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末逍遥游_第二十一章:情不知所以起,一往而深似水柔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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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章:情不知所以起,一往而深似水柔 (第1/2页)

    郝仁没有发现,他昏倒前抓住裙角不放的女子正是他上次在秦岭别院见到过的麻子姑娘——独孤傲。

    秦岭别院是马帮的落脚点,这样的落脚点当然不止一个,比如现在林子深处的小院。

    独孤仇很高兴,亲自守在郝仁的床边。如今他的伤已经好的差不多了,再次见到郝仁,他觉得这是老天爷安排他报恩的机会。既然是报恩,当然得拿最好的东西,而他觉得他最宝贵的东西,当然是他的独生女——独孤傲。

    “小傲,你怎么能让老虎背着小兄弟回来呢?这一路颠簸的,让他身上的衣服都被汗水打湿了。他这么瘦,你跟小灵谁背回来也不费事。”

    独孤傲当时就想丢下郝仁不管的,奈何他死死抓着自己的裙摆,掰不动。

    “爹,你看神医穿着道袍,一定是方外之人,不近女色的,你还是省省心吧。”

    独孤仇一愣,说道:“有那么明显吗?”

    丫鬟灵儿说道:“家主,都写在你脸上了,挑水的二牛都看得出你招婿的心思了。家主,小姐还小呢,你就不能等几年再说吗?”

    独孤仇叹息道:“等不了啊,狗日的黄巢,把我宝贝女儿的娃娃亲都给抢了,我必须抓紧时间推脱掉这门亲事,总不能让小傲嫁过去做小妾吧。我身为马帮大当家,也是要脸的。”

    “可是,小姐真的还小啊。老家主说了习武会影响身体发育,练得越厉害影响就越严重。家主,你看看小姐,被登徒子说成前后不分,你说可恶不可恶,该杀不该杀?”

    独孤仇也是一帮之主,马帮几十万兄弟,该走的威严一直都有,听了这话,顿时严肃起来,说道:“什么,竟然还有这样的事,我怎么不知道,是谁?我马帮的掌上明珠也是他能够议论的吗,活的不耐烦了吧。别说该不该杀,五马分尸也不过分。”

    丫鬟灵儿指着病床上的郝仁说道:“家主,此人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我们把他丢到山沟里喂狼吧。”

    “这个,”独孤仇一时语塞,想了一下说道:“小兄弟年纪小不懂事,咱们啦,大人有大量,不跟他一般见识。小灵啊,你去烧水,小兄弟待会醒了肯定要沐浴的,把新郎官的衣服准备好,咱们呐,可不能让他跑了,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

    独孤傲生气的说道:“爹,要嫁你嫁,打死我也不会嫁给他的。”

    “欸,小傲,我又没说你嫁给他,是让你娶他。上门女婿嘛,不就是个吉祥物,你以后要是不喜欢,到时候再休了他,或者杀了他也没事,赘婿嘛,也不犯法。”

    独孤傲说道:“爹,你的那点心思我还能不知道,你不就是看重他男生女相,长的好看嘛,以为我跟他相处久了,就喜欢上他了。爹,我告诉你,这是不可能的事,讨厌一个人是一辈子的事,我是绝对不会喜欢他的,就算世间的男人死光了,我跟他也不可能!”

    ……

    这时候外面的仆人禀报说晚饭准备好了,请老爷用饭。

    郝仁其实早就饿醒了,孙大圣那家伙见郝仁做饭好吃,那是一点也没给他留,而且吃完就把郝仁赶走了,让郝仁连生火做饭的功夫也没有。又走了那么远的路,跟老虎对峙,都是很耗费体力的事。

    只是听着父女俩吵架,还有一个丫鬟在旁边帮忙,他觉得很是尴尬,都是家长里短的事,如果他那个时候醒来,绝对会被强拉着做上门女婿。到时候,自己的小命可全在别人的一念之间,想想都有些后怕。

    此刻,闻到饭香,三人才结束争吵,郝仁假装伸个懒腰,睁开眼醒来。

    “多谢大叔和两位姑娘救命之恩,小的日后必当报答。”

    独孤仇摸了摸脑袋,疑惑的问道:“小兄弟不记得我了,几天前小兄弟还救过我一命,怎么这么快忘记了?”

    “哎呀,”郝仁夸张的说道:“那肯定是家兄啊,大叔有所不知,小的有一个哥哥,乃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双胞胎,所以长的也一模一样。我这哥哥,从小好吃懒做,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而且更不是个正经人,到处拈花惹草,不是偷看小姑娘洗澡,就是半夜趴墙角敲寡妇门。可谓是,坏事做尽,天怒人怨啊。大叔可知道我大哥的下落,小的这次从师门出来,就是要大义灭亲的。不能让这狼心狗肺、十恶不赦之人败坏家风。”

    不得不说,郝仁紧急避险的意识很强,自从在长安城知道了以前的自己可能是个人人喊打的家伙,说什么也要把现在和过去区分开。

    独孤仇说道:“没那么严重吧,我觉得你大哥还是挺老实的呀。”

    “哎呀,”郝仁更加夸张的说道:“大叔,知人知面不知心啊,那坏人能把坏人两个字写在脸上吗?看贵小姐的滔天恨意,一定是这家伙表面上一套背地里一套伤害了贵小姐,请小姐放心,来日我必斩下此贼狗头,为小姐报仇雪恨。”

    独孤傲也连忙辩解道:“没这么严重,他只不过是骂了我两句,打他一顿就够了,罪不至死。”

    “哎呀,”郝仁继续表演道:“小姐心地多么善良啊,长相又美貌,冰清玉洁,简直就是那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在世。小的见到我那狼心狗肺的大哥,必然带他到小姐面前磕头认错。”

    小院的饭桌是圆的,独孤仇和女儿及丫鬟坐在一边,郝仁坐在另一边,其他的仆从显然是没资格上桌吃饭的。

    独孤仇面前是一盘生的胡萝卜,像兔子一样啃着,还要安慰自己一下才能咽下去。

    郝仁假装生气的说道:“大叔,可是我大哥让你这样吃的?可恶,这家伙不学无术、游手好闲也就罢了,竟然敢凭借三脚猫的医术治病救人,真是败坏家风啊。”

    “哦,是吗,你可知我为何要吃这东西,你大概还不知道,这东西是从番邦传过来的,叫做胡萝卜。”

    “大叔,胡萝卜、鸡蛋清乃是解水银之毒,但是没有说必须得生吃啊。胡萝卜,生吃味如嚼蜡,如果不是兔子,谁能咽得下去。这样吧,大叔稍等,我在道观也是负责烧火做饭的,去给大叔烧两道好菜。”

    郝仁端着胡萝卜走进厨房,准备做菜。他睁开眼看到三人,就觉得这家人不是什么好人。好人家,会把斑斓猛虎当做宠物?好人家,会说把人扔出去喂狼?好人家,会商量着把人招做上门女婿然后杀掉?

    更要命的是,有一个跟自己长的很像的人侮辱了这家小姐,自己要是矢口否认,恐怕今晚就要喂老虎了。

    还好自己反应速度快,人在心理上更容易接受同样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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