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馆 (第1/1页)
二十八岁那年,我在大都市的一家酒吧里打工。 我当时在那家店里当酒保,说实话,真的有够无聊的,每天看着人来人往,虽然每次的脸都不一样,但我能很清楚的感受到他们身上都有着一种同样的特征。 腐烂的铜臭味,和一脸色相的猪头。 他们没有品味没有曲调,每次来,都只是点上一杯单一的威士忌。(这里没有别的意思,只是说明主角厌倦单一的酒香。)再给对面的女孩点上一杯看上去像极了果汁的酒精炸弹,在想尽办法往她们的杯子里下药。 刚来的我不懂事,总是想着英雄救美。 而前辈们教导我的,是装作看不见。 呵…这种事情多经历几次就会明白,前辈说的是对的。 当年我被老板的打手摁在墙上警告,不要多管闲事,我照做了。 这一晃啊,就是三年。 那天我像往常一样不间断的往桌上传递威士忌。一个女孩突然扑到我怀里,请求我救救她,我当时确实很想救她,但是比起一个莫须有的赞美我更需要的是一个能供给我生活的工作。 我没有理会她的求救,只是将威士忌端上桌,看着那个女孩被一个闷sao男拽着头发拖走,但值得一提的事他扔给了我足足五百块钱的小费! 那个女孩我再见到是在小巷里的寻人启事上。 什么?你渴望我说我很后悔没有救她以至于我到现在都睡不好?在想什么?对于我来说,有钱就够了,没必要管那么多。
那天晚上我在我租的公寓门口捡到了一笔不少的封口费!但是你要知道,人的本质是贪婪且自满的啊,我足足两周没去上班,直到我的钱花完,才发现那家酒吧已经不需要我了。 没办法,大城市的花销我扛不住的,于是我来到了这。 酒馆老板对着顾客说着自己的故事。 是嘛...看来我貌似找到对人了啊。 顾客将怀表扣在了桌子上,而怀表上,印着那个女孩的照片。 几日后,电视上播抱着:“身背多条人命的杀人犯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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