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宿命(上) (第1/1页)
帕丽斯躲过巴恩和列特的追杀后,回到了贝尔玛尔公国在的斯拉姆镇。 他穿着轻便的衣服,戴着帽子遮住双眼。在斯拉姆镇的里街徘徊着,似乎在等待着什么人物的到来。她自幼就徘徊于充满犯罪者的里街,在这里,她就像德罗斯的皇帝在比塔隆一般,在一年前,她以她的武力成功支配了斯拉姆镇。组织了以她为首的混混集团。 几分钟后,她停了下来。 她面前站着一个女人和三个男人。 “莱斯利,斯科特,菲妮克丝。你们三个是我最得力的属下,也是我实力最强的助手,这次我们的行动无论成功与否,存活的几率都是很小的。你们愿意和我去吗?”帕丽斯一改往常的性格,非常温和的说。 “生死相随!”莱斯利、斯科特、菲妮克丝他们三人齐声说道。 “这次我的目标是索德罗斯的父亲啊……”帕丽斯好像不像让他们全都跟着她涉险。 那三名属下先是一愣,但是有立即恢复正常。 “无论是谁,我都会跟着帕丽斯的。”斯科特说。 “帕丽斯,你现在的样子不像你。”莱斯利搔了搔自己的短发。 “菲妮克丝,我们去了你就继承我的位置吧。”帕丽斯对那名留着金色长发的女性说道。 “我不擅长管理,所以我跟着你去。”菲妮克丝说。 “既然这样,大家收拾收拾后事,等死吧。”帕丽斯恢复了以往的语气。 “这才像你。”斯科特说。 “从上次我去德罗斯首都打探消息到现在已经有二十天了,明天出发到达德罗斯首都比塔隆大概还需要十五天左右,一共三十五天风声可能已经消失了,在在那里带上几天,寻找最佳时机。”帕丽斯一边说着,一边用酒红色的眸子轮番看着他们三个人。 “好了,我回去准备了。”莱斯利说道。 在他们三人中,留着白色短发的斯科特实力是最强的,仅仅比帕丽斯弱一点点,武器是一对袖里剑,让他盯上的人能存活下来的少之又少。菲妮克丝擅长柔术,是名出色的柔道家。莱斯利和帕丽斯一样,是一名街霸,擅长用抹着剧毒的爪。 “你俩也回去准备准备吧。”说完,帕丽斯就转身离开。 七天后。 在虚祖和德罗斯交界的平原上,一个穿着黑色敞怀衣服的大汉正在驾驶一辆马车。马车中坐着一男两女。
驾驶马车的人是莱斯利,车中是帕丽斯,斯科特和菲尼克斯。 “现在已经穿过格兰之森,到了交界大草原了。”外面驾车的莱斯利喝道。 菲尼克斯望着马车外的景色,金色的长发随风飘动,绝美的面容上带着一丝不安。 “你怎么了?”斯科特拍着菲尼克斯的肩膀问。 “只是一些哥布林和牛头巨兽就将我们堵截的四处逃窜,我们能刺杀尤伦吗?”菲尼克斯失落的说。 “牛头巨兽?哼,我用一个背摔就能把它埋进地里!我会用我的臂铠把他们砸得连渣滓都不剩!”帕丽斯愤怒的说。 “我们只是赶时间罢了。”斯科特拍着菲尼克斯的肩膀说。 “帕丽斯你真的用这双破旧的手套行动吗?”斯科特看着帕丽斯那残破不堪的手套问道。 “嘿嘿!缝一缝补一补,这手套应该还能用。但是老娘不会傻到用这个去刺杀尤伦。臂铠攻击力不错,但攻击速度太慢了。我还是会用这双宝贝去刺杀尤伦老儿的。”帕丽斯亮出一双黑色乌亮的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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