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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怕个球 (第1/2页)
北宋武备废弛,军力孱弱,只是偏科而已。 大宋的佃户跟隋唐朝不同,隋唐是先卖身,再租种耕地,佃户就是自己奴仆。 而大宋租种地主耕地,不用卖身,哪怕一个佃户的子女,也可以科举。 北宋科举三年一次,每次录取两三百人,最多时候一科进士数量达到六百,根本不是隋唐一科一二十人可以比较的。 因而北宋出了很多名臣,皇帝也放手百官任事,不嗜杀,哪怕官员犯错,也不外流放,遣回原籍,就没有对官员执行什么满门抄斩。 街上风貌也跟隋唐打不同,隋唐商贩大多贩运珍奇和少量生活必需品。 大宋的商贩,已经把生活必需品升格为大宗物资。 经济发达,文化灿烂的背后。 有着天下最忠诚的百姓。 不管宋江也好,方腊也罢,造反只是历史进程的一朵浪花而已。 读书人不会帮他们,世家更不会帮他们。 被辽金看做肥羊的弱宋,国运浓郁。 即便金国占领了国都汴京,掠走了两个皇帝。 瘟疫横行,地震频繁,皇帝被追杀,中枢机构被金人劫掠,地方失控,人祸加上天灾,宋朝依然没有断灭国家气运,依靠着宋人的忠诚,残喘数代。 深处战争旋涡边缘。 游走一番马队,厢军从中,李敬感触颇深。 没粮食的消息,他没有隐瞒。 山谷里非但没有沮丧的绝望。 反而有一种浓浓的战意。 反正都是死,死也要死的顶天立地。 燕赵多壮士,山东尽好汉。 也许是陈仁俊讲述了边关很多事情,也许是新来精壮说出家中凄凉。 再或者,黄灿在不停的动员。 不论来自何方,都在表态,与其饿死,不如战死,死战不退,只剩下一张嘴巴,也要咬下金狗身上的一块肉。 都希望李二郎带领众人,给金狗拼了。 都说将有必死心,士无偷生念。 到他这里反过来了。 李敬暗自感慨世界变化太大。 都特么什么眼神,以为老子贪生怕死。 你们要死,老子成全你们,反正你们都反对回齐州,与其饿死,不如战死。 老子教你们什么叫做逢敌亮剑,什么叫做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赔上性命当随缘了。 说干就干才是李敬的风格。 虽然硬弩,箭矢打造齐全了。 可是没有打造防具,明知道铠甲很重要,李敬也不习惯用防具,铠甲那东西穿在身上,既不方便,也不舒服。 尤其在这炼铁工坊的地方。 带着一群光膀子汉子,升起山崖峭壁下的火炉,高温熏烤,坩埚上下飞舞,铁水四溅,一个下午,打造了三十六辆铁皮,固钢包裹的马车。 连轮子和防止支撑的铁腿都是钢的。 里面可以安装两架床驽,容纳十几个弟兄在车里战斗。 四面还有容纳虎尊炮的伸缩抽屉。 重若泰山,收起铁腿,两匹骏马并行方可拉动战车奔驰,放下铁腿,二十匹马都拉不动,光试行觉得这铁车牢固,反正骏马都是缴获的。 折损了大不了再去抢。 抢他狗日的金兵,骑着这么好的马匹,马掌都不钉一个。 当所有人被陈仁俊,黄灿,组织在一起,围坐在篝火边的时候。 李敬站在了圆圈中间。 “你等可是都愿意杀敌报国!” “愿意!” “我听不见……” “愿意?” “哪怕牺牲,哪怕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 “喏!” “我听不见……” “喏!” 几天时间,新来的精壮在马帮,厢军带领下,习惯了李敬激励士气的方式,几个听不见,引发了山谷众人的怒吼。 北宋军职,五人一伍,五伍一队,五队首领叫都头,约五百人为一营。 营是宋军最基本的作战单位。 陈仁俊,吴谈两人对李敬最为崇敬,将李敬的话视作军令,执行一丝不苟,自然手下各自掌管新新编成的一营兵马,五百人。 大宋管制包括三大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