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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燕京一日 (第1/2页)
在通过考试之后,陆凯就回到了酒店。 请了三天假,最近这个月累成这样,陆凯不准备提前回去,而是准备放松一下。 毕竟剧组的拍摄计划都订好了,自己现在回去,也没什么用,反而耽误事儿。 入夜后,陆凯穿着普通体恤,带着口罩,带上了一副平镜片的眼镜,到了酒吧街。 三里屯儿。 一个地方,要看音乐水准如何,大众对于音乐的感觉如何,得去酒吧看。 酒吧,差不多等于半地下音乐圈。 特别是三里屯儿这边,很多明星出名前都在这里唱歌。 震撼酒吧,这名字听起来就不太一样,没有取一个有朦胧或是靡奢味儿的名字。 排队进场后,陆凯点了一点啤酒坐着喝,顺便点了点吃的。 台上有一些人在跳舞。 黑暗的环境下,至少客区都比较黑。 很快,就有歌手登台了。 “有点意思,唱民谣。”在酒吧这个环境下,唱民谣的歌手,大多是没什么指望能进入娱乐圈的。 但他们的音乐梦想比较纯粹。 停了一会儿,陆凯失去了兴趣,开始吃炸鸡翅。 过了会儿,台上换人了。 来了一组乐队。 噼里啪啦的声响,重低音音响,配合酒精,酒吧的气氛终于来了。 气氛是对了,不过声音不对。 陆凯摸出手机,顺手点开微勃,却看到了自己的热搜。 就是自己的名字。 点开一看才知道,原来是自己被作为今年的艺考代表考生被推出来了。 “陆凯今天参加了中戏艺考,不过他并没有选择进修音乐或者演技,而是选择了编剧班,获得了戏剧文学系最高分数91分,加上他普通高考的六百五十七分,有可能打破了文艺类考生高考最高分数。” 下面就有一些人在嘲讽圈里出名的明星。 “以前周宏贤总是摆出学霸人设,这么一比,周宏贤的高考分数五百来分也太低了。” “好家伙,这个成绩的学生去参加艺考,不是碾压?今年的席阳才考了三百七十分吧?” 此类评论很多。 陆凯眉头一皱,这属于无妄之灾了属于是。 这些人在给自己拉仇恨呢。 陆凯玩儿手机的时候,一个女孩儿走了过来,坐在旁边:“帅哥,这儿没人吧?” “你都坐下了,就别问了吧。” 女孩儿哈哈大笑,声音很大:“喝闷酒啊?姐们儿陪你喝。” 陆凯的外形条件很好,哪怕在黑暗中,都看得出来是个大帅哥。 附近早就有美女女跃跃欲试了,只不过这个女孩儿抢先了。 陆凯翻手拿起一个酒杯,新开了一瓶啤酒往里面倒:“你就敢喝不认识的人的酒?不怕下药啊!” 女孩儿接过酒杯:“我又不傻。” 看来是常客了。 说实话,绝大部分普通人,对酒吧的好奇就在于不知道酒吧里究竟什么样子。 很多人去过一次后就不会去了。 而酒吧的常客无论男女都是比较喜欢玩儿的。 陆凯摸出烟和火,给自己点燃,然后继续看手机。 女孩儿也拿出了自己的烟,点了一根。 酒还好,烟这种东西,就没多少人敢在酒吧这个环境下抽别人的了。 酒里面无非就是可能被下药什么的。 捡尸?有很多女人甚至好这一口,主动给机会。 但是烟里面万一是加了料,那一辈子可就交代了。 女孩儿喝了几口,凑拢陆凯:“怎么不听歌啊,闷头看手机?” 陆凯转头,注视着这个女孩儿。 鼻子很精巧,眼睛很有神,装扮也不是特别特立独行。 大美女说不上,年龄不够,小美女一枚。 陆凯顺手搂住女孩儿:“在这种酒吧,酒是第一,女人第二,音乐只能排第三。” 真要听音乐,去小酒馆比酒吧好。 女孩儿朝着台上努了努嘴:“不喜欢摇滚?” “喜欢啊,不喜欢这种。”陆凯很直接:“水平太次。” “这乐队业务能力都不熟,估计每天都忙着泡妞去了。” “也没练练家伙事儿。” 女孩儿哈哈大笑:“泡妞也是练家伙儿事儿嘛。” “再说了,这水平在酒吧里已经很好了。” 陆凯摆头。 女孩儿这种认知,就是完全的对地下音乐不了解。 地下有些摇滚乐队,不比娱乐圈的知名乐队差多少。 他们进不了娱乐圈,有很多原因。 比如长得太丑,比如写歌不行,比如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