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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神血(二) (第1/2页)
杀鸡儆猴这种小儿科的东西,好像我真的需要问你一样。 你不愿意说,当我很愿意问?还不是为了让你觉得智珠在握,觉得我愚不可及? 好好一个天神,跟魂魄不全的姜婉儿一个样,整天冷着一张脸,和夕瑶同样是在天界述职的女神,做神的差距怎么这么大? 脏水毫无疑问又被蜀山接走了,邪剑仙这个身份能带来的好处几乎都被榨干,是时候该调整计划,进行下一步了。 “……最终,琼华派被九天玄女沉入东海,千百弟子与整个门派共存亡,玄霄仍然愤然出剑,最后喊出八个大字!” 说书人一拍惊堂木,堂下一群听书人兴奋至极,却看到说书人笑眯眯地举起茶杯,听书听久的都知道这是什么意思,立刻有人骂骂咧咧地甩出一把铜子。 说书人也不生气,把铜子往包袱里一收,给茶杯里续点茶水,美滋滋地喝上一口,再把烟袋掏出来,把烟袋锅子里的烟灰磕打出来,再有条不紊地续上新烟叶,按进去,压实一点,点火,吸一口,再压实。 敢对说书的骂骂咧咧?你怕是要被其他听书的打死! 见没有人敢再喧哗,不服气也是敢怒不敢言,说书人这才慢条斯理把烟斗放下,气运丹田,虎目圆睁,惊堂木高高举起,重重拍下,竭力模仿着他想象中的玄霄:“面对着那位天帝之女,玄霄举剑问天,我玄霄要成仙,行也不行?” “那九天玄女轻蔑地看着他,冷笑一声,你也配成仙?天道之中,没有给你的仙位!” “那玄霄大笑,好!好一个天道!既然如此!” “苍天弃吾,吾宁成魔!” 这八个大字顿时迎来了满堂的喝彩,不少人热血沸腾,一口气把茶水当成酒水喝光,把杯子摔在地上,跟着大喊:“苍天弃吾,吾宁成魔!” 店小二不在乎这些杯子,兴致上来摔茶杯茶碗的一直有,事后还是要赔,这也是一条茶馆的营收之道。 在这满堂喝彩声中,许多人把手都拍红了,有一个不动如山的身影就显得特别显眼,偏偏那人还摇了摇头,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 说书人看样子有些恼怒,这也是,不打赏就算了,你摆出一副这样子给谁看?不知道特别毁气氛? 面上肯定不能直接不客气,要询问,也没什么好气:“兄台,是对小老儿说的不满意?可有什么要指教?” 那人穿着一身黑色玄服,腰间一把破破烂烂的长剑,面容俊朗,只是一头白发特别刺眼。江湖人奇怪打扮的多了去,说书人也没放在心上。 那人回望说书人,神情有种说不出来的古怪,轻声道:“玄霄不是对抗神明的英雄,只是个害死琼华派上下的蠢货,老先生何必把他抬得这么高?” 他的声音并不大,只是与周围的喧嚣气氛格格不入。 附近有人听到他如此评价自己推崇的神仙人物,立刻有几个脾气不好的围了过来,看样子就知道没什么好打算。 反倒是说书人伸手制止了他们,上下打量一番黑衣人,行了一个平辈礼:“兄台为何有此言?” 黑衣人仰头喝尽杯中物,点了点自己:“因为我就是那个蠢货,听不得别人如此把我当成什么英雄。 曾经的琼华派玄霄死在了九天玄女的封印里,如今被放出来的,只有剑魔玄霄。” 他们的对话并未刻意压低声音,周围人只要愿意都能听的清楚,此时面面相觑,张口结舌,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世人都说叶公好龙,这等话本里的大英雄大豪杰真到了面前,却因为牵涉太多,无一人敢上前去搭话,还有人左右看看,觉得不妙,偷偷溜出茶馆。 说书人平时眯起的老眼也不昏花了,平时驼着的背似乎也挺直了,他看着这位自称玄霄的黑衣人,无悲无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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