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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八五章 中华新政(一) (第2/3页)
试,成为一名律师;最后,你才可以申请参加地方议会,通过议会选举,成为一名荣耀的,拥有诸多豁免权的皇家众议院成员。 元老院没有任期,但众议院的议员是有任期的。任期六年,可以连续三届。如果你成为了众议院的众议长,那么就有可能成为元老院成员。 根据规定,如果不是皇帝特别做出干涉,那么连续干三届议长的,那么第三届退役之后,就可以自动成为元老院的元老,权力就更大了。 目前的元老院元首,是王天重,也就是李永吉的外公。目前正纠集了一批人,忙着起草最早的《帝国大宪法》。 特别说明,最高检察院,就是元老院的一个直属权力机构,作用跟后世的最高检察院一样,任何审判都必须在检察院的督导下完成,第一任最高检察院的最高检察长,由王天重兼任。 皇家**院,是司法权的表现。皇家**官由皇帝亲自任命,其他各级法官,由全国公开进行司法考试,并以考试的形势诞生。法官一旦被任命。任期通常是一辈子,也就是一直干到退休为止,当然期间也会接受议会的监督。 目前皇家**院的第一任**官,就是李正祥。也就是李永吉的老爸! 皇家国务院,简称国务院,是治理国家行政的中枢权力部门。 国务院的中枢决策机构叫国务内阁。内阁成员增加为9人,最高的一人叫首相,自然就是李永昌了,其他8人称副相,人员任免全部是皇帝说了算。 内阁实行首相负责制,其他8人都得听首相的,是否罢免首相,只能是皇帝说了算,其他8名内阁副相无权罢免首相,但首相也无权罢免其他8名副相,只能暂停其他副相的工作。 内阁之下,就是部级单位,分别是国防部外交部警察总部司法部交通部国家安全部民政部财政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部农业部商业部文化宣传部卫生部金融部(类似人民银行)建设部水利部民族事业部。 由此可以看出,在皇帝之下,实行的是三权分立制度,不过是在这个三权分立上加了个内务府。 内务府可以看成是特权部门,可以看成是皇帝的执政党,内务委员可以看成是党员干部。 比如说,在各地虽然实行的是省长市长县长制度,但在省长市长县长镇长等官员之上,还要加个内务总管。比如省长上面要有个省委总管,市长上面有个市委总管等等。 不同的是,这些地方的内务总管名义上是监督,但实际上有直接罢免干部的权力,比如省委总管就可以直接罢免省长副省长。因此,皇家内务府跟某*党的党*委机构已经相差不多了。 特别要说的是,皇家内务委员要参加内务员考试,而这个考试虽然没规定学历要求,但通常要高中生以上的知识储备才可以考过,但是高中生本身就是干部身份,也就是官员身份了,所以内务委员实际上是官员的再进步。 正因为这个特性,所以后来大家把内务委员称之为天子内臣,而没有通过的官员称之为天子外臣,以显示内外有别。 李永吉之所以搞这一套,就是为了方便自己的行事,毕竟他不可能什么都跟人解释,搞一个内务府的特权部门,就方便了许多。 另外,李永吉不觉得自己能一辈子都掌握国家,他的后人未必有自己的能力跟金手指,因此提前制定了个三权分立,让权力相互制衡,这样皇帝本身才能更安稳一些。 实际上,李永吉本来是想搞个两级制,也就是在皇帝之下只分内务府跟枢密院,然后枢密院下面再分法院检察院立法院这些,不过后来一想,这样一来枢密院的权力就太大了,不利于自己的cao作,所以干脆就在皇帝之下分成四个部分,把法院与议会提出来,跟行政区的国务院平级,提前把三权分立的圈子布置好。 总起来看,由于内务府的大内总管,**院的**官,议院的元首还有国务院的首相这些人都是李家的自家人,所以应该不会出现扯皮的问题,至于以后,反正自己是大权独揽的皇帝,不合适再改就是。 确立了基本的政权制度之后,李永吉又开始确立官员等级制度。 对于官员等级制度,李永吉决定实行官员的品级与职级双轨制,品级就是级别。继续沿用大家熟悉的九品十八级制度,也就是一个品分正从两级;官员的职级,则是李永吉熟悉的国家级,部长级这些称呼。 具体的对照如下: 超品:国务院首相,最高**官,最高检察院院长,元老会元首,内务府大内总管,各级元帅等。 正一品:国务院副相,皇家总参谋部总参谋长等 从一品:国务院各级部长。 正二品:国务院各级副部长。省委总管 正三品:国务院的正司长,地方省长 从三品:国务院的副司长,地方副省长 正四品:厅级正职,地方的市委总管 从四品:厅级副职,地方的市长 正五品:处级正职,副市长 从五品:处级副职,地方市级的局长 正六品:科级正职 从六品:科级副职 正七品:县级正职 从七品:县级副职 正八品:乡级干部正职 从八品:乡级干部副职 正九品:村级干部正职 从九品:村级干部副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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