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金童 (第2/2页)
:“胖子,你家老板的酒帆还在这里,你先把他拔起来,挂了上去才好。” 胖大汉狠狠瞪她一眼,她已经突然的又跃到了他的面前。 胖大汉伸手去把酒帆。 酒帆从那么高的地方扎下来,就是这女孩子真有什么神力,这么远下来,力道也已经轻了。 可是他拔不动。 酒帆就像是长在了地上一样。 他抬头,小女孩的手已经轻轻的放在了他的酒帆上面。 她也不说话,只是看着他笑。 众人看着这大汉如今的模样,都不由感叹,原来这小女孩竟然是个这么厉害的角色。 流苏也没有想到非乐和刘健会跟着自己离开,更让她没有想到的是,霍去病会把自己的终极跟班赵恪派来保护非乐。 流苏给刘健留了一封信,然后就离开了,结果当天下午非乐竟然拉着刘健追了来,说要一起游荡江湖,做一个游侠。 这还不算要命,要命的是当天晚上霍去病又杀了来,当机立断要赵恪跟着一起。 结果就是她本来想要潇洒的离开长安城,现在带了这几个倒霉孩子。 客栈里已经是大太阳了,流苏趴在楼上的拉杆上等人,非乐出去买个吃的,到了现在也没回来。 等到了她几乎是饿的不行的时候,非乐终于带着那个破破烂烂的少年回来了。 赵恪看着那救回来的少年,少年皮肤白皙,鼻梁高挺,眼睛是碧色的。头发带着些黄色而且卷曲。这是个番邦人!
刘建和流苏面面相觑。这少年衣衫破烂,却能看出是上好的料子。上哪里找来这么个拖累,来路不明况且还是个异国人。 “你是怎么遇到他的?”流苏问。 非乐笑道:“你猜。” 流苏道:“我不猜。” 非乐只好自己把救人的经过说了。 赵恪似乎不喜欢异族人,因而脸色不好:“你就不怕他是匈奴细作,带他回来做什么?” 刘建看了看那异族少年,轻轻道:“这小子应该不是坏人吧。”那少年眉目俊秀,长相十分好看,一双眼睛好似蓝色的珠子,真真是个异族美少年。 非乐头疼,赵恪跟着霍去病久了,被他传染,见谁都像是细作。 非乐拉着流苏求救,赵恪奉霍去病命跟着他们,发言权不小,他不同意,就没法收留人家。 流苏正犹豫间。 那少年看着四人,澄澈的眼睛里溢出点点的笑意。 他说:“各位,我叫金童,我不是坏人,我和家仆走散了,身上的钱都让人骗走了。”他指指非乐,“是她救了我,我会报答你们的。” 他会说汉话,而且很流利,赵恪不禁有些不好意思起来,默默的不说话。 他品行端正忠厚,方才以为人家不懂汉话,怀疑人家是细作,没想到人家听得明明白白,他就觉得对不起人家,好像干了什么坏事被人抓个正着。 他这愧疚之情一出来,也就不好和非乐再僵持,只能同意了。 金童是匈奴人,带着家仆和货物来到大汉来做生意,结果碰到了流匪,货物钱财都没有了,连家仆也都散了,实在是可怜。 流苏四人要去代郡,金童要回匈奴,算是同路,好在他会汉话,一路上交流倒也方便。 流苏对金童倒没什么大意见,她反正是要找个机会扔了这群人自己走,那个金童根本就不是非乐和赵恪的对手,随便他们折腾。 只是赵恪这家伙老实过了头,这点小事都能愧疚,看得流苏瘆得慌,这人不仅跟着霍去病久了脾气变得一样,连脑子也跟着一起坏掉了。 说来奇怪,流苏认识霍去病也不久,见面的时候也不多,但怎么就像是很熟悉一样? 根据流苏两世为人的经验,霍去病是她见过的人里最干净的一个,非乐说他心思难猜,照流苏的推断,他压根就没有心思,好像干净的有点不太正常。 说话一板一眼,做事一板一眼,就连吃饭,也是一个样子,那天在黄帝庙一起吃早饭,流苏亲眼看着他一粒一粒把食盒里的豆子挑出来放到了赵恪的碗里,跟小朋友挑辣椒一样。 而表情跟下军令一样的严肃而不容拒绝,然后又带了一点点的愧疚。 流苏想也不用想就知道他讨厌吃豆子。 他不是心思难猜,是太好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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