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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老马夫也听说过南越 (第2/2页)
,也都是只能持着顺其自然的态度应对。 然而,即使拥有着奇材的天赋——具备两种属性的体质,却只能说是“拥有了修炼成为附魔师的最低资格”而已,想要成为附魔师,用自己手中的魔核、灵珠给各种装备、防具顺利附魔,还需要具备可以熟练cao控灵力的能力。而关于这一方面,世间也是毫无捷径可走,只能一步一步地修炼罢了,在灵力众多等级的区分中,只有灵力三阶的“灵聚”,方才初次具备cao纵自己身体属性元素的能力。 也有人穷极一生,连那灵力一阶“灵宿”的边缘都够不着。更别提要修炼成附魔师了…… 也就是说,想要成为一个更加出色的附魔师,不仅需要具备两种属性的体质,还要拥有修炼灵力的天赋,在茫茫人海中抵达三阶灵聚的水平。很多人都是在灵力修为这一方面缺乏天赋,从而白白浪费掉了自己双属性体质的绝世天资。 最后,如果同时具备两种属性的体质,并且拥有修炼灵力的天赋,可以在有生之年突破灵力三阶“灵聚”瓶颈的话。在成为一名出色的附魔师之前,那还需要最后一样必要因素,也是相当关键的一样因素——财富雄厚!虽然附魔材料是由客户提供,但因为附魔师所用的附魔卷轴也是极为稀罕,一般由高级附魔师钻研出来的全新附魔卷轴都要好几万的银子,若是上古遗传下来的附魔卷轴,那就更是天价之宝了! 凤雏城有个附魔公会,想要成为附魔公会的会员乃至于学生,没有个百万身家也是休想。 “……”辰夕没有说话,满脑子都是他对青江茶馆未来那些宏图大业的构思,满脑子都是青江众人跟自己相处的日常记忆,以及三娘将自己含辛茹苦养大成人的点点滴滴。 因为没人跟那马夫搭话,马夫就一边赶着马儿,一边又“巴扎扎”抽了几口大烟,脸上洋溢着一种另类的骄傲,继续喃喃说:“楼兰都城土生土长的孩子们真是穷极一生都不知道原来这城外边还有许许多多充满传奇色彩的奇人怪事……” 老马夫话没说完,突然就意识到自己好像说错了什么,忙回头询问:“噢,不对,小姑娘好像对灵力之类也懂得不少,你是外地人吧?或者说你是离开过楼兰都城的本地人?” “不是,我是从南越过来的,郡主让我过来楼兰抓御辰夕回去,喏,就是这个小魔头。”嫣儿伸手指着御辰夕,一边用着平白无奇的口吻说出这些话来的时候,却让那马夫吓出了一身冷汗。 老人今天一早出来赶马的时候,就听说那青江原本风sao浪荡的御辰夕手段也是极其残忍,杀害衙门几位官爷不说,还到贫民窑杀死了好多男人老人,就是小孩都不肯放过,那里的妇女们更是饱受他禽兽不如的各种凌辱!听说那贫民窑的男人们cao着家伙杀上青江时候,还被那御辰夕雇人给统统打了回去。 老马夫只想道:这样无法无天的暴涙之徒,简直就是禽兽不如! 又听说那御辰夕还挟持了秦家的副将军秦广义,最后自己落得个灭门抄斩的下场!也有人说辰夕是挟持秦广义带着茶馆的男女老少一起离开楼兰的,并没有惨遭灭门那么严重。但那些屁话鬼才相信,能从楼兰都城那样天衣无缝的包围圈里逃出生门,简直就比登天还难!而且秦广义身为秦军的副将,没有几把刷子怎么能行,就凭御辰夕那种没有经过武学熏陶、又饱受市井流氓同化的纨绔子弟也想挟持秦广义那样的大人物?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老马夫再细细思索:难怪这家伙满身都是血污,原来是他昨晚杀人的时候溅上去的,可为什么刚才秦家的骑兵经过这里的时候都没认出他来呢…… 老马夫悄悄地侧过脸去,偷瞄辰夕的脸目一眼,暗道:难怪认不出来,原来满脸是血,看上去都面目全非了,那小姑娘难不成是什么小国派来的捕快,专门捉拿他回去处刑的? 但老马夫又瞅见嫣儿根本都没有给辰夕双手双脚上锁什么的,不由得满脑生疑。 老马夫又怕辰夕会杀他灭口,就假装不认识御辰夕,装作没听说过这名字,只是头也不回地憨憨堆笑道:“南越,南越是个好地方……”却发现自己连说话都变得结结巴巴了,南越那个地名他根本连听都没听过,现在说“是个好地方”也只不过是想赶紧绕开话题而已。 “你知道我们的国家吗?喵呜——”嫣儿突然兴奋地一下子坐起身来,忍不住发出一声猫咪嗷叫,同时双手朝天做出一个大大的拥抱姿势,“好耶,我又找到一个知道南越的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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