:“能疑衍。”徐氏识语云:“谨案:能,语词。礼记民鲜能久矣,即论语民鲜久矣。”器案:易系辞下:“易曰:其亡其亡,系于苞桑。子曰:德薄而位尊,知小而谋大,力少而任重,鲜不及矣。”应语本此。

    赵相汝南李统,少幼,为冀州刺史阮况〔一〕所奏“耳目不聪明”〔二〕;股肱掾史,咸用忿愤,欲诣阙自理。统闻知之,历收其家,遣吏追还,曰:“相〔三〕久忝重任,负于素餐〔四〕,年渐七十,礼在悬车〔五〕,顷被疾病,念存首丘〔六〕,比自乞归,未见听许,州家〔七〕幸能为,相〔八〕得去,实上愿也。〔九〕”居无几,果征。时冀州有疑狱,章帝见问统。统处当〔一0〕详平,克〔一一〕厌上心,曰:“君大聪明,刺史〔一二〕侵君。〔一三〕”统曰:“臣受国厚恩,官尊禄重,不能自竭,有以报称,久〔一四〕抱重疾,气力羸露〔一五〕,耳聋目眩,守虚陨越〔一六〕,自分奄忽〔

    一七〕填壑,猥〔一八〕得承望阙廷,亲见御座,不胜其喜,权时有瘳〔一九〕,辞出之后,必复故〔二0〕也,刺史不侵臣也。”上悦其逊,即日免况,拜统侍中〔二一〕。

    〔一〕“阮”字原脱,拾补据御览六四0补,今从之。后汉书任光传:“更始至洛阳,以光为信都太守。及王郎起,郡国皆降之,光独不肯,遂与都尉李忠、令万脩、功曹阮况、五官掾郭唐等同心固守。”又朱晖传:“后为郡吏,太守阮况,尝欲市晖婢,晖不从。及况卒,晖乃厚赠送其家,人或讥焉,晖曰:前阮府君有求于我,所以不敢闻命,诚恐以财货污君,今而相送,明吾非有爱也。”当即此人。朱筠以为“大德本况上阙一字,当是为字”,非是。

    〔二〕御览引作“耳目不聪,宜免职任”。

    〔三〕“相”,何本、郎本、程本、钟本作“统”,郎本校云:“

    统久一本作相久。”拾补云:“程本作“统”不当从。”朱筠曰:“盖自吏口称相为是,从大德本改正。”

    〔四〕文选傅长虞赠何劭王济诗注引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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