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本轮回_第三十四章:令天下之剑不为剑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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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章:令天下之剑不为剑 (第1/1页)

    叶白已经对洛阳黑帮们无语了。

    叫菜狗帮这种烂名字就忍了;公孙牧之居然以模仿狗叫的能力来辨认身份。难道大牛帮要模仿牛叫吗?那狐狸帮怎么办?狐狸到底怎么叫!!

    两声狗叫之后,公孙牧之从远处冒出头来。

    他平静地语气中露出小小的得意:“全洛阳能把藏獒叫声模仿这么像的,老孙我可是蝎子拉屎--独一份啊,哼哼!”

    叶白非常不想理他,而傅香衾还沉浸在【血泪】的幻境中。

    没人搭理,公孙牧之尴尬地又笑了两声,说:“傅帮主,叶兄弟,事不宜迟你我快些去公孙氏的坞堡吧。”

    傅香衾说:“洛阳镇守落井下石,公孙氏无兵再借。我们两人只是杯水车薪,公孙氏活不活得过今日绝非你我所能决定的。”

    公孙氏出乎意料地坚定,说:“公孙氏一定能挺过这关!傅帮主,你相信我,今夜公孙氏不仅不会灭族。如若天可见怜,一夜之间即可扶摇而上,成为大汉帝国的擎天之柱。我必须要在坞堡里,成为这场决战的一部分。但没有你们,我只是这场战役的看客,永远不可能挤不进公孙氏的宗族。”

    连叶白都听出了端倪:“你们到底藏了什么底牌?”

    公孙牧之一招手:“边走边说。”

    叶白点头。

    故事很长,慢慢道来。

    公孙一族以铸剑的技艺闻名于世,千百年来醉心于锻冶与符咒的学问,虽然偶尔也有人出仕做官,但大多人安守平淡的匠人生活。

    公孙氏毕生所求不过是铸出一柄剑,令天下之剑不为剑。

    直至十七年前的巴陵大战。巴陵大战的后半段是仇拦江的成名之战:八百【神弓手】击溃蛮族两万【无当飞军】的战役。

    但战争前半程的主角,却是公孙氏一员虎将,公孙长风。公孙长风是族中少数立志驰骋沙场的人,自小野心勃勃,无论制剑、修为、韬略全都是冠绝全族。

    他三十岁的时候,恰逢上荒河屠灭蛮人祖灵三千勇士。金陵朝廷抓紧蛮族内部争权的时机,挥军十五万攻入蛮域,公孙长风二话不说领了三十多名族人毅然从军。

    初期的战事异常顺利,汉军连战连捷长驱直入。公孙长风作战时有着近乎狂热的勇猛,麾下不过一屯两百多人,竟然强行军一千多里孤军杀入蛮人的圣殿--【龙马八卦台】。

    忙于内耗的蛮人部落因为外敌入侵,特别是龙马八卦台再一次沦陷的噩耗而迅速和解,组织了几次致命的反扑,蛮人无当飞军一直打到了巴陵城下。

    公孙长风作为弃子,被孤零零地丢在了蛮域的腹地,无人过问。整整三个月之后,公孙长风才突然又出现在巴陵城下,失魂落魄地拜别将军。巴陵镇守心中有愧,特意上表封了他长平乡侯,批准他回洛阳故地养伤,之后再无音信。但是一年之后,公孙族人境界大涨,并且积极出仕,不足二十年内就成了大汉朝数一数二的望族。

    公孙牧之说:“因为,他找到了一颗龙牙。”

    一颗龙牙!

