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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捧场 (第1/2页)
归一酒吧是一间典型的静吧,昏暗的灯光,轻缓的音乐,适合放松消遣,谈天论地,交流感情。四周的墙壁上,还挂着不少涂鸦作品,营造出一种文化氛围来。 六点正,准时营业。 但这时候没有客人登门,显得冷清。 陈立行登台了,既然来这工作,在上班时间段内,哪怕没有客人听众,也得开工。 因为客观条件,他没有选择伴奏,而是自弹自唱。第一首演绎的歌曲叫《归雁》,是一首十多年前的老歌了,抒情流行类。 二楼办公室内,郭瑷点开电脑的监控视频,实时观看。 不用多久,听完了第一首。 “呵,也就那样。” 郭瑷给了句评价。 陈立行的唱功扎实,但唱法和音色中规中矩,找不出什么特色特点。 作为一个酒吧驻唱,当然是合格的。 可也仅此而已。 如果不是刘昊缠着推荐,郭瑷不会要这样的驻唱。市场上大把选择,没有特点的,很难获得赏识。 关了电脑,郭瑷拿起小包,出门开车离开了酒吧。她今晚有个重要的事情,要去赴约商讨。 第一天上班,陈立行稳扎稳打,唱了七、八首,挑选的都是有把握的老歌。 唱歌当然不可能一口气连着唱,每首歌之间会有间隔,或调音、或喝水、或休息。 一个小时很快过去了。 七点过后,终于有客人陆续进门。有的孤身一人,有的三三两两。 陈立行不是初哥新手,在驻唱这方面经验丰富,见惯各种场面。不管客多客少,心态一直保持得很稳,只管唱好自己的歌。 又唱完一首,抬头一看,见刘昊走过来:“行哥,唱得不错!” 陈立行笑了笑:“你怎么来了?” “表姐告诉我,你选择今晚登台,我必须来捧场。这不,还带了朋友一起来。” 他的朋友们已经坐在那边去了,满满一桌子。 刘昊又说:“等会我来点歌,唱《流浪歌手的情人》。” 正说着,那边又有一大群人进来了,男男女女,很是惹眼。 刘昊看过去,叫道:“队长带人来了!” 戴着一顶米黄色鸭舌帽的赵自若出水芙蓉般,只要她出现,便会成为焦点。 没办法,很多时候,在人们的视野中,颜值总能排在第一位。 他们人多,拼了一大桌才坐得下。 刘昊过去打招呼,赵自若说道:“恰好有同学过生日,所以就来了。” 台上的陈立行不方便下去,只能冲着赵自若微微颔首致意。 赵自若很傲娇地仰了仰头,算是回应。 苏元喜坐在她身边,注意到了这一幕,问:“若若,你们认识?” “他便是我新找的主唱,叫‘陈立行’。” “难怪呢,你带我们到这里,敢情是来捧场的。” 苏元喜一手托腮,认真打量:“长得还蛮帅,有一种沧桑的感觉。” 赵自若说:“快奔三的人了,我都是叫他大叔的。” “大叔?嘻嘻。” 苏元喜被逗笑了,转头把这个信息分享出去。 其中一位个子挺拔的男生趁机凑过来,对赵自若说:“你怎么找个驻唱的当乐队主唱?我跟你说,这一类人可都是老油子。” 赵自若扫他一眼:“赵明,背后说人,可不光彩。” 赵明讪然一笑:“我是担心你被骗。” “你的意思,是觉得我好骗?我都懒得跟你说话。” 碰了个钉子,赵明只得退回座位去,跟身边相熟的同学说:“这间酒吧的布置氛围还行,但唱歌的差了点意思,难怪生意不好。” 同学笑道:“那是你的水平高,要求也高了。” 赵明双手抱胸:“让我上去,我唱得比他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