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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比卢普斯 (第2/2页)
子的模样,看起来就不是什么易于之辈。 这就是球场经验,当打的不顺时或者干扰对方。 球队拳击手就得出面。 “闭嘴,你又不是教练!” 李慕华的嘴也不闲着,低声和jr史密斯杠了起来。 说起抬杠的本事,李慕华自信也不差。 jr史密斯的脾气并不好,从布满全身的纹路就能看出来,让人看的都有些恶心。 这是一个典型的神经刀代表,手风顺了,一场比赛扔10来8个三分球不在话下,问题特么的能进。 所有球队都怕神经刀,有这么一个角色球员。 很多时候赢球很容易。 至少掘金有了jr史密斯后,球队的文化向野蛮开始发展。 雷霆队进攻。 这次的防守人换成了jr史密斯。 或许是看出来李慕华的身体很弱,jr史密斯又闲不住了。 对,jr本身就是个贴身高手。 李慕华顿时感觉苦不堪言,如果说比卢普斯的防守让人难受,那么jr史密斯的防守就是让人窒息。 好在有维斯布鲁克跑来接应,不然李慕华非丢球不可 又是一个策应球。 “li接球了...是底角...他出手了!” “球进,三分有效!” “这是来自格林的助攻,让我们看下慢镜头,确实是一个很漂亮的进球!” 主场一阵喧嚣,今天来看球的观众不少。 李慕华表现的一般,只能说比卢普斯的防守不差,李慕华不想白消耗体力。 这种强度的比赛不经常有。 双方的攻防转换速度快,身体消耗也加快,这样的比赛一般打到后面,会越来越铁。 掘金队进攻。 比卢普斯刚进入半场,李慕华就贴了上去,当然,也不敢贴的太近,比卢普斯的技术很全面,只要有了突破空间,瞬间就能把雷霆队的防守搅个天翻地覆。 节奏变的很慢,比卢普斯察觉出了雷霆队的意图,开始压时间。 只是这颗球运气不好,比卢普斯选择了强上,多亏了格林的协防,上篮砸到了篮筐上。 克里斯拿下了篮板。 掘金队完全是小个阵容,跑起来并不比雷霆慢,李慕华选择了阵地战。 为了保证命中率,从而降低比赛节奏,李慕华也是心里很佩服,比卢普斯可快可慢,把控节奏的能力,比李慕华要强出许多。 这就是联盟老将的作用,当然,比卢普斯还不老。 只能说比赛经验很丰富。 全明星级别的球员,都自带体系光环,比如说比卢普斯,只要带球,所有人都会跟着他的节奏。 不光是因为球权在手,还有出色的掌控能力。 这就是节奏。 雷霆队的杜兰特也有这种节奏感,原因很简单,杜兰特能根据自身的特点,选择投篮还是突破,角色球员只要围的转,比赛就不会慌乱。 核心的作用也缘于此。 掘金队的实力让人眼红,安东尼和比卢普斯自带体系,还能融为一体,谈不上为谁牺牲球权。 李慕华面对这样的球员,总是感觉很棘手,尤其是全明星级别的控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