    没人知道公孙长风在龙马八卦台上碰上了何种境遇,他亦绝口不提起,但那颗龙牙货真价实。传说中,伏羲三转而化龙,前两次均以失败而告终,化成了龙不像龙、蛇不像蛇的怪物【伏羲化蛇】。伏羲三转化龙之后终于超脱了轮回,不死不灭,后人当然不可能找到真正的龙牙。但前两转的“次品”龙,却遗留下了四颗牙。

    伏羲真身,即将化龙的利齿,这可以说是天底下最为强悍的宝物,之于【五颗仙珠】都丝毫都不逊色。世界最珍贵的宝物,遇上世上最精湛的匠人,公孙氏“令天下之剑不为剑”的心愿已了。

    有趣的是,公孙一族刻意隐忍了十七年。按公孙牧之的说法,宗家似乎在等待一个合适的时机,让神器出世。

    公孙牧之说:“今晚!就在今晚!在全天下都认为公孙一族处即将崩溃时,所有的敌人都会浮上水面。如若神器出世,今夜神来杀神,佛挡弑佛。龙牙我做不了主,但你帮我这趟,自会有数不清的好处。”

    公孙牧之遥望着坞堡的方向,脸上的阴霾一扫而空,第一次露出激动的神色。瞪圆的眼睛随时能要喷出火焰一样,但这种暴躁很快就平息了。

    叶白也有点心动,想见识一下厚颜无耻自称“神器”的玩意儿。

    三人里唯有傅香衾的心境最寡淡,行进间,还不忘向四周打量环境。

    她很清楚公孙牧之的话只说了一半。

    公孙长风、龙牙、神器,这些事情出了公孙长风的嘴,入的是长安长德兄弟的耳,怎么会被公孙牧之这么一个微不足道的小角色知道!

    傅香衾只听到一半的真话,她就只能付出一半的相信。

    公孙牧之的权术韬略其实极高明,菜狗派孱弱的底子能不动声色地在洛阳黑道中左右逢源就是最明显的例子。傅香衾初入洛阳时,她就提防上了这个看似粗豪无脑的“莽夫”,只不过当年她机缘巧合下救过公孙牧之一命,两人关系非同一般,才一时搁置不提而已。

    此去公孙坞堡,生死都放上了赌桌上,傅香衾不动声色地将【血泪】攥在了手心中。

    有了傅香衾有意无意的拖延,一行三人本来就走得不快。更何况还有明火执仗的洛阳骑兵在官道上巡视捉拿,三人只能走走停停。

    一路上,公孙牧之情绪太急,傅香衾心眼太多。只有叶白很自在,嘴里哼着小曲儿,满满都是去看演唱会的小雀跃,他心说:“尼玛终于是跟妹子一块去了!”

    其实天塌下来的,不是先砸死那些个高的,而是先吓死那些心小的。

    这个关头,也就叶白有心情管闲事:“洛阳镇守不是跟你们公孙家走得挺近的吗?”

    公孙牧之一边催促赶路,一边强忍着暴躁的情绪,解释说:“官僚与当地豪族的矛盾与生俱来,公孙氏扎根洛阳城数百年,任何政令但凡想走出镇守府的大门,都得经过公孙宗族点头。在位的刘镇守一向谨小慎微,不像有什么野心,真料不到他也敢在这个关头动歪心思。”

    叶白总觉得公孙牧之一本正经的样子很别扭,就凭他“菜狗帮帮主”的名头,整天挂在嘴边的“我干”,还有脸上喜马拉雅山那么长的刀疤,怎么着也该是个“野兽派”的作风。可他偏偏整天绷着脸,一副所有事情都能一丝不苟公事公办的沉稳样子。

    一个时辰多的脚程,三人愣是磨蹭到了后半夜才赶到坞堡。

    果如预想的那样,数百亩的公孙坞堡葬身于一片火海,把这里映照如白昼一般。

    坞堡前的平地上至少站着几百人,半数穿着夜行衣,手里的弯刀熠熠生辉;剩下的半数显然是公孙族人,人人手执长剑。

    奇妙地是,两伙人并非在火拼,而是......在合力对敌?

    数百人围成一个大圆,圆心困着一只披头散发的怪人。

    远远看去,叶白甚至分辨不出他到底是人是野兽,癫狂的吼叫令让烈火都为之一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